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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治市容,南京规定早餐摊不能放桌椅—— 买早餐只能站着吃?
早餐点不得摆放桌椅——这是南京市最近出台的规定。这意味着,市民在早餐点买了早点,要么拎着走,要么站着吃。这样的规定引发不小争议。
前几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局等部门《南京市临时占道早餐点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早餐点经营人员应优先安排本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人员。经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同时,早餐点经营设施由各区统一制作或提供样式监制,应使用液化气瓶,不得使用板车、三轮车及燃煤炉等。办法还提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早餐点设置、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收取任何行政管理费用。此外,办法还对早餐点的经营时间、卫生条件、日常监管等作了明确要求。
这些规定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同,引起争议的是办法的第八条:早餐点“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这条规定有其“渊源”:今年3月起,南京市进行“占道经营、小区环境差、车辆乱停乱放”的“三项整治”,其中规定的“早、午快餐、摊群(点)杜绝坐吃”,当时就引起了南京市民的广泛争议,不少市民质疑该规定造成生活不便。
从“杜绝坐吃”到“禁摆桌椅”,表述上有了变化。对此,南京市市容局有关人士解释,“杜绝坐吃”,其行为主体为“市民”,即买早餐的人,不能坐吃,对此许多市民很反感。而改为“经营现场不得摆放桌椅”后,行为主体是“早餐点摊主”,摊主不主动提供桌椅了,市民也就自然不能坐着吃了。两种看似不同的解释,结果其实是一样的,只是照顾市民的心理感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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