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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陵频伽——我们所追寻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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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26: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迦陵频伽——我们所追寻的...》 作者:青铮

一个女孩子穿着婚纱从地下通道里跑过。

我正在那里拍片子,主题是地下通道。我拍了出口处长长的平平的台阶,拍了地铁歌手和他的吉他,拍了乞讨的老头,拍了卖小豆冰棍和粘玉米的小贩,拍了在暗处吻别的小情人,拍了白领们匆匆而过的身影,拍了滑板上背着书包的孩子……用的是黑白胶卷,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六点,一共拍了五卷。就在我取出第五卷胶卷,卸下镜头和闪光灯,装好包准备走人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婚纱冲下台阶,从地下通道跑过。
我赶紧取出相机,装上镜头和闪光灯,上胶卷,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她已经跑出地面。
我抱着相机穷追不舍,一路狂拍。行人看见这样的阵仗,以为在拍婚纱广告,纷纷驻足让路。一时间颇有轰动效果,甚至还有人拿出相机拍我们。
我无暇理会,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闪光灯开始提醒我电量不足。我心中叫苦,脚下依然穷追不舍。只见她提着裙子冲下一个地下通道,我快步赶上,站在入口处,飞快地调焦,恰恰俯拍下她冲进通道的身影。她仰起脸来看我一眼,我当然也没有放过,又拍了一张。
等我追下通道,却已经看不见她了。
我跑过通道,冲上台阶,仍然没有她的影子。大街上人流涌动,如果我拦住一个人,问他是否看见有女孩子穿着婚纱跑过,他铁定会骂我“神经病”。我看看相机,还剩一张,便糊里糊涂地举起来,也不看取景框,就这么对着大街按了一下快门。

整个过程像做梦一样,说出来简直不会有人相信,但是那套照片可以作证。
那套照片后来被很多地方用过,你也许就见过其中的一两张,黄昏的街头,面目模糊的行人,穿着婚纱的女孩子的背影……特别是她跑下地下通道的那张,虽然这样说自己的作品有点过分,但我实在觉得可以称为绝妙。
台阶的尽头被虚化了,仿佛一直延伸下去,她的身影却是异常的清晰,飘起的头纱仿佛透明的翅膀,女孩子圆润的肩头和纤细的腰肢宛如梦幻,网上曾有人评论这张照片,说是像一个天使,穿过阴暗的通道下往人间。
可惜她抬头看的那张没有拍好,大概是我的手动了,画面一片模糊。等我发现这个不可挽回的失误的时候,再去回想她的模样,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这多少让我有点郁闷,不过这种郁闷我已经习惯。

这么说吧,我是一个拍片子的人,我记录这个世界和我的想法的工具就是我手里的相机。每当我看到一个对我有意义的画面,我的反应就是举起相机,按下快门。
但是摄影这个东西和其他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我本人的意愿和能力只占一部分,还有很多因素是我不能控制的,因此常常会觉得拍出来的东西和我印象中的完全不同。
这时我必然要努力去回忆当时的印象,以比较差别何在。可问题就在于,每当我努力回忆的时候,总是只有照片上的形象——被我的拍摄扭曲了的印象。
我的本意是通过镜头来记录我想要记下来的东西,结果却连脑海里的印象都随之扭曲了,那就是说我其实没有真正记下任何东西,这是何等沮丧的事情。
如果是其他的表现方法,我还可以修改,甚至推翻重来。可摄影是不一样的,错过就是错过,没拍到就是没拍到。
当然或许是我的个性使然。玩摄影的朋友里,也有人是执着派,想到什么样的效果,千方百计也要拍出来。我却随缘,没有拍到那女孩子的脸,也就算了。
和我合作的人都因此喜欢我,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和前任女友分手了。

平心而论,她实在是个好女孩,我们曾经是同事,她做编辑,我拍片。
有一次相机里还剩两张底片,我就在办公室里随便拍掉。正好她在那里改稿子,嘴里叼着一支铅笔,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一手拿着稿件,一手转着鼠标,身后的墙上贴满了报纸。专心工作的人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我把她拍得比她本人还要漂亮。结果照片被老板看中,用作报社的宣传画,她因此注意到我,成为我的女友。
又因为这张照片的缘故,上头对她留意,发现她才华、能力与美貌兼具,更难得还是个工作狂。是以她一路狂升,两年做到执行主编,而我依然不务正业,最后索性辞职。
事实上,分手是我提出的,辞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们必然会分手。她太聪明太能干,而我是个不现实的人。如果情况反过来,我精明强干而她罗曼蒂克,一切OK,但我们这样的组合,到底是不合适的。
她多少也有些觉得,但不肯正视问题,还是努力地做我的女朋友,一直相信我们可以在一起——但是这种事情,如果要用到“努力”,未免没味道。所以我说:“分手吧。”
“我做错了什么?”她问我。
我无言以答。
她轻轻地说:“我知道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你什么也没有做错,错的是我,你是一个好女孩,是我不够好。’对不对?”她问,仍然轻声慢语,我也仍然无言。她说得对。她实在是个好女孩,她也尽力了,不够好的是我,没有尽力的也是我。她甚至一直相信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直到我说“分手吧”。
“我总是听人说,分手的时候不要问理由,不要哭闹。你已经失去了他这个人,不能再失去自尊;他不爱你,你更要好好地爱自己。”她的声音激动起来,“可是事到临头,我才知道,这都是他**胡说八道!”
她重重地捶了一下桌子,就像她在评刊会上常做的那样。周围有人朝我们看,我只得开口:“我以为这样做对你比较公平,我以为我先开口你会好受一些。”
“你居然还是为我好!”她冷笑起来。我知道我伤害了她,无论我多么不愿意,我已经伤害到了她。
“我是为你好,”我有多么真诚就多么真诚地说,“不然难道是为我自己?我再糊涂也知道,不会有人对我比你更好了。”
我说的是真心话,和她交往两年,她为我做一切事情:我房间里的东西她比我还清楚,掌上电脑里八成的记录是她帮我加上去的,连电子邮箱都定时帮我清理,闲来煮一锅好菜,时不时替我买一身衣服……她实在是个好女孩,所以我说:“你实在是太好了,我希望你快乐胜过我自己的快乐,我希望你幸福胜过我自己的幸福,和我在一起对你不公平,你应该有更好的。”
她的嘴唇和手在发抖:“借口!这么烂的借口!”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是借口,是实话。”
她怔住,就那么一瞬间,忽然露出疲惫的神色,好像忽然间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从这一刻之后,我就不再是她的男友。然后,她对我说:“如果你再遇到哪个女孩子,你一定要很好很体贴很温柔地对她,因为已经有过一个人这样对你了。”
她说的这么温柔缠绵,我几乎觉得鼻子发酸,而她还在怔怔地看着我,等我说些什么。此刻的我们在边缘,如果我要她留在我身边,如果我说话,她仍然是我的女友。可是我什么也没有说。过了一会儿,她伸过手来,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脸,叹了口气,想要笑一笑,然而不成功。
我把她的手按住,知道此刻这一朵隐约的微笑会被我记住一辈子。拍片子的人都有这种灵感,那就好像是看着某个我原以为还会见上一面,却再也没见过的人的照片一样。
在我的摄影生涯里,有太多这样的灵感,但真正留在照片上的,却少而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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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28:19 |只看该作者
这大概也是所有摄影人的遗憾,就像学生常常梦见考试开始了,自己却找不到考场一样。有一阵子,我也常常梦见自己在走廊上狂奔,知道前面有一幕无论如何不能错过的画面,可是跑着跑着,发现摄影包丢了。
有一次,我把这个梦讲给一个玩摄影的朋友。他叫老莫,算是我的半个师傅,听了之后一乐,说:“巧了,我也做过这样的梦。”又说:“有这么一个说法,我们这些拍片子的人,都会遇到这么一次,看到一个画面,觉得‘带了相机就好了’。这是一个坎儿,之后你就会成天背着相机跑。而那个时候你错过的画面,就决定了你日后的风格。”
他说得煞有介事,但是我将信将疑,尤其是联想到老莫的风格,忍不住笑问:“阁下的风格就是这么形成的吗?”
原来老莫是拍内衣广告出名的,或许太有名了,以至于无论他拍什么,都让人联想到女人的线条。
他也笑了,说:“让我告诉你吧,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场电影,里面有个小姑娘,穿一件——”“内衣?”我打断他。他瞪我一眼:“怎么可能?穿一件纱裙,背后背一对透明的蝴蝶翅膀,我觉得她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这和内衣有什么关系?”
“后来我去拍‘维多利亚的秘密’内衣秀,乖乖!每个模特背后都背着翅膀,当时我立刻就决定了自己以后要拍什么。”
我大笑起来:“得了吧,你是运气好。如果能自己决定的话,谁不想拍内衣广告。”
他的女朋友这时来了,闻言笑说:“两个大男人凑在一起讨论内衣,可不要被我听到。”
他的女朋友叫作琪琪,也玩摄影,虽然是票友,因为拍的题材有争议,所以也小有名气。原来她专拍同性恋的生活。我越发好笑:“我也就罢了,他可是你老公,你想到哪里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怎么知道。这年头做女人真是辛苦,防着别的女人不说,稍微平头正脸的男人也不可不防。”
我们大笑,连邻座的人也不禁莞尔。我对老莫说:“你也不管管你老婆。”
老莫装聋作哑,在杯垫上写“太太万岁”举起来示众。我又好气又好笑:“贤伉俪还真是狼狈为奸。”
琪琪说:“谁让你自己那么好的老婆都不要?看我们眼红吧。活该!”
她和我的前任女友关系不错,一提到这个话题就攻击我。
我只得作软弱而无辜的苦笑状。女人最吃这一套,琪琪果然又心软了:“算了算了!不如这样吧,我介绍男孩子给你认识,全都是漂亮到吓你一跳的美少年,女孩子有的优点全有,缺点全没有。”
我骇然,连老莫也骇然,琪琪哄然大笑:“バカ!真把你们唬住了。”
说着黏到老莫身上,十指尖尖,抚摩着老莫的脸:“不是自夸,当年我可是铁杆的同人女,看那些同志小说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现在,谁要敢把他变成同性恋,我一定杀了那人。”
说实话,琪琪是公认的风情美女。然而各花入各眼,老莫一副陶醉不已的表情,我却有点脊背发凉。

这时整个酒吧忽然喧哗起来,掌声和口哨声四起,有一个女孩子跳到桌子上跳起舞来。
我顿觉眼前一亮,那女孩子穿着最普通不过的白衬衣和黑色宽脚长裤,赤着脚,黑发齐肩,留着厚厚的刘海,活脱脱乌玛·瑟曼在《低俗小说》里的造型。连跳的舞也像,一只脚尖点地,就从那脚尖起,一路上来,随着音乐开始扭动,直到头顶和手指,越来越快,又柔弱又妖媚,又脆弱又疯狂,灯光照下来,她的内衣和肌肤清晰可见,如梦如幻。我猜在场的男人们都和我一样,有一种蹦到她身边去的冲动。不过当然谁也没这么做,大家只是高声叫好、大吹口哨。
琪琪开玩笑地捂住老莫的眼睛,嚷嚷:“不许看不许看!”老莫哀求:“就看一眼就看一眼。”
那女孩子跳得更加起劲儿,黑发和腰肢仿佛幻化成了无数条小蛇,又被灯光和影子撒满整个酒吧,蜿蜒爬行。有人开始拖桌子,有人就在空地里跳起来,大有把酒吧变成的厅的势头。我和老莫琪琪对视一眼,三人心领神会,一起拿出相机。
我和老莫使的是徕卡,琪琪是一部宾得。大家都是量产型的人,咔嚓咔嚓不一会儿,就各自干掉了一卷底片。琪琪说:“Fuck!真是爽!我就喜欢切瓜砍菜一样拍片子。”
老莫说:“告诉你们一个笑话。那回我跟几个行家去拍选美比赛,有一个老家伙,喝!身边一个装垃圾的大黑塑料袋,里面全是胶卷,旁边还有一个人在不停手地给他装。他就平拿着相机,以匀速来回移动,一边不停地按快门。**我算是知道那些行家的名作是怎么出来的了!”
他们说话这一会儿,那女孩子已经滑下吧台,滑进人群中。我心中一动,赶紧站起来跟过去,恍惚看见白衬衣一闪,转眼就没了她的影子。厚厚的玻璃门无声地开了又合上,只溜进来一丝风。
我挤出人群,拉开门。外面是一条寂静的路,几个下了晚自习的孩子在门口窥探,见我出来,立刻跑开。我向左转了360度,不见白衬衣的踪影,又向右转180度,还是没有。
我又回去,酒吧里已然乱了,老板出来干涉,请大家不要在这里跳舞。还是有几个喝醉了的家伙在跳,酒保们夹在中间,忙着把桌子恢复原样。乐队赶紧换了一只极慢的老歌。
我走了一圈,忽然看见角落里一件白衬衣,连忙凑过去。却是一个男孩子,且极其暧昧地对我一笑,我寒毛倒竖,落荒而逃。
琪琪拍手笑道:“可给我看见了,你和那漂亮的小男生做什么?”
我伸手揉乱她的头发:“你实在是个完美的女人,如果没有这种怪毛病的话。”
那边老莫抄起餐刀作势要砍我的手。

看到别人如此恩爱,不是不叫我惆怅的。那天晚上洗片子,脑子里密密麻麻都是以前女友的影子,然而怎么也形不成清晰如照片的形象。回想起来,我并没给她拍过什么好片子。
几天前给她拍的几张片子还钉在墙上。报社组织一个活动,她喊我回去拍片,纯粹公事公办的那种,拍了一整天,才给一千,还不算冲洗费。我开玩笑地讨价还价:“我以为我们仍然是朋友。”
她说:“能够做朋友,何必要分手。”
看来她还是怨我的,所以对我拍出来的片子并不满意:“你拍的我就从来没有漂亮过!”
“哪里,”我赶紧指出若干张为证,“真是英姿飒爽。”
她挂出应付顽劣手下时的招牌冷笑:“‘英姿飒爽’又不是你的长项,或者应该说我不适合你?”
对话到这里开始公私不分——原来她也有这样的时候。我一向以为她是个公私最分明的人,评刊的时候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下来再低声软语:“那是工作嘛。”我简直没脾气。
这时我只得说:“不不不,你永远是不一样的。适合不适合是一回事,记得不记得是另外一回事。”
说到底,我也是个靠不住的家伙,这种好听的的话张口就来。
可惜她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居然被我这样的鬼话屡屡得手,忽然怔住,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说:“每天上班,看所有人的脸色,瞒上欺下,连哄带骗。回到家,踢掉高跟鞋,扔掉包和报纸,只够力气喝一杯牛奶睡觉。我知道你嫌我太精明现实,没有情趣,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何尝不想浪漫一点,哪个女孩子不羡慕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可是我能够吗?”说到这里她泪盈于睫,“对不起,我已经不能拿出最好的一面给你,生活已经将我打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很震惊,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我的第一反应是伸出手,她退后两步,说:“如果你不能回到我身边,就不要再给我半点希望。”
而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值得。”
她仰起脸,到底没让眼泪流出来,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眷恋和不舍,慢慢地说:“你是不一样的,我的生活太忙太闷,我想要不一样的东西,如此而已。”
她说得对,她还是最清醒最明白的人。谁都想要不一样的东西,那种原以为现实生活中不会有的东西,那种非常想做,却被判定不能做的事情。然而我不是她想象的那个人,我是个最差劲的人,我应该立刻把她抱进怀里,我应该立刻回到她的身边,我不应该让她如此伤心,可是我没有。
因为我也想要不一样的东西。
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搞的,我把一张底片掉进了显影液。
我懊恼得喊出声来,这才真是天大的灾难。虽然我切瓜砍菜一样拍了一卷,真正捕捉到她正面的只有这一张,还给我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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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28:52 |只看该作者
第二天赶紧约老莫和琪琪出来,我打着电筒,拿着观片器逐张研究他们的片子,想要看清那女孩子的长相。
谁知老莫那天装的是一只广角镜头,所以他拍的是场面,跳舞的女孩子面孔只一粒花生米大,他还得意地说:“我就是要这种效果。”
而琪琪实在是旁门左道的高手,她拍的尽是旁人的面孔和表情,那女孩子只得一点手脚胳膊腿。她说:“《陌上桑》里就是这样描写秦罗敷的美丽——从旁人的眼睛里。”
不得要领,我颓然放下。两套片子真的不坏,拿去给都市画报之类的编辑,人家肯定如获至宝。不过我和他们的路数不同,我拍的片子比较规矩也比较好看,我只是强调那女孩子的身形和姿态是何等的妙曼撩人,我只是想看看她到底有多美。
“非现实,”琪琪这样评价我的照片,“我一直想说来着,你拍的片子都有点非现实的感觉,好像刻意营造出来的境界一样。”
“这样的片子当然比较对大众的胃口,也比较讨巧,但总让人觉得有点欠缺。比如你上回拍的那套婚纱,是很好没错,可我总觉得如果那女孩子回过头来,脸上会是一片空白。”老莫“妇唱夫随”,和他老婆一起抨击我的作品。
当然他们说的是事实,果然是好朋友,不是酒肉朋友。我借他们的眼睛审视自己的照片,美则美矣,的确缺了点什么。酒吧的环境和人群只是一片昏黄模糊的背景,白衣黑裤跳舞的女子仿佛是另一张照片上拓印过来的,透着淡淡的温润的光晕,虽然清晰,可似乎并不真的存在。
就在这个时候,那穿着婚纱的女孩子抬起头来的一个瞬间,在我眼前闪现了一下。我清晰地看见她的脸,依稀有几分眼熟,让我大吃一惊。但只一会儿,再想的时候,就看不清了。
老莫见我发呆,以为我受了打击,赶紧又说:“我是有一句说一句,你那些好的地方还用我说吗?”
我问他:“以非现实的境界为追求目标,真的要不得吗?”
他被我问到,过了一会儿,才说:“风格这种东西,很难有高下之分,只是看谁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得更绝。拍北极光和拍非洲难民,说不清哪个更有意义,不过我是倾向后者的。”
我心里说才怪,难民营里又没有内衣秀。
琪琪笑吟吟地加注解:“就像有的人以拯救万民为己任,有的人一辈子只寻找一个爱人。”
老莫不放过这个机会,诞着脸问:“你呢?你是哪一种?”
琪琪完全知道男人要听什么,温顺地说:“我是后一种,而且我已经找到了。”
虽然琪琪和老莫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神仙眷属,但那一会儿我暗暗发誓,将来我就算找到一个天仙,也要在人前和她相敬如宾,断不像这两口子这么肉麻。

猛灌一大口啤酒,我突然开始对他们俩推心置腹。我说:“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刚开摄影课,我和睡在上铺的兄弟共用一部相机。”
老莫说:“看来哪天非去阿非利加不可,不然总被你们看扁了。”
琪琪说:“你敢不带我去,我拿平底锅把你砸成一个球。”
我说:“当时系里每个月发两卷黑白胶卷,我以拍完为限,并不特别有感觉。直到有一年元旦的时候。”
老莫说:“拍内衣拍久了,人家就以为你只会拍内衣。”
琪琪说:“倒也是,要是你拍人体嘛,还有指望成个赫尔穆特·纽顿,从没听说谁拍内衣拍成大师的。”
我说:“那天下着雪,我心情不是很好,路上也没有什么人。忽然听到有人在唱歌,小女孩的声音。”
老莫说:“我要拍人体,你肯定只准我拍你,但我又不会把你的拿去给别人看。”
琪琪说:“你知道就好。内衣我已经很忍耐了。人体?你做梦吧!”
我说:“唱得很好听,我抬头一看,迎面走过来一个小女孩——”
老莫笑起来:“我就知道和女孩子有关。”
琪琪说:“什么嘛,我还以为你什么也没看见,是一个鬼故事。”
我愕然:“你们有在听我说?”
老莫说:“当然,继续。”
我继续:“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孩子穿一件红色的短大衣,领口、袖口和下摆都镶着白色的绒毛,半长的小靴子,头发鬈鬈的,拿一根银色的棍子,上面有一颗星星——我不知那是什么玩意儿,总之非常可爱。路的两边都是松树,松树上落满了雪,雪还在继续下,她走得那么起劲儿,唱得那么开心,给我的感觉简直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小公主。如果她挥挥那根棍子,变出什么兔子啊鸽子啊星星之类的,我也一点都不会奇怪。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好笑,但当时我真的觉得她是一个小精灵。”
琪琪大笑起来:“好可爱的大学纯情小男生。”
老莫说:“你‘盗婴’。”——他有朋友看上了一个中学的小女生,事儿闹得挺大,大家都说那家伙“盗婴”。好老莫,居然这样说我。
我有些恼火:“跟你们说不通!我只是从没有看到那种搭配好了的画面。你们想象一下,雪地,松树,红色衣服的可爱小孩——她长得真的满可爱的。还戴着小红帽,拿着那种奇怪的道具,旁边又没有闲杂人等,真他**绝了。”
琪琪看我急了,忙说:“我知道我知道,那是你生平第一张好照片对不对。”
我懊恼地说:“当时我没拿相机。”
老莫一口酒喷出来,哈哈大笑,琪琪也忍不住笑了。
我不理他们,继续说:“但那一幕让我震撼的不是是颜色和构图,而是那种感觉,完全不像现实中应该有的,就像做梦一样。我立刻就知道了,我一定要把这样的情形拍下来,要把那种感觉留住。老莫,琪琪,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明白。”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明白,那一刻我知道人生里有些东西是一定要留住的。我之所以选择摄影,是因为我没有别的才能把它们留下来,我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来记录我眼睛里的世界,和我心中的感觉。意识到这一点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很安心,原来我要做的是这件事。当然,人可以做很多事,但我选择了摄影。
所以我说:“老莫,我和你不一样,如果让我在北极光和非洲难民中做选择,我会选北极光。你记得埃森·莫顿拍的那套北极光的照片吗?那种震撼是纯粹的,与人无关的,就算我们这个文明毁灭了,像这样的景色也还在那里。”
老莫说:“得了,兄弟,我永远也拍不到非洲难民,你永远也拍不到北极光。”
他说得不错,我们多数是拍拍公司开幕,结婚典礼,运气好的话,可以接到内衣和洗发水的广告。


几天之后,我接了一个洗发水的广告。
广告公司是相熟的,价钱压得极低,原因是他们请了一个有名的模特,所以顾此失彼。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多数情况下模特比摄影师牛,世界上没有人不晓得玛丽莲·梦露,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米尔顿·格林?
那模特有一头男孩子般的短发,染成明媚的野李子色,我从没见过那么高佻玲珑的身材,那么挺直秀丽鼻子和圆润的嘴,眉眼更是亮丽得让人精神一振。虽然她很有点名气,却没有架子,不止没有架子,我简直怀疑她对我有好感。我称她“易小姐”,她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我立刻被电到,得意洋洋地告诉老莫。他一盆冷水泼下来:“别自作多情了你!”
又教训我说:“她们以买弄风情为职业,当然要时时加以练习,你以为在勾引你,其实是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或许是该听老莫的话,他成天在模特丛中混,经验丰富。可是又不服气:“那你说玛丽莲·梦露和米尔顿·格林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子,你给我记住,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只知道梦露不知道格林,我们也要立场坚定,梦露只是三流艳星,米尔顿·格林却是摄影大师。”
我抗议:“格林是大师没错,但梦露也不是三流的。”
老莫说:“你完了,那个狐狸精果然不是徒有虚名。”
她是不是狐狸精我不知道,但是又怎样,哪个男人不喜欢狐狸精?
琪琪也笑话老莫:“他被狐狸精迷死了又怎么?你急个什么劲儿?是不是自己在混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得过一次美人青睐,看到人家有成就,心中妒忌。”
老莫气得发昏,不敢冲琪琪发作,只好使劲儿踩我的脚,冲我吹胡子瞪眼睛。
我苦笑:“你不用踩我的脚,人家开一辆白色跑车,漂亮得让人控制不住要吹口哨,据说值一个金矿,我发烧到四十度也知道她不是我那盏茶。”

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她在透过镜头向我眉目传情,更觉得自己在隔着取景框吃她的豆腐。休息时她找我聊天,话题十分敏感,诸如“你们是怎么看我们这样的女人呢”、“在你看来我的脸是否有资格流传后世”,甚至“你的女朋友不知会怎么想哦”。
我老老实实,但避重就轻地说:“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觉得你十分漂亮且气质不俗,绝对有资格流芳百世。我现在没有女朋友,有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拍过这样的片子。”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程度拿捏真是恰倒好处:“哦,发生了什么事?”
“她处处比我强,我心胸狭窄,离她而去。”
她微笑:“听你说,好像全是你的错。”
“根本就是我的错。”
她摇头:“我原来的男友却说我贪慕虚荣。”
我说:“人总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过的生活。”
她闭上眼睛,又睁开:“你真会说话。”
咦,我还算会说话?我受宠若惊,顿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才叫会说话,说话的时候歪着头,微微抬起一边的肩,脸颊轻轻蹭过肩头。这是她的一个标准造型,同时把金色的凉拖半吊在脚上,一下一下地踢我的牛仔裤。至此我终于确定她在引诱我,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我也承认我确实被她诱惑,到脚趾都那么好看的女人真的不多,我给她的脚和凉拖拍了一组特写。连夜洗出来送给她,连自己都觉得像纯情少年的做派。她仔细地看了很久,说:“我几乎要相信你是喜欢我的了。”
我当然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
我和前任女友相处半年,才敢在编前会上给她传纸条:“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是否会撕掉这张纸条。”而且当时我真有这样的担心。她微微一笑,把纸条夹进采访本——如此明显的示意,我还是又过了一个月,才鼓足勇气第一次约她。
但现在,我只认识她四天,就对她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然后,在下一秒钟,我就吻了她。
我们的合作到今天为止,广告已经拍完了,她就要开着跑车离开。可她是这么的美丽,在我认识的人之中,她是最美丽的一个。
她说:“今天下午我没什么事,也许你愿意请我吃冰激凌?”
我惊讶:“我以为模特都不吃冰激凌。”
她笑:“这个月我瘦了两斤,可以纵容自己一下。”
我也笑:“请女孩子吃冰激凌是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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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30:38 |只看该作者
那是一间美丽的冰激凌店,深深的店堂,阳光在黝黑的木地板上画出橘黄色的方块,木制吊扇在半空中缓缓转动,把略嫌冷冽的空气扇成阵阵清风。
据说这只牌子的冰激凌,是世界上最贵的,我偷偷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钱包,还好还好。
她说:“我最喜欢这里的吊扇,让我想起《卡萨布兰卡》。”
我看着她,她是值得那辆跑车的。但是那送她跑车的人知道么?他曾和她一起看《卡萨布兰卡》么?他知道英格丽·褒曼游移的眼神是因为她也不知道影片的结尾是怎样的么?英格丽·褒曼没有留在卡萨布兰卡,正如有人说过,你不能放弃做第一夫人的机会而留在摩洛哥的一间小酒馆里。
我说:“如果我在卡萨布兰卡有一间酒店,你是否会来看我。如果我请你留下来,你是否会留下。”
说完后又非常紧张,因为太像求爱的话,但我不是那个意思。
当然她明白,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美丽的不事劳作的手,涂着淡茶色的指甲油。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爱上了她,但在那一刻,如果你说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她,我会觉得像摘掉了我的心。
她说:“如果我们有半年的时间,我就和你结婚,我们到云得米尔湖边租一栋小别墅,那里最美的是秋天和冬天;如果我们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和你私奔,我们租一辆敞蓬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如果我们有七天的时间,我就给自己放一个假,到长城脚下借老潘的公社小住;如果我们有一夜的时间,我就和你去开房间,我告诉你,狄奥莉丝慕是我是唯一的睡衣……”
如果我年轻十岁,我会对她说我爱她;如果我年老十岁,我会见识她的“狄奥莉丝慕”。可是现在我不能,我说,声音里有太多的感情,听上去荡气回肠,我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
我说不下去了,老莫说得对,我不该爱上她,这不是真的。
她微笑:“你见识到了什么叫作沦落风尘吧。”
我久久地看着她明媚如画的微笑,摇头道:“不,我见识到了什么叫作倾国倾城。”
她笑得用手掩住面孔:“我认识的人里面,你最会说话。”
我最喜欢看妩媚的女子不经意间露出一点稚气:“我原本是个最不会说话的人,在你面前,忽然变得会说话了。”
她越发笑得花枝招展,然后,又沉静下来,轻轻地说:“可惜不是真的。”
我看着她,仿佛被人在鼻梁上揍了一拳,原来她也知道,不是真的。
太美丽的人,太动听的话,从来都不是真的。我一直很会说话,对她,对我的前任女友,不温不火,有多么真诚就多么真诚,没有一个用错的词,没有一次失态和失控,就像我拍的那些相片,美丽、洗练,恰倒好处。
真正的感情不是这样的,真正的感情是张口结舌,是笨嘴拙舌,是说错话,做错事,急得冒汗,越描越黑……安塞·亚当斯拍那套沙漠的月落与日出的时候,在撒哈拉如一条狗般生活了半个月。他说:“心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烧。”说得真好,那才是真的在爱和创作了。
我这只好算调调情,解解闷,拍拍片子罢了。
我爱她的话,她是英国首相也没有关系,何况只是执行主编;我爱她的话,她是皇帝的女人也没有关系,何况只是一个殷实商人。不不,我不爱她们,我只爱我自己。
我不爱撒哈拉的日出与月落,我也不爱北极光,我只爱摆弄相机。
我说,其实不只是对她,只不过此刻她就坐在我面前,我说:“对不起。”
她诧异:“这是怎么说?”
我还是说:“对不起。”
她慢慢明白过来,温柔地说:“可是,我不是你要说对不起的那个人。”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的风铃叮当一响,一个女孩子推门进来,穿着玫瑰红的吊带长裙,长发飘飘,一进门就放肆地踢掉了脚上的鞋子。那是一双玫瑰红缎带编成的凉鞋,鞋跟足有九公分,其中一只朝我们这边作低空飞行状。“呀!”女孩子惊叫一声,鞋子嘎然而止,以极其美丽的姿态横陈在地板上。
我们被这意外的插曲打散了所有的惆怅和感伤,三个人一起看着那只鞋,又同时笑起来。
女孩子见自己的鞋子没有造成危险,就不再理它,笑盈盈地向我们点了点头,走进来。不知何时,店里已经为她摆起了满满一桌冰激凌。
我从来不知道冰激凌可以做出这么多花样:有的淋着果粒和糖浆;有的浇着巧克力酱;有的洒着糖霜和冰屑;有的点缀着奶油花边;有的做成雪人,戴着半个樱桃做的帽子;有的有的做成雪山,端上来的时候还点着火;有的被放在半个菠萝里;有的夹在两片芝士之间;有的包在半透明的糯米皮里,有的裹在草莓外面……玫瑰红的女孩子拿着一只长得出奇的银色冰匙,开始吃这一桌子冰激凌。
她吃得非常放肆,这里一勺那里一勺,大口大口往嘴里送,好像这一桌子冰激凌全是她的——也的确全是她的。有的冰激凌开始融化了,就被端下去,换一份同样的上来。雪白的桌布上不一会儿就被她弄得奶油淋漓,还有她的长裙和地板。
她赤脚踩过地板上的冰激凌,留下一个个腻腻的小脚印,还有她的头发,老天,她竟全然不顾自己的头发落到冰激凌上,又扫过她的脸和肩膀,一道道斑斓的印子,觉得不便,就用手随便一掠,又把冰淇淋揉进头发里。面对这种吃法,任何人只能“叹为观止”。
我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条林荫路,路旁小店里摇的奶油花生冰激凌非常有名。我曾经看到两个中学生在那里比赛吃冰激凌,每人拿着四支,吃得稀里哗啦,笑声和尖叫声传得老远。路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那时我突然很想要一个贪吃的小女朋友,带她来吃冰激凌,一口气给她买四个,看她吃得满脸满身都是。
回忆起这段往事,我不禁抱怨起来:“不知为什么,也许我的运气不好,交往的女孩子个个视冰激凌为畏途。有一个干脆说:‘引诱女孩子吃冰激凌的人不能成佛。’还有一个说:‘奶油!花生!冰激凌!任何一个词都能够把人吓跑了,何况是奶油花生冰激凌!’”
她笑得把头埋在臂弯中,说:“为什么我念大学的时候,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男生?”
我问:“如果我带你回我的大学,请你吃冰激凌,你会不会一气吃四个?”
她温柔地说:“我一向以为,把冰激凌当饭吃是世上所有女孩子的梦想。”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注视那个玫瑰红的女孩子,眼睛里满是羡慕和怜惜。她说:“有一回生日,有人为我包了一间娱乐城,为我们弹钢琴的男孩子漂亮得不像话,他整夜只看着我一个人,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对我微笑,那微笑里仿佛有光芒。后来我听见他悄悄地问旁人:‘那玫瑰一样的女人是谁?’人家对他说:‘她已经是插在瓶子里的玫瑰了。’我看到他眼睛里的光芒暗淡下来,那一个晚上,我哭了。”
她说得很慢,仿佛有余音袅袅,如此动人,让我不禁猜想,以后的日子里,她会不会对人说起另一个情景,说起某个下午的冰激凌店里,她和一个拍片子的男孩子在一起,那里的吊扇如卡萨布兰卡,那里的空气里荡漾着冰激凌的甜香,他看着她,无限感伤地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但她还是要离开,因为她的白色跑车就停在外面。
其实我是明白的,她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谈几个小时的恋爱。
或者我也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爱几个小时。
但我知道我会记得一辈子。
那个傍晚我为她拍了许多片子,直到光线消失。


可是老莫告诉我:“不会很久啦,两周,顶多两周。两周之后我们和你提起她,你一定要过几秒钟才反应得过来。”
完全是过来人的口气,琪琪含蓄地瞟他一眼,不说话。
听了他的话,我开始疑心人生不过如此,更叫我郁闷的是,两周之后,我果然不复郁闷。卡萨布兰卡式的吊扇也好,白色跑车也好,美丽绝伦的女模特的浅笑低语也好,背着摄影包大太阳底下拍两回片子,也就成了老照片里的旧风景。其实后来我得了不少拍广告的机会,那些模特们也都漂亮得出奇,但我发誓决不再和她们有任何牵连,决不。

过了一阵子,琪琪告诉我:“听说下期的某某杂志要用易芳菲做封面。”
我果然一时没反应过来:“易芳菲是谁?”
她说:“你忘了?”
我这才想起来,忘了,真的是忘了。她曾那么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琪琪说:“看来是时候给你介绍女朋友了。”
因为我开始疑心人生不过如此,所以很高兴地一口答应:“好啊。”
想了想又赶紧说:“一定要是女的,此外我没什么要求。”
闲下来只和他们厮混也不是办法,琪琪恐怕已经开始不满了。人还是应该有自己的女朋友,最好年纪小一点,纯纯的,喜欢吃冰激凌的……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猥琐的中年人。

然而那天被琪琪约出去,我还是吓了一跳。坐在她身边的是一个小女孩,袋袋牛仔裤、白色小T恤,因为年纪小,看上去扁扁的,瘦瘦的,长手长脚。她的头发编成无数小辫子,嚼着口香糖,放肆而好奇地盯着我,琪琪还笑吟吟地介绍:“这是我的表妹,薇薇。”
天哪,还是她的表妹。我的头开始痛,一定要跟老莫说,他老婆有点问题,同性恋的照片拍多了,想法和常人不一样。
我问:“老莫呢?”
琪琪笑:“他说没脸见你,让我来跟你说。”
我越发诧异,莫非近朱者赤,连老莫也有份。这两口子疯了,把这么小的女孩子介绍给我。我看着薇薇,她也瞪着我,有点抗拒又有点赌气的样子,她多大?看上去不会超过十五岁。
琪琪还在笑:“我知道这是有点麻烦,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心里说:“何止麻烦,简直胡闹。”嘴上说:“喂,琪琪,我知道我时常凑到你和老莫身边是不大妥当,你们如果嫌烦就直接说好了,何必……”
琪琪赶紧客气:“哪里哪里,我们都老夫老妻了,大家这么熟的朋友,怎么好好地讲这样的话……”
我说:“我一定检讨自己以往的态度,请你千万别往心里去……”说着,学日本人那样深深地低头。
琪琪赶紧回礼:“请千万不要这样说,我们也有不对的地方……”
那边薇薇已经爆笑出来:“琪琪姐,我觉得这小子对你有企图耶。”
越来越乱,我汗下如雨。只听琪琪斥道:“薇薇,别闹。”又对我赔笑:“现在的孩子就是这样,你别见怪。”完全是媒婆的口吻。
我说:“慢着,慢着,琪琪,你和老莫真的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吗?”
琪琪说:“我们也没有想到啊。原来只我一个人出差,谁知我们的三个摄影记者通通有事,临时请的人居然是老莫。好在只有一天两夜,你就帮我们照顾这孩子吧。”
薇薇抗议:“我才不要人照顾,我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出去玩。”
琪琪喝道:“你根本是大路痴,又喜欢惹是生非,加上丢三落四,还动不动把袜子当帽子。自己照顾自己?得了吧!要么让这个大哥哥照顾你,要么我把你锁在家里吃方便面,你自己选。”
薇薇愤然:“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你还出差,把我随便扔给个不三不四的人。”
琪琪说:“你根本是跷家,也不事先招呼一声,我收留你,找人陪你,你还要怎样?就算我把你扔到火车站或者收容所去,你也没脾气!”
我听到她们对话的内容才明白过来,原来是一场虚惊——我果然变成了猥琐的中年人,思想如此龌龊。因为放下心来,连被说成“不三不四”也没注意到,反而觉得她们吵得有趣,不觉微笑。
琪琪看见我笑,自己也撑不住笑了:“你,如果不带薇薇玩得开心,以后别想跟我们蹭着过周末了。”
我呻吟:“我说琪琪啊,你找个女生陪小妹妹不好吗?”
琪琪说:“有了男朋友,哪里还有要好的女朋友。”
薇薇冷笑:“有了男朋友,连妹妹都可以不要了。”
我不平:“老莫究竟有什么好,你对他如此死心塌地?”
琪琪笑笑:“他就是他呀。”
薇薇又对我冷笑:“你还说你对我姐姐没企图。”
刚才我以为她不到十五岁,现在见识了她这般锋利的口角,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薇薇你今年多大了?”
她挺挺胸,得意地说:“十四岁半。”
哎呀,失敬失敬。
琪琪给我一串钥匙:“我们的钥匙,收好了。冰箱里什么都有,带她出去玩,买什么东西都记得要票,我们凭票据报销。”
我说:“等等,我呢?给我什么好处。”
琪琪料不到我有这一问,呆了一呆。我趁她发呆,赶紧追问:“过年的时候有人送了一瓶亚尔萨斯白酒,你们放在哪里?”
送酒的人是我的前任女友,所以琪琪大笑:“好了好了,看来你真的是好了,从情圣恢复到小人。”想想又替我那前女友不值,骂道:“他**男人就是这样,这边把别人害得伤心欲绝,那边他转身又是一条好汉。”
薇薇看我一眼,目光炯炯,我肯定她已把我打入猥琐的中年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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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32:06 |只看该作者
就这样我到老莫和琪琪家扮演保姆的角色,他们双飞双宿去了。
我在肯德基买了家庭套餐。薇薇蜷在沙发上吃鸡翅、喝可乐、看电视、带着耳机听音乐、手里还翻着一本书;我喝酒,吃汉堡,在电脑上看老莫用数码相机拍的新片子——还是美女和内衣为主,做了些效果,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薇薇看过所有的台,忿忿地骂:“SHIT!”关掉电视。
我笑,她和琪琪这一点很像,两人都喜欢用外语骂人。她回头瞪着我:“笑什么!”
咦,她家大人不在,还这么嚣张。
我走过去,把她的脚拨开,坐到她身边,例行公事地问:“看什么书?”
她仍然瞪着我,不甚甘心地把书递过来。《查拉特斯图拉特如是说》!乖乖。
我摇头:“你看这样的书还太早了。”
“你知道什么?你看过吗?”她轻蔑地反问我。
我说:“我当然没有看过。但谁都知道,看《红楼梦》长大的小孩子,将来的人生肯定要比看格林童话的孩子辛苦。”
她大概没料到我还能说出一两句有意思的话,露出“哦”的表情,夸我:“原以为你是个俗人,竟还不俗。”
这下我肯定她是看过《红楼梦》的了,赞道:“说得好,没有看过的人断不会用这等语气。”
她扑哧笑出来:“看过张爱玲也使得呀。”
好家伙,连张爱玲也看过,莫非我遇到了一个天才儿童?
我问:“你真的离家出走吗?”
她反问我:“走到表姐这里来算不算?”
“为什么?”
“中考没考好。”
这是什么世界,十四岁半的小女孩为了升学考试而离家出走。我说:“我们那时轻松些,大家都是到了高二,才知道什么叫苦读。”
她笑:“最好是三十年代,钱钟书数学考15分,一样上清华。”
咦?有这么好的事?果然是良辰美景。我找了个理由安慰她:“可他们那一代人注定要吃很多苦,上帝是公平的。”
她点头:“这倒是,你不得不认为他是公平的。让我文科好,就让我理科一塌糊涂,给了我智慧,就不给我美貌。”
我暗自好笑,谁能想象一个十四岁半的孩子说:“我有智慧,可是没有美貌。”可又有点暗自心惊,这孩子,十四岁的时候就剔透如此,将来的日子怎么过?
如果她是我妹妹,我一定祈祷她越活越回去,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泯然众人矣。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十四岁的时候也都这么清醒与愤怒,关心我们的人也都祈祷我们越活越回去。而我们没有辜负他们,果然泯然众人矣。
小小的薇薇看着我,眼睛清亮逼人,她问:“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拍片子呀。”
“就像老莫哥哥那样吗?”
“恐怕有点不同,老莫的志向是要拍人间疾苦。”
薇薇骇笑:“他?人间疾苦?”很是不相信的样子。
我叹息,可怜的老莫,连小女孩都不相信他的理想是去拍非洲难民。
我说:“人们想拍的是一类片子,真正拍的是另一类片子。”
她说:“我明白。就像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是另外一些人。”
这孩子简直要成精。我看着她小小的脸和瘦长的手脚,很是替她怅然,连这都想通了,以后的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她还安慰我:“不过我们判断一个人,不应该依据他成了什么样的人,而应该根据他想要成为的人来判断。”
我笑:“谢谢你,你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你想拍的是什么样的片子?”她问。
“说出来你会失望,美丽的女人、优美的风景、星空、北极光,”我对这个小女孩吐露心声,“像梦一样的,或者说人无能为力的东西。”
她说:“我明白,简单的,永恒的,远离现实的,就像大歌剧的背景,或者用神话做题材的油画。”
她真的明白,比我说得好,我揉揉她的头发:“好孩子。”
她说:“我喜欢歌剧,虽然听不懂,但那里的感情是单纯的,悲壮的,一上来就要生要死,肝肠寸断。张爱玲说歌剧,把最琐碎的事情无限地扩大拔高,一直到云端,但不看他们站起来,你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是趴着的。”
她又告诉我:“学校里有人追我的朋友,省下午饭钱送花,一大束,不敢送玫瑰,就送郁金香,一大束,你知道郁金香是什么价钱。可是我的朋友说:‘不好吧,快要中考了,我们都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十四岁半的人,你想想,十四岁半的朱丽叶都殉情自杀了!”
我只得说:“你的朋友说得也没错,你们是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再说:“你看琪琪姐姐,她十四岁的时候写的故事,魔教的公主浪迹江湖,遇到世外高人,但最终她要回去做魔教教主,两人隔着山崖相望。我看得心都要碎了,天天催着她写下回。可你看她现在写的东西,‘绚烂生活,就从温泉国际公寓开始’。”
我又只得说:“但那些东西一个字值五块钱,而且相信我,如果你再看她写的什么魔教教主的故事,你肯定会笑。”
她瞪着我,我耸耸肩。
她说:“我不会甘心,我不会屈服。”
十四岁的时候,我们都这样说。
我对薇薇说:“也许你能做到,也许不能,可是没有关系,我们都希望你快活。”
不过我恐怕她的一生不会太快活。那么聪明,那么尖锐,要求那么高,但并不是个美丽的女孩子。看到这样的孩子,大概每个人都会觉得难过。人生那么长,事情那么多,聪明的人照例是不太得意的,除非她是我前任女友的那种聪明,可她又不是。
所以我问薇薇:“你有什么愿望吗?”
“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写书的人。”
“啊?具体一点的。”
“得诺贝尔文学奖。”
“不不,太大了,我是说小一点的。”
“不要上那间以理科见长的高中。”
“这我也无能为力。我是说很小的,但你现在不太能办到的,比如说要一条淑女屋的连衣裙。”
她立刻问:“你送我?”
我微笑:“对。”
她又起了疑心:“琪琪姐不是说她报销吗?”
我失笑,这个小鬼。
我说:“听好,薇薇,到老莫他们回来还有二十几个小时,其中我们睡觉和处理杂务要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还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你可以任性地过这十个小时,做你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当然要健康有益,而且在我的能力范围内。”
她明白了,慢慢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诚然她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但十四岁的女孩子笑起来都是可爱的,她说:“我才不要淑女屋的裙子呢,那么装腔作势。”
“是,殿下。”
她咯咯地笑起来,像一切十四岁的小孩那样笑:“我要把冰激凌当饭吃。”
果然所有的女孩子都想把冰激凌当饭吃,我一口答应:“没问题。”
“我要你陪我逛街,我看中什么就买什么。”
“一定。”
“我要泡酒吧。”
“答应只喝饮料就带你去。”
“我要拍婚纱照。”
“喂,你适可而止吧。”
“我要……”
我举起双臂,交叉:“停,供应到此为止。”
她哼:“有限的爱心。”
我笑:“是有限的资金,我不想交给你琪琪姐天文数字的帐单。”
又说:“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以为带你坐图书馆转大学校园参观博物馆就可以了。”
她说:“这样的事情,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做。”
这话听起来还是悲观。太聪明的人,再古灵精怪,再伶牙利齿,骨子总还是悲观的。
那一刻,我决心要给这孩子最快乐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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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把自己收拾得朝气蓬勃,装好相机,带足胶卷。又用老莫他们厨房里现成的材料做了早饭,然后恭请薇薇公主起床。
小家伙早就起来了,坐在窗台上看书。还是一头辫子,换了一条白色棉布裙子,你别说,这孩子自有她的风神味道。她看见我,正要扔掉书,被我喝住:“别动!”赶紧拿来相机,给她拍了两张照片。
我说:“等你成名之后,我就把这些相片买出好价钱。”
她神气地说:“来,让我给你签上名。”
早饭的时候她开始滔滔不绝地挑剔,诸如我的袜子和T恤颜色不对啦,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早就过时啦,她不喝牛奶啦,煎蛋太老啦,烤面包没有去皮啦,奶酪不应该是火腿口味的啦。这孩子实在有文字天才,挑剔的时候也妙语如珠。我听得津津有味,最后总结道:“将来谁要娶了你还真好福气,从早餐开始就殊不寂寞。”
她大笑着把面包朝我扔过来。

从早餐到午饭的时间,究竟怎么消磨过去的,实在难说。广场上的鸽子也喂了,路边的摄影展也看了,花店里新到的非洲菊也买了,地铁歌手的吉他也听了。游乐园里灰沙炎日的,我们隔着栏杆看了看就走了。给她买冰激凌,三个球,她吃了两个,叹气:“原来拿冰激凌当饭吃也不容易。”
薇薇是不太会玩的小孩,我也不太会带小孩子玩,就这么混着居然也到了中午,最大的收获就是拍了两卷片子。
薇薇说:“世上有两种东西最相像,一是国家和家,一是一天和一生。你看我们,早上是满怀希望,早饭的时候打情骂俏,到中午相敬如宾,下午就该开始抱怨,晚饭的时候水火不容。等到夜幕降临,大势已去,各自安分下来,混到睡觉,息劳归主。”
我大笑,这孩子虽然不会玩,说话是一绝,成熟尖锐又有趣。如果她再大十岁,而仍能保持这份锐气和智慧,说不定我会考虑追求她,至少她能令我笑。
她又说:“你其实真的没为我做什么,但我仍然会把今天记做一个快乐的日子,而且在记忆里会越来越快乐。谢谢你,大哥哥。”
一声“大哥哥”叫得我荡气回肠,遂又振奋地问:“下午想去哪里玩?”
她转着眼珠,问:“你知道哪里有JOKESUN的专卖店吗?”
来了,我在心里惊呼。
那家店专做女孩子的生意,东西可爱得不得了,当然也贵得离谱。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它死,你进去你死。开张的时候我给他们拍片子,弄到一张九折卡,送给琪琪,她去过一次,买了十四对发夹,老莫到现在说起来都想掐死我。
琪琪还说:“那么可爱的店,我好想在那里上班。”
老莫说:“夫人,你饶了我吧。”
我也想对薇薇说:“薇薇公主,你饶了我吧。”
我甚至没有打折卡。
但是她当然不会饶我,所以我一言不发,乖乖地带她去了。

JOKESUN的店面不大,但是非常精致可爱。浅棕色的地板上据说是手绘的一朵朵雏菊,雪白的松木家具。整面墙做成一个个极小的玻璃抽屉,里面放着各种可爱到匪夷所思的小玩意儿,被灯光照得晶莹闪亮。又有一个小柜台,里面一排排玻璃瓶子,好像我们小时侯的糖果店,但那瓶子里的“糖果”大概会让每个男生欲哭无泪。老莫就是为了这些“糖果”花掉了半个月的收入。
薇薇一进店里,就发出一声欢呼,整个人扑到玻璃墙前,一个抽屉一个抽屉地拉开来看,一个也不放过。好在店里没有别的客人,可爱的店员小姐耐心地陪着她看。
我摇头叹息,女人就是女人,无论多大或多小,给她们一些亮晶晶的小玩意儿,立刻现出原形。
角落里有一张小圆桌,放着一个玻璃盘子,玻璃钟罩着四分之三个巧克力蛋糕,还有一大壶冰茶。据说如果顾客买的东西够多,比如说十四对发夹,店员就会请你吃一小块蛋糕,喝一杯茶。
老莫说:“打个喷嚏就不见了的一小块蛋糕。”
我在桌边坐下,另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个店员小姐,她对我微笑着点点头。
JOKESUN的制服,据说是整条街上最漂亮的:浅棕色的长袖衫,三层绉纱的小高领,镂空镶蕾丝和缎带的马蹄袖,白色薄呢背带短裙,收腰,裙摆散开,两只大口袋,配同质的白色贝雷帽,浅棕色小皮靴。但就像一切美丽的衣服一样,对穿的人十分挑剔,不是人人穿上都好看。
这个店员小姐穿上就十分漂亮。她有小小的苗条的身材,长长的鬈曲的黑发,象牙色的精致小面孔,漆黑的眼睛,卷卷的睫毛,淡珊瑚色的嘴。约莫十八九岁,所以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又像孩子又像女人的吸引力。
一切完全是无法解释的,我看着她,非常震荡,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原来你在这里。”
说了一遍之后就顺口了,我又说,慢慢地:“原来你在这里。”
她微微地皱眉,奇怪地看着我:“什么?”
我忽然觉得自己的T恤和袜子颜色不对,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已经过时,头发需要清洗,两天没有刮脸。但是没有办法,我就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了她。不过也没有关系,我到底见到她了。
简直有点辛酸的感觉。我说:“你是不是在一家店里吃过冰激凌,穿着玫瑰色的裙子,把鞋踢掉,拿一只很大的银匙;还有,你是不是在一家酒吧的吧台上跳过舞,奇怪,那时候你的头发是短的,直的,有刘海,就像乌玛·瑟曼在《低俗小说》里的造型;还有,更早以前,你是不是穿着婚纱跑过地下通道,我就是那个在后面追着你拍照的人。”
奇怪,明明是模糊的印象,看到她的时候就清晰起来,清晰得让我不相信这样的印象曾经模糊过。我分明记得她,记得这么牢,或者是我一直在找她,找这样一张脸,找这样一个人。
那么熟悉,好像早就见过。当然他们都这样说,宝黛初会的时候,宝玉就说:“这个妹妹我见过。”
这个女孩我见过,我拍过,我找过,我找到了:“原来你在这里。”
她惊奇地看着我,好像没有听明白我在说什么。可我知道我没有认错,一点不错,就是她。
果然,过了一会儿,她笑了:“那时我戴的是假发。”
在这一刻之前,我不知道另一个人的表情可以左右我的表情,但是她笑的时候,我也笑了。
她的笑容是晶莹的,透明的,像冬日阳光下的积雪,让我有点恍惚。就像有一回喝得半醉,听得见人家说话,但是答不上来,就一味地在旁边傻笑,心里却是清楚的。
我想说:你那天穿着婚纱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发生了什么?我拍了照片,你要不要看一看?你的舞跳得真好,在哪里学的?你很爱吃冰激凌对不对?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很好的奶油花生冰激凌,什么时候我带你去吃?你觉得不觉得那家店的吊扇很像《卡萨布兰卡》?你喜欢《卡萨布兰卡》吗?你觉得英格丽·褒曼应该留下还是应该离开?你是否愿意让我为你拍照?你可知道你有一张非常上镜的脸?你可知道,你的眼睛和神情里有一种东西,正是我一直想要表现的?请让我为你拍片子好吗?如果我说我一直在找你,你是否相信?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是否明白?
可是我说不出来,我只是怔怔地看着她,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薇薇在那边喊我,我和她一起站起来,我说:“如果可以的话……”她说:“让我们看看小妹妹看中了什么好东西?”
她的笑容不是一般店员小姐那种职业性的微笑,整个店因为她的笑容和动作有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生气。薇薇也立刻觉得了,有点撒娇地说:“可是我什么都想要。”
她笑着揪了揪薇薇的辫子,说:“来,姐姐给你推荐一样。”

她推荐的是一种淡金色的玻璃珠,每一颗都穿着一根细细的透明的皮筋。她把玻璃珠系上薇薇的辫稍,一颗又一颗,轻、耐心、仔细,我站在旁边,为她们拍了许多张照片。
还有同样的项链和脚链,透明的丝线串着一粒粒淡金色的玻璃珠。她先为薇薇戴上项链,又半跪在地上,把脚链系在她的脚踝上。
连另外那个店员都鼓起掌来:“小妹妹可爱极了。”
薇薇兴奋得脸都红了,在镜子前转了一个圈,辫子飞起来,几十颗玻璃珠叮叮噹噹地撞在一起,几乎是对我嚷嚷了:“买给我买给我!”
她温柔地笑着:“当然他会买给你。”
另外那个店员对她说:“我都不知道我们有这样的脚链。”
她说:“今天早上我做的,我觉得配成一套比较好一些。”
她们相视一笑,我无端端地觉得无比温馨。薇薇拉我的袖子:“买给我,大哥哥!”
她说:“是啊,难得小妹妹这么喜欢。”虽然这种情况下,每家店里的店员都会这样说,但她说出来格外不一样。她说:“女孩子只有一个十五岁,而且很快就会过去,所以如果有她喜欢的东西,又不是太难办到,我们总是应该尽量地满足,对不对?”
如果是平日的我,一定会反驳:“小孩子就是这样被惯坏的,我们应该尽早让他们认识到人生和社会的残酷。”但此时我只觉得一种温柔的牵动,微笑着说:“谁说不是呢?”
我还想说,你十五岁的时候有想要的东西吗?你要到了吗?是什么?你是否非常珍视?现在的你又想要什么?可不可以告诉我?可不可以让我为你满足?你对你的生活满意吗?你觉得快乐吗?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你是否在等待什么?你是否在梦想着什么?你是否相信有一见钟情?你是否相信我一直在找你,找了好一段时间?你是否相信我喜欢你,非常喜欢?
可是我说不出来,我只是看着她,她一边填写收据,一边说:“你知道,在巴黎,有一种树,开黄色的小花,开整整一个春天,不停地开,不停地落,人在树下站一会儿,就落了满身满头,在阳光下美得出奇……”
薇薇说:“我知道,那叫金急雨。”
她说:“对,这套饰物的名字就叫作金急雨。”
非常美丽的名字,但另外那个店员说:“真的吗?我竟然不知道。”
她用手掩着嘴,娇俏地笑:“这是我刚刚取的。”
只要她一笑,我就忍不住也要笑。
薇薇忽然又惊叫起来:“这多美!”
是一只发网,用细细的黑色丝线编成,宛如发丝,密密地缀着极小的水钻,她把它拿出来,轻轻展开,温柔地说:“可是它未必适合你。”
我也这么觉得,可是薇薇央求道:“姐姐你戴给我看看。”
她好脾气地摘下贝雷帽,小心地把发网套到头上,黑色的丝线与她漆黑的长发融为一体,小小的水钻在发间闪烁,仿佛雾气里沾上头发的细细的水珠。薇薇碰了碰:“真美,简直不像真的。”
她鬈曲的长发散了几缕出来,皱皱地飘荡在前额和脸颊周围,我不知多想伸手给她拂开,到底不敢。
薇薇问:“这只发网叫什么?”
她看着自己镜子里的样子,想了一会儿,说:“Illusion。”
我脱口道:“幻像?”
她回神,微笑着说:“小妹妹说的,太美了,简直不像真的。”
另外那个店员笑道:“又是你信口诌的吧?”
她微笑不语。
那位店员问薇薇:“这只发网你要吗?”
薇薇早瞟到了定价,赶紧说:“我不要,这位姐姐戴着太好看了,我怎么还敢戴呢?”
但我忽然说:“我买了。”
三个女孩子一起看着我,薇薇和她都有点惊讶,另外那个店员立刻欢天喜地地开收据。
这么一来我和薇薇就有资格吃巧克力蛋糕了,她为我们倒上冰茶,切好蛋糕,薇薇说:“呀,你们的杯子和碟子都这么漂亮。”
她挤挤眼睛:“也卖的哦。”又看看我:“不过,我恐怕你的大哥哥已经破产了。”
我一味地笑,只觉得无限温馨,这真是不可思议,她最普通的话语表情都让我觉得可爱之极,我说:“如果可以的话……”这时涌进来一大群女孩子,叽叽喳喳,她赶紧上前招呼,小店立刻显得拥挤嘈杂。薇薇说:“我们走吧。”
我当然不想走,可是又没什么理由不走,我总不能对薇薇说:“大哥哥看上了这个姐姐,想要请她喝咖啡吃饭看电影,所以你同我乖乖地在这里等着。”同时我自己也有点迷惑,这是真的吗?你到底是不是清醒的?这一切究竟是怎样发生的?为什么是她?为什么不是她?
当然这样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他们都这样说。米尔顿·格林把梦露的照片放在阁楼里,一任岁月侵蚀,终生不再提起她的名字,为什么?没有人知道。
这样的问题让我整个下午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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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33:35 |只看该作者
晚饭的时候,薇薇忽然问我:“你的英文名可是叫作吉姆?”
“不是,我没有那种东西。”
“你应该叫作吉姆,因为她的英文名是贝蒂。”
“咦,”我顿时来了精神,“你怎么知道?”
“她们的制服,帽子上有金属的小名牌,另外那个姐姐的是丽贝卡。”
啊,贝蒂,鬈发象牙色面孔的贝蒂,我笑了。
薇薇说:“吉姆和贝蒂、丽贝卡和安德烈、哈利和莎利、约翰和玛丽……都是般配的名字,还有什么?”
我好心情地接她的话:“罗密欧和朱丽叶、保尔和薇吉妮……喂,你的英文名是什么?”
“薇薇安。”
我笑:“好极了,薇薇安和大卫,还有呢?”
她也笑:“泰山和琴恩。”
我接着说:“哈姆雷特和奥菲丽娅。”
她抢着说:“汤姆和杰瑞、米奇和唐纳……”
我笑着和她抢:“梁山泊和祝英台。”
她来的更绝:“老人和海。”
我大笑:“战争与和平。”
她整个人趴到桌上:“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
我也笑得喘不过气来,完全是扯淡,但你别说,这么混扯一气,大笑一回,我忽然想开了。薇薇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我:“可是下定了决心?”
我失笑:“你还真是人小鬼大。”
她说:“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中国人都不相信一见钟情,连贾宝玉和林黛玉前辈子都见过。但是这世界上总该有一见钟情,以及没有什么理由的喜欢,不然也太乏味了。”
我说:“可不是。”
她说:“可是这样的事情会降临到我身上吗?”
我说:“会的,我保证。”
她说:“但为什么我不觉得呢?恐怕还是因为她那么美吧,生得美真好,美丽的人是有特权的,包括让生活多姿多彩的权利。”
我说:“当然不是这么回事儿。”
她又说:“如果我们还有多一次机会,我要做一个那样漂亮的女孩子,让你第一眼看见我,就移不开眼睛。”
我说:“你永远是我漂亮的小妹妹。”
她忽然赌气:“你快走吧,看你心不在焉坐立不安的。”
“当然我要先送你回家。”
她冷笑:“得了吧,等会儿JOKESUN关门了,回来你又把气出在我头上。”
这孩子真是喜怒无常,不过什么都好,喜怒无常也好,至少是真性情,此刻所有的人在我眼里都是可爱的,整个世界在我眼里都是可爱的。在出租车上,我简直控制不住自己的自言自语,我说,贝蒂,你好吗?贝蒂,如果可以的话,我请你喝咖啡好吗?贝蒂,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一起散步好吗?贝蒂,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请你收下好吗?贝蒂,请告诉我你住在哪里;贝蒂,请给我你的电话号码;贝蒂,请让我给你再拍一些相片;贝蒂、贝蒂、贝蒂……
可是我没有见到贝蒂,堵车堵了四十分钟,JOKESUN关门了。
我觉得遗憾,又有点安心,明天有明天的好处,至少可以换双袜子,或者再带一束花和一盒糖——花和糖虽然俗不可耐,但俗不可耐的事通常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我记得格林卡特有一张照片,就是拿着花和糖,POSE和拍摄手法都白烂之极,但连我的前女友看了都说:“不知谁是那幸运的人。”
然而第二天我当真买了花和糖之后,又觉得滑稽——那张照片之成功,恐怕不是花和糖的缘故,而是因为那是格林卡特。于是我又折回去,把它们留给了老莫和琪琪。
薇薇嘲笑我:“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我说了一句万用万灵的话:“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
她冷笑一声,走进屋,重重地摔上门。
我当然不会被这小丫头影响到情绪,可是快到JOKESUN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预感,她今天不在。

果然店里整洁雅致一如昨日,但是店员小姐我都不认识。
她们也都年轻、苗条、标致、文雅,但不是贝蒂,我留神看了她们的帽子,一个是莉莉,一个是西尔维娅。
我问:“请问有一位应该是叫贝蒂的小姐在吗?”
莉莉说:“贝蒂?今天不是她当班。”
我谢了她,转身走了。
其实我应该追问下去,那么她什么时候当班?你知道怎么联系她吗?你有她的电话或地址吗?她是一直在这里打工吗?你们都是学生吗?你能帮我带个话给她吗?等等。
可是我没有——充分说明真的追起女孩子来,我是何等不上路,幸亏没有把花和糖带来。
但是昨天洗好的她的照片,还有以前的,都装在包里。我找了一家咖啡店坐下,一张张地看,摊了满桌。最开始她只是一个轻盈的背影,婚礼上逃跑的不知名的新娘,然后她在吧台上跳舞,神秘美丽得不能形容,还有吃冰激凌的时候——可惜我那时没有想到要拍照,现在她终于转过脸来了,鬈曲的长发,小小的面孔,神情里有难以形容的宁静,那种宁静里有淡淡的光辉,宛如梦幻。
仿佛我只要喊一声:“贝蒂。”她就会回过头来,展颜微笑。
那微笑让我不禁为之微笑。
这时有人喊了我一声,坐到我面前。

我抬头一看,是一个朋友,我们叫他老许,原来是一家图片社的,做片子的本事很是要得。后来他自己开了一个设计工作室,专心经营,做片子的态度便差了很多,除非我们这帮老朋友特地求他,才肯露两下散手,却因此成为江湖传说。被人说得多了,他自己信以为真,也开始摆出一副“独孤求败”的嘴脸,当下翻了翻我的片子,叹道:“你就是不肯好好学洗片子。”
又问:“用的什么药水?什么纸?”气焰熏人。
我又好气又好笑,老许就是这点可爱,他老觉得冲洗是摄影中最重要的环节,有时大家一起看片子,他总是不停地指摘,“洗得不好,XXX加多了”,或者“怎么用3号纸,应该用2号才对”。
果然,对着我的片子,他又开始了:“我就说不能用XXX的显影液,我就说要用XXX的显影液。”
我笑而不答,这厮开始的时候抨击我们的洗片技术,为的是最好我们把活儿都交给他做,现在他又不怎么做片子了,坏毛病却不改。
忽然他指着昨天我拍的那些片子问:“这是谁?”
我巧妙地回答:“很可爱对不对?”
他说:“可不是,神情打扮都非常趣致,我最近接了一个活儿,一直在找这样一张脸。”
(人人都在寻找这样一张面孔?)
我含蓄地说:“女孩子穿上漂亮的制服,看上去都差不多。”
他说:“制服?不不不,我是问这个女孩子。”
他指得是薇薇。
我一愣,有点不相信:“可是她还是个小孩。”
他说:“也不小了,该有十五岁了吧,好些名模也不过十五六岁。往后两年正是她这种长相吃香的时候。”
我喝道:“别说的那么难听。当心老莫不放过你。”
他奇道:“关老莫什么事儿?”
“这孩子可是老莫的准小姨子。”
他兴趣更大:“哦,琪琪的妹妹,怎么不太像啊?”
我仍然不太相信他看中的是薇薇:“你看清了吗?我觉得这孩子很普通啊,我觉得这个比较漂亮。”我轻点贝蒂的笑容。
他说:“也就是普通的俏丽啦,大学里一抓一把的,随便抓个女孩子拾掇拾掇,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又大赞薇薇,“可是你看这孩子多有味道,最要紧的是一脸机灵劲儿,真是耐看。”
我心里老大不是滋味,哼道:“我算是知道露茜刘为什么吃香了,原来现在大家都是你这种审美观。”
他丝毫不以为忤:“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了,她还真有点像露茜刘。”
我正要再讽刺两句,手机响了,是琪琪,她轻言细语地问:“怎么回事啊?我回家来,只见花瓶带花摔了一地,还撒得到处是糖,薇薇说是你突然人格分裂,进入暴走状态。”
琪琪最可怕的时候就是她轻言细语的时候,我曾亲眼看见老莫被她这么一说,脸都白了。
不过我不是她的男友,自然无须怕她,我说:“你家小公主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那边老许张牙舞爪地做手势,狂指照片上的薇薇。我只得对琪琪说:“现在有这么一件事儿……”如是这般地讲了一遍。
琪琪沉吟了片刻,声音更轻柔:“你少同我揽这档子事儿!”说完挂了电话。
我对老许做鬼脸,摊手:“你听见啦。”
他说:“这算什么?兄弟,帮个忙,让我见见那孩子。她如果愿意,琪琪也没办法。”
我说:“就是因为你这种逼良为娼的口气,琪琪才不敢答应。”
他叫屈:“我?我从头到尾没有跟琪琪说话,是你在传话的。”
我笑道:“不关我事,我不管,我有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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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34:27 |只看该作者
忽然想起大学时上西方文学,学过彭斯的一首诗,诗人反复地、倔强地找他的安娜,他说——
  国王和教会联合起来
  禁止人干这干那
  国王和教会可以去见鬼
  我还是要找我的安娜
我不记得他有没有找到他的安娜,应该是找到了吧。彭斯的安娜、但丁的贝娅特丽采、米尔顿·格林的玛丽莲·梦露,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那样一个人,没有她就没有那些流传后世的作品。原本我不相信真有这样的事,但现在我不得不相信。
老许、老莫、琪琪、薇薇都可以去见鬼,我要找我的贝蒂。
曾经有一个写文章的朋友说过:“最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被《一千零一夜》的故事骗了,以为靠讲故事就可以赢得男人的心,每写一个故事,就想象他在某个地方读到,想象他是怎么看的,喜欢怎样的发展,怎样的遣词造句……”
现在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可是她又说:“谁知他早就出国了,几乎一直不看中文刊物。”
现在我觉得这是个很悲伤的小故事,当时我真应该好好地安慰她。因为我比她幸运,很快我就可以找到贝蒂,把照片摊在她面前,对她说:“你看,贝蒂,这是你。”
幸而我是摄影师,我几乎可以纤毫毕现地再现她的容颜与神情,幸而我这么多年从未放松过摄影,所以她在我的镜头里是这么美丽。老许竟然说什么“普通的俏丽”,不过这厮是个利欲熏心的大俗人,可以不去理睬。
然而我没有找到贝蒂。

那天早上我到JOKESUN,找贝蒂,一个短发的女孩子转出来:“我就是贝蒂,您有什么事儿吗?”
她的皮肤是蜜色的,眼睛又圆又大,短发齐肩,也是一个娇小俏丽的女孩子,但我不认识她。
我说:“对不起,我找的是另一个贝蒂。”
“我们这里只有一个贝蒂。”
“不,上周末不是您当班吧?”
“我有一个考试,请了两周的假,是我的一个朋友代我当班。”
这也是常有的事儿,她们都是学生。
我说:“那么上周末应该是您的朋友代替您上班,穿着——对不起——穿着您的制服。”
她摸摸帽子上的金属字母,笑道:“先生好眼光,注意到了。”
这么说就是了,我大喜:“那么可以告诉我怎么联系您的朋友吗?”
她看我一眼,后退一步,不说话。
我赶紧解释:“是这样的,我是一个拍片子的人,给您的朋友拍了几张片子,效果很好,我想交给她,所以……”
她还是看着我,掂量我的话的可信度。
我汗,什么时候大家都变得这么精明了,我把照片翻出来为证。
谁知她看一眼:“不,这不是我的朋友。”
我急了:“可是,你看这顶帽子。”
她沉吟:“帽子倒是我的,这样吧,你给我一个电话,我帮你问问我的朋友,再答复你。”
她说的很合理,但我怎能甘心,厚着脸皮说:“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接了一档广告,找这个女孩子,他催得挺急,您能不能现在就帮我问问。”说着我拿出自己的手机,双手捧给她。
我知道这么做不好,但没有办法,我简直觉得自己二十八年来都没有这么积极过。突然之间,她不再是贝蒂,也不再是JOKESUN的店员,仍然是我相片上的一个陌生人。我有一种非要在今天找到她不可的感觉。
真正的贝蒂微微沉下脸来,不情愿地接过我的手机,特地走到一边去通话,不给我听到,一边说,一边瞟我。约莫五分钟之后,她把手机还给我,这妞恁的可恶,居然当着我的面先消掉了通话记录:“我的朋友到外地玩去了,下周才回来。”
我赔笑:“小姐,那么请告诉我她的电话,我和她联系可好?”
她半笑不笑地说:“她家教最严,你的电话她家根本不给她接。”
鬼才相信,这不是折腾我吗?我气结,但不敢表现出来,生怕得罪了这唯一的线索:“我会非常小心的,而且这真的只是小事,小姐,帮帮忙,我请您喝咖啡。”
她微笑:“也未必是小事,可大可小。”
到这时店里还没有客人,我怀疑这位贝蒂小姐太清闲,拿我取乐,又祈祷不要有客人来,让我有时间把这妞搞定。偏偏转眼就进来一对儿,贝蒂立刻赶上一步,抢在另外那个店员之前迎住他们,笑靥如花,软语温存地领进店来。
我心中暗骂,只好退后一步,等她做完生意。
可是她并没有做成那一对儿的生意,转身就拉下脸来,我忽然灵机一动,胡乱指着一个胸针说:“我买这个。”
贝蒂这才露出全部笑脸,我几乎可以听到她心里在说:“才明白过来,真不机灵。”只见她伶俐地开票、收钱、帮我装好胸针,又在纸袋上写了一个号码和一个名字,笑盈盈地说:“下周二她回来,这是她家的电话号码。如果有什么问题再来找我好了,我周六、周一和周四当班。”
这番殷勤,和刚才大不相同。
这个贝蒂,和我心目中的贝蒂也相去甚远。
不过我的那个贝蒂并不叫作贝蒂,我郁闷之极,我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

接下来足足耗去了我三个星期。贝蒂的朋友叫作静,难找得要命,这孩子几乎不落家,可见贝蒂说她“家教最严”是鬼话。但她和贝蒂不同,是个好孩子,我和她联系上之后,她立刻出来见我。
静也是个娇小的女孩子,戴着眼镜,她说她学的是护理,假期常常在医院做义工,陪伴病人中的老人和孤儿。我表示赞赏。她又说她和贝蒂是中学同学,两人身材差不多,贝蒂经常请她代自己在JOKESUN当班。我心想那个贝蒂肯定没付她报酬,不过当然没说。
静继续说有一天她在医院里碰到自己小学的同学,两人聊了一会儿,那孩子听说她有机会在JOKESUN打工,很羡慕。正好那个周末静照顾的一个孤儿过生日,她就拜托那孩子帮自己当一天班,因为她们身材也差不多,那孩子欣然答应。
我赶紧把照片拿出来求证,静一看就说:“对,就是她,她叫迦陵。”
迦陵。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但是这块石头落地太早,等我问到那孩子的联络方式时,静居然说她不知道。
她说:“她是我小学同学,虽然大家很久没有联系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一直是很漂亮的,那时侯我们都叫她‘宝贝’。我小学是在外地上的,念中学的时候才转学到这里来,她比我先转学过来,但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联系,真的,如果不是那天碰上,我还真的不太记得她了……”
这番话说得乱七八糟,不得要领,这时我又希望她和贝蒂一样精明巴辣。我按捺着性子提醒她:“她代你打工,那么你们怎么联系,你又怎么把制服给她?”
“她到医院来拿的,然后还到值班室里。”
“那她是否住在医院附近?”
她想了想:“好像她说来看病。”
我吁一口气:“那么医院里应该有记录了,你可不可以帮我查一查。”
静一口答应,还称赞我说:“真聪明,放心吧,交给我好了。”
我心里苦笑:“我算哪门子聪明,是您太糊涂。”但还是感激得不得了,这孩子虽然糊涂,心肠真是好,我相信她会认真地帮我查,虽然我很怀疑她的能力与效率。
果然她什么也没查到。
我又教她向小学同学打听,这工程牵连众多,十分浩大,好在静不厌其烦。我则感激不已,有空就陪她去医院,请她吃饭,给她义务照顾的老人和孩子拍片子。结果到后来整个医院的人都以为我是她的男朋友,有一天我给她打电话,她妈妈还盘问我起来。
可是她那些同学统统记得有这么个人,统统不知道她的下落。
我这才相信世上真有“不知下落”这回事儿。
这么大的城市,这么多的人,她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但等我去找她的时候,她就这么消失了。
静安慰我:“我还没有联系上所有的同学,也许有其他人知道,或者她还会来找我。”
说到这里她又黯然:“可是我也忘了告诉她我的联络方法。”
我无话可说,惟有再三谢她,静真是个热心的好人,而且也不是全无帮助,至少我知道了她的名字。
“迦陵,”我在5460网站静她们小学那个班的BBS上发了这么一条帖子,“我是那个周末在JOKESUN买了‘金急雨’和Illusion的人,”到这里我愣了半晌,好像有很多话,但不知怎么说,打出许多空格又删掉,最后说:“请与我联系。”
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请与我联系。”
可是我不太抱希望,那个留言板上至今只有三个人注册,一个是我,一个是静,还有一个静也想不起是谁的人,注册之后就一直没露面。


这么忙,这么没成效,我还是抽空帮老许把薇薇约出来了一回。琪琪知道后差点和我绝交,我心平气和地告诉她:“这是薇薇的机会,她有权知道这件事儿,你可以给她建议,但你不能替她决定。”
“我就因为知道薇薇不会答应,才不想告诉她。”
“但将来她可以告诉别人,当初有人请她拍广告,可是她拒绝了。”
薇薇果然没有答应老许,但她一定给老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后很久,老许还时常感叹:“多聪明的女孩子,多有趣的女孩子。”
还有一件事儿,我在JOKESUN里拍那些的片子,琪琪在她的杂志上用了一张,被JOKESUN看中,把我那套片子做了他们这个季度的宣传资料和海报,地铁里商场里车站里时不时可以看到。
老莫对我说:“你这下可真的成名了。”
成名?当然不是,地铁广告每周一换,满坑满谷,但这么一来我手头的活儿档次高了是真的。现在我拍广告的机会比较多,婚礼会议之类都推给朋友圈里的新人,又添了一些器材。
老莫揶揄我:“好好干,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洗发水天王的。”
我大力点头:“就像你成为内衣天王一样。”
可是我仍然没有找到片子上那名为迦陵的女孩子。开始的时候,我每周给静一个电话,问她有没有消息,后来忘了一次,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最后我也放弃了。

不知不觉夏天快过去了,JOKESUN的广告也该换了,他们联系到我,希望还是我来拍。
最近拍片子拍得比较顺手,收入也很不错。我的工作态度一向一流,所有和我合作的人都赞不绝口。给JOKESUN拍新的海报时,他们策划部的经理对我说:“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态度,没有把摄影当作了不得的东西,大家都在生产产品,战术上重视就可以了。”
我客气而虚伪地笑:“工作就是工作,能够用百分之五十的精力做到百分之九十,就不要用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做到百分之百。”
他大力和我握手:“谁说不是呢?”
又对我推心置腹:“我的原则是用百分之十做到百分之九十。”
我继续客气地诧异:“兄弟,你是超人吗?”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哄好这厮和我做长单,我就可以把手里的器材全部换成徕卡。
看,本人如果精明起来,一样也有纹有路,风送藤王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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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37:37 |只看该作者
只是有一天,我站在地铁里,看着JOKESUN那快要被换掉的广告——叫作“迦陵”的女孩子正把项链给薇薇戴上,忽然觉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觉感慨万千。
到底是不一样的,我自己最清楚不过,我为JOKESUN新拍的那些片子也很美丽,但到底是不一样的。
我不介意用“摆”的方式营造出好片子,但我知道,除非我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否则我不可能营造出真正的好片子,真正的好片子永远需要等待、寻找、观察和感情,真正的好片子必然发自内心。
照片上的薇薇是一个背影,辫子上垂着细细的金珠,而迦陵那精致的侧面、纤细的手指、鬈曲的长发,淡淡的微笑和微皱的眉头却是如此清晰,如此熟悉,又如此地可望而不可即。其实只差那么一点点,当时真的只差那么一点点,我几乎觉得有点酸楚了,不知不觉伸出手去,沿着她的侧影、她的头发,缓缓地划下来,一下,又一下。
看在别人眼里,大概是无聊透顶的动作,当然谁也不知道,我那样认真急切地找过这个女孩子,曾经一度,我不相信我找不到她。
“迦陵,”我又上了那个小学校友的留言版,“我竟然一直没有找到你。”
说是“一直”,其实也只有两个多月吧。
仍然没有回音,现在静也不上来了,只有我的两条帖子——
“迦陵,我是那个周末在JOKESUN买了‘金急雨’和Illusion的人,请与我联系,请与我联系。”
“迦陵,我竟然一直没有找到你。”
如果不是它们,连我自己都快忘记了我曾经那么急着地找一个叫作“迦陵”的女孩子。
人生不过如此,不过如此。

如此这般过了一阵子,具体有多久我还真不记得了。总之老莫和琪琪结婚了,婚礼的片子当然是我拍的,大家还是很好的朋友,只是已婚人士和未婚人士之间的鸿沟开始显露,我们都无能为力;薇薇到底上了那家以理科见长的高中,可怜的孩子,她非常地不快乐,时不时会给我写一封长得吓人的电邮,并不在意我的回信简短空洞;我的前任女友再升一级,成功地把“执行主编”前面两个字去掉了,虽然我觉得她的工作好像并没有因此有什么不同;老许的设计工作室与我合作频繁,我发现这厮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即使是朋友,该给的钱他也很大方;据悉易芳菲小姐有意进军演艺圈,后来又没什么动静了,不知有何内幕;静怎么样了,我不知道;贝蒂,贝蒂是谁?
我还是老样子,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买了一辆小得不能再小的车,每回坐进去都要把自己折三折。还有一套片子得了一个什么奖,但是那种行内人都不大注意的芝麻绿豆大小的奖,我也不好意思细说。惟一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我的器材都是徕卡,我甚至在快门上装了一个徕卡的金属环,这小玩意要4000块钱,惟一的作用是好看,用快门线时还要把它卸下来,不知多麻烦。每到这种时候,再想到它的价钱,我就痛感自己是一个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
不过这些也没什么,人生就是这样。

直到某一天,我在地铁里帮一家画报拍一组片子,那种所谓的二维实验电影,讲一个困在地铁里出不去的女孩子还是女鬼的荒诞故事。是一群学生策划的,个个都是才华横溢心地纯真的大好青年。尽管报酬不怎么样,拍起来也比较麻烦,我还是很愿意和他们合作。只是我不知他们炮制这么一个故事,到底要表达什么——当然,这也不关我的事。
女主角长得很有点不羁的味道,头发留得极长,脸色不好——事实上应该说很糟,那种暗淡憔悴的苍白,让人觉得她应该好好睡个三天三夜再说,不过倒是满适合她要演的角色。
开始她穿一件白色的宽身长裙,头发直直地垂下来,大家,包括我在内,一致反对,因为看上去像极了《午夜凶铃》里的贞子。正式拍的时候,她穿的是一条颜色和花纹都很奇妙的大布裙子,最简单的式样,无领无袖,裙摆上缝着四个大口袋,戴一顶同样质地的帽子,非常适合她,只是很难在地铁站那种光线下表现出来,我试了好几种办法都不太理想。
天气已经很有点冷,穿夏装的女主角显然有点吃不消了,来往的乘客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我觉得自己在犯罪,于是建议休息一下,立刻有人把她裹进军大衣。
正在这时,我忽然看见了她——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黑色手提包,上班族常用的那种,好像很有些分量,从里面斜斜地伸出一支红玫瑰,包在一张报纸里。拎包的女孩子一身黑,皮鞋、长裤、衬衫、套头毛衣,连鬈曲的黑发都用一个小小的黑色蝴蝶结卡住,却越发衬出那支玫瑰红得惊人,在黑压压的等车的人群中,简直像个小小的奇迹。
我被这一幕迷住了,愣了一会儿才举起相机,只拍了几张车就来了,红玫瑰和黑衣的女孩子消失在某节车厢里。忽然,说不清为什么,我一下子意识到了她是谁。车门正在缓缓地关闭,我冲过去,抢在最后一秒挤进了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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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40:45 |只看该作者
不是上下班的时间,地铁里还是有不少人。我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找过去,心里不是不疑惑的,你究竟看清楚了没有?我问自己,你怎么肯定就是她呢?我没有办法回答,只得继续寻找。
当然没找到,穿黑色的女孩子不少,头发鬈曲的女孩子不少,拎黑色公文包的女孩子也不少,但是没有那朵红玫瑰。
我走到头,又往回走,一节车厢又一节车厢,没有人注意我。人们在地铁里冷漠得出奇,也许是这惨淡的灯光,也许是这狭长的空间,也许是这催眠一样的有节奏的晃动,如果真有一个穿着不合时令的大布裙子的女孩子,在地铁里来来去去,恐怕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我在寻找一个女孩子,黑压压的人群中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是我的幻觉,也许从头到尾,自始至终都是幻觉,我想要这样一个人,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但等我要抓住她的时候,她又不见了。我向车窗外看去,地铁站黄色的椅子上好像搁着一朵玫瑰,不过我知道,那只是我的幻觉。
那天回去,我又上了5460网站上那个留言版,发现多了一条帖子,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家伙发的:“大家,我回来了。”没有谁理睬他,看看时间,已经是一个多月前了。
我做了一件奇怪的事,不过也没什么,我在他的帖子后回了一句:“欢迎回来。”
“迦陵,”我接着写道,“今天我在地铁站拍片子,看到一个人,非常像你,手提包里插一朵玫瑰花,正是你行事的风格……我想,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或者说我们缺少的,就是那么一朵小小的玫瑰。”
“P.S,”我补充到,“我和一群孩子在拍一个二维实验电影,关于一个在地铁里出不去的女孩子的故事,开始我不明白他们想要表现什么,可是现在,我好像又有点明白了。”
像这样上去写几个字,渐渐成了我的习惯。“迦陵”,我总是这样开头,然后是我做了什么,看到什么,或者想到什么,当然有点无聊,但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谁也不会注意到。
我告诉她因为我做出的那番“惊人之举”(女主角这么说的),他们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剧本改了。现在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故事:一个小男孩,总是在地铁里看到一个奇怪的女孩子,穿着不合时令的裙子,他曾经好奇地跟踪过她;然后他长大了,她还是那个样子,他开始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便和所有的人一样装作看不见她,直到终于看不见她;后来有一天,不知为什么,他又想起了她,一下子觉得非常想念她,一站一站地去找她,不停地找下去;这时,在地铁站外,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女孩子,走在灿烂的阳光中……
依然荒唐,不过其中有点什么让我颇有感觉:小男孩贴着车窗的稚嫩的脸、女孩子铺散在座位上的长长的黑发、初涉社会的男生寂寞疲惫的眼睛、冬天的人群中一个夏天的身影……幻觉,都是幻觉,我和这些孩子们一起制造出来的幻觉,但我相信其中必定有些什么,能够迷惑那些看到它们的眼睛。
片子出来的那天,我对女主角说,这是至今为止我自己最满意的一套片子。
她说:“我也一直觉得,你是能够把我们要的东西表现出来的摄影师。”
“为什么?”
“为什么?这很难说,凭感觉吧,不过也可能因为你全副行头都是徕卡。”
使徕卡的人都知道,遇到一个识货的人是什么心情,我立刻折服:“多谢多谢,不知多少人以为我使的是海鸥。”
她会心一笑:“要赢得一个摄影师的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夸他的相机,这比夸他的老婆还管用。”
说得有道理,至少她立刻赢得了我的心,我心痒难熬地把行头们一一拿出来献宝,她还真不是装懂,几句奉承话说得不知多么到位,让我心花怒放。当然,遇到那只快门上的金属环时,她终于卡了壳。
“这我真不知道是什么了?”她把它套在手指上,“徕卡和你的订婚戒指?”
亏她想得出,我笑起来,如此这般她演示了一番,她还是没明白:“可是做什么用的呢?”
这下可戳到我的痛处了,我沮丧地告诉她,没有什么作用,纯粹为了好看。
“哦,好看就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作用了。”她安慰我,“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你的灵感所在,就像魔戒一样。”
被她这么一说,还真有几分像,那时魔戒首部正在轰轰烈烈地上映,我一高兴,便请她看了一场。
她看得异常投入,连带我也聚精会神起来。结果我被凯特·布兰切特扮演的精灵女王迷住了,她当然迷的是奥兰多·布鲁姆——每个女孩都迷他。我们都喜欢老甘达尔夫,为他的死感到深深的悲伤,不过她告诉我在后面的故事中他又活过来了。她看过魔戒三部曲,把后面的剧情介绍了一遍,夹杂着一些妙不可言的议论,为了听完这个故事,我顺便请她吃晚饭。晚饭时聊到我们刚拍完的电影,她又激动起来,说自己还有很多策划,一一讲给我听,听得我也兴致勃勃,结果我们又找了一间酒吧继续聊。我从摄影的角度给了她一些建议,她从中得到灵感,又想出新的点子,都是些不知哪年哪月才拍得出来的东西,但从她嘴里说出来,好像就是明天的事儿,我不曾和人这样尽兴地聊过这么好玩的东西,实在是有些着迷,和她越聊越投机。她高兴起来,跑上台去唱了一支歌,“送给刚刚和我成为好朋友的朋友”,因为没有别人和她在一起,所以我只得谦虚地认为那就是本人。
是一支我没有听过的英文歌,好像非常冷门,那伴奏的哥们也不熟悉,弹得磕磕绊绊的,她唱得却是热情洋溢——唱得非常好,至少在我听来是人间绝唱,但不仅仅是这样。她苍白的脸染上了一层红晕,眼睛和嘴在灯光下几乎接近紫色,声音是流泻而出的,整个人却因这样的声音得异常脆弱,像是某种易碎品。我忽然有一点奇怪的感觉,觉得这孩子在燃烧。

如此一来我顺理成章地和利璧佳成了朋友——利璧佳是她的名字,我总是连名带姓地叫她,这样好听。她还在念研究生,现代文学什么的,最后一年,几乎不上课,到处零敲碎打地做些奇奇怪怪的策划和文案。总之和我一样是正常作息之外的人,所以我们常约在一起行动,别人吃饭的时候我们淘碟,别人上班的时候我们逛街,别人下班的时候我们喝茶,别人睡觉的时候我们泡吧,别人约会的时候我们各自回家,等等。
很快我就发现利璧佳实在是个很“神”的人,比如说淘碟吧,我一向觉得自己很有成就,固然是因为爱好,多少也和职业有关。谁知这丫头比我还在行,差不多知道城里所有的店,包括“老板有两刷子,就是真他**贵”、“老板也是一混儿,啥也不懂”、“店里的小伙子姓刘,特别可恶,姑娘姓蒋,人不错,如果你看到是一男的在当班,转身就走”之类的信息,如数家珍。后来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纷纷问我要她的电话,每次淘碟前就向她请教一番,她也不厌其烦,诲人不倦。
事实上,她就是这一点特别可爱,无论做什么都异常投入,淘碟就一心一意地淘碟,唱歌就一心一意地唱歌,聊天就一心一意地聊天,吃饭就一心一意地吃饭。
有时候我猜,如果她要恋爱,应该也是这样一心一意地恋爱。
“这妞不错,别放过了。”从老莫、琪琪到老许,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这么说,说实话,我后来也有点那个意思。只是她的态度太磊落,太把我当朋友,叫我不好真的有什么举动。
“这就麻烦了,”琪琪说,“一不小心,大家处成兄弟姐妹,再要翻案就难了。”
她说的不错,我为此很是郁闷了一阵子,后来忽然搞通了思想,对老莫说:“女人,要多少有多少,这样一个好朋友该多难得啊。”
“完全正确,”老莫这么回答,“尤其是我们这些拍片子的人,有一个年轻可爱又绝对不是女朋友的女性朋友,有时实在是很方便。”
这话当然是我们私下里说的,打死他也不敢教琪琪听见。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实在有道理。
比方说那回我接了一家地产公司的活儿,其中包括一场客户联谊舞会,和我联系的那小子居然问我能不能带个会跳舞的模特来撑撑场面。我说能,费用另算。他说如果要付钱就算了。
我觉得好奇:“听说你们的业主一色的白领,还有老外,还怕撑不起场面?”
他答的很妙:“你总不能指望业主在开发商的地盘上翩翩起舞吧。”
因为我很想和他们公司搞好关系——地产公司给钱是最大方的,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帮他们找了利璧佳。这就是年轻可爱的女性朋友的方便之处,你当然不能要求女朋友这样为你抛头露面。
我暗示她穿得漂亮一点,暴露一点,她果然穿得十分漂亮,可惜不甚暴露。没有化妆,只在脸上抹了一层亮晶晶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看起来确实神奇,虽然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是觉得荣幸得很。
舞会的场面和气氛倒是出乎意料的好,谁说业主不会在开发商的地盘上翩翩起舞。我拍得挺顺,那和我联系的小伙子自称喜欢摄影,我们又切磋了一回。等我去找利璧佳的时候,她正和一个金发的男孩子跳得出神入化。
两个人都是出色的舞者,尤其是利璧佳,整个人几乎贴到他身上,却又始终带着他,控制着他。她黑色的头发缠住他的脸,大大的裙子缠着他的腿,平心而论,不是好女孩该有的姿态和神情,可这有什么关系;那金发小子眼神放肆,手放的也不是地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我站在跳舞的人群外,看着利璧佳,觉得有点着迷,不知为什么,似乎又有点难过。
音乐是一支最近流行的歌,太流行了,以至于我一直没注意歌词,直到那时那刻——
  我们去看烟火好吗?
  去,去看那——
  繁花之中如何再生繁花,
  梦境之上如何再现梦境……
那一刻,寂寞如潮水一样向我涌来,我拿起相机,对着利璧佳和她的金发男孩按下快门,一次又一次。
这是我惟一知道的,能够与寂寞相处的方式,能够与寂寞抗衡的方式。
“迦陵,”那天晚上,我在空无一人的版上写道,“今天去拍了一场舞会,忽然想到你在吧台上跳舞的样子,清晰得犹如昨日。你可知道,我曾经以为,所有这些只是我的幻觉。可是迦陵,你真的只是幻觉吗,请告诉我,你不是幻觉。”
可是,她不是幻觉吗?我问自己,她真的不是幻觉吗?如果我还在寻找她,我对自己说,如果她对我仍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她就不是幻觉。
然而,我还在寻找她吗?她对我还有特殊的意义吗?
我不知道。
我把给她拍过的片子又翻出来,不少,也不太多,有几张拍得非常好,多数很一般,我看了又看,看了又看,不得不承认,那些并不是我最好的片子。
“P.S,”我补充道,“记得我买的那只发网吗?你把它叫做‘illusion’,我想你应该猜到了,其实我是想把它送给你。”


到了第二天,寂寞云云又不过是小case了,即使寂寞至死,该接的活儿也不能含糊。后来我帮那家房地产公司的小子买到了一只二手的蔡斯镜头,七折半,九成新,真是太便宜他了,我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有了同样规格的一只徕卡,说什么也不会让给他。不过他又帮我介绍了几家地产公司的活儿,也算对得起我了。
说起来这小子有点意思,他的器材在业余的中间算顶级了,人也机灵,又肯讨教,据说还是学平面设计出身,就是拍出来的片子惨不忍睹。我屡次想劝他放弃,想到他们公司给的报酬,话到嘴边又咽下了。
说实话,我一向不主张把摄影当作“业余爱好”,每当有人来讨教的时候,我总是先问他有没有可能把摄影变成职业,如果没有可能,就劝他另寻一种不那么费钱的爱好。摄影这种事儿,投入太大,纯粹自己玩,早晚要败家。不说别的,单论买胶卷和冲洗的费用,如果没人报销,在成为行家之前,帐单就能把人压死。
还是老莫说的好,干我们这一行,绝对不能失着业等后世承认,只要一息尚存,就要接活不止。
不过有的活儿实在让人恼火,广告公司的策划足有一百页,连模特笑起来露几颗牙齿,什么气候什么温度几点几分的光线都标得一清二楚。这时我就纳闷他们还找我来干什么,随便找个人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摁一下快门不就行了。不过只要他们肯付钱,我绝不会把纳闷表现出来。
有的活儿又完全没谱,特别是老许那儿来的,他那个什么设计工作室完全是个草台班子,最后常常是我和他加上模特儿商量商量,就这么拍了,拍出来的东西多数不能看,好在广告片不必署名,只要他给我钱,再烂的片子,咬咬牙也就拍了。
后来我介绍利璧佳给他做点策划和文案,情况又更堪忍受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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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46:23 |只看该作者
那天我们三个,我、老许和利璧佳,坐在一间咖啡馆里商量一个广告。
这世上一切策划在开始的时候都是胡说,这部分一般由利璧佳负责;老许则在一旁附和,反正他根本没什么主张;我的责任是在最后大喝一声,让他们清醒过来,把失去控制的主意拦腰一砍,老许再收拾收拾,一个策划就出来了。
那天是一个卡车的广告,刚刚进行到利璧佳胡说八道的阶段,她正在颠覆中国古代神话,才说到两辆卡车帮着盘古开天辟地,我就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女孩子,身后飘着一把五颜六色的气球,穿一条背带牛仔裤。我看了一会儿,远远地,看不太清楚,便转过脸来,继续听利璧佳的鬼话。
她说到愚公感动了天帝,派了两辆卡车来帮他移山的时候,那女孩子还在,我相信那是一幅不错的画面,但也不是不能错过的,如果要拍,随时可以找个模特,穿一条牛仔裤,拿一把气球站在路边。至于那女孩子是谁,在等谁,在看什么,为什么要背一把气球,和我有什么关系?也许是她,也许不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这时我听到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她就是她。可是你知道,这样的声音大半是靠不住的,所以我不去理睬它。可它居然在那里说个不停,它说,结果你就这样错过了她,你一直在找她,然而就在你眼前,你又错过了她,去看一眼有什么关系呢,去看看是不是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她又怎样呢?我有点辛酸地想,找到了她又如何呢?尽管这样,我还是拗不过那声音,叹了一口气,站起来,对老许和利璧佳说:“我出去一下。”
我去找那个女孩子,而她果然不是她。
“认错人了?”老许问我。
“不,我只是想看看她是怎么把气球背在身上的——原来是系在背带上。”
利璧佳看了我一眼,继续说两辆卡车把月亮里的桂花树撞倒,结束了吴刚同志漫长的苦役。
我跟她开玩笑:“注意环保。”
她不理我:“广告词就是‘某某卡车,连兔子都喜欢的车’。”
一派胡言,我只觉得兴致索然。
虽然如此,那天我还是一直和利璧佳在一起,我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再请她喝咖啡,一直消磨到咖啡馆打烊,其实只是想和她在一起,或者说和某人在一起。
我不记得时间是怎么消磨过去的,只记得最后,利璧佳靠在咖啡馆的门上,问我:“再往哪儿去呢?”
“泡吧?”
“不。”
“唱歌?”
“不不。”
“通宵电影?”
“不不不。”
“去你那里看碟?”
“不不不不。”
我笑:“听起来像不像我在大街上泡妞?”
她也笑:“更像我在吊凯子。”
然后我想了想,说:“那么,有没有兴趣看我做片子?”
“这还差不多。”她撇撇嘴,“我不介意陪陪你,也不在乎你为什么要人陪着,不过你总应该给个听得过去的理由先。”

于是我们回了我的住处,里外两间,正好有一间成年不见天日,被我改造成了暗房。那些用摄影师做男女主角的言情小说,都把暗房写得风光旖旎。事实上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就从来没和女孩子一块儿做过片子。大概因为做片子其实是相当无聊和磨人的事,并不适合和女朋友一起做;而暗房的气氛又过于暧昧,不好带不相干的女孩子来。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量好温度、兑好显影液和定影水之后,就是等待,不停地被打断的长时间的等待。既要集中精力,又总是无所事事,多半时间都耗在反复的失败重来之中,但你无计可施,只得任它们白白耗掉。我始终觉得做片子的过程中有些东西难以把握,经验和技巧之外的东西,似乎只有运气能够形容。有时做得很顺,有时一整夜也出不了一张好片子。
那天我做的就不太顺,虽然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片子,几个地产项目而已。但其中有一张我颇为得意,那个项目的外立面是有名的漂亮,又气派又细腻的黑灰色,而我的片子恰到好处捕捉到了那种色彩的质感。可无论我怎么放,都不能把它在相纸上再现出来。
这种情形并不奇怪,事实上,所有的片子在从底片做成相片的过程中都会损失一些东西。但那天真是有点出鬼,我不知怎么搞的,就和那张片子卯上了,试了一回又一回,非做出来不可似的。废掉的相纸堆在一旁,有些一看就不成的片子,我都没有用定影液,它们在灯光下渐渐变成一种被紫药水浸透了的颜色,让人心情烦躁。
这时我真是服了利璧佳。她说看我做片子,就真的袖手旁观。我手忙脚乱也好,骂骂咧咧也好,百无聊赖也好,她只是坐在一旁,戴着耳机听她的CD,话都不说一句,更别说帮手了。这女人的心一定是横着长的,因为我听说,但凡是女人,除非她的心是横着长的,否则男人在旁边做事的时候,她一定有插手帮忙的欲望。
最后我终于放弃,或者说是在浪费更多的相纸之前终于醒悟过来,关掉机器,对利璧佳说:“听的什么歌?放大一点。”
她点点头,把她的CD接到我的音箱上,于是,一个男人的歌声便充满了我的暗房。
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我问:“他唱的是什么?好像很激动,又有点悲惨,这是什么歌?”
“客西马尼,”利璧佳说,“基督被出卖的的那座花园。这是最后一夜,基督对上帝说,他说,上帝,把你的杯子拿开,我不想再尝里面毒药,它在我的身体里燃烧;他说,上帝我要知道,上帝我要你告诉我,我做的一切有没有意义,如果我必须死,那代价是什么;他说,上帝,我曾经满怀希望,现在却疲惫而忧伤,你的意志如此伟大,可是不给我任何启示,就让我喝下你的毒药,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
我完全被震住了,不是因为那人的歌声,而是因为她的解说,有那么一会儿,一个字都没法说。只听见那歌声一声声在向上帝质问:“我想要知道!我想要知道!我想要知道!我想要知道……”到不了上帝那里,只撞在我小小的暗房的墙上,落进我们生命中的这个夜晚,流水般的生命里短暂的瞬间。
过了一会儿,那歌声平息下去,又过了一会儿,别的歌声响起来了,一样激昂,一样流畅,一样忧伤。可是我没有再问那是什么。
在这样的歌声中,在一大堆紫药水颜色的片子旁,我对利璧佳说起自己做过的那些片子,以及在暗房里消磨的那些时间,在摄影中耗去的那些岁月:大学里那间嘈杂寒冷的暗房,里面流传着的笑话和鬼故事;教我拍片子和做片子的那个老师,才华横溢却一直不得意;一起做过片子的那帮同学,各自去了不同的地方,好像只有我把摄影当了职业……还有刚出来工作的时候,怎样省吃俭用地买器材,为了节省相纸,把它裁成指甲盖大小来试验曝光时间;那个时候,几乎全部收入和精力都投了进去,却没有任何成就,屡次想要放弃,也不知为什么竟然坚持了下来;然后有那么几个短暂的时期,好片子像流水一样出来,但总是很短的时间,之后又是长时间的停滞,甚至后退;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摆脱那种疑惑和惶恐,究竟自己是否合适拍片子,究竟这辈子能拍到什么程度,还是已经到了头……所有的话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几乎不经大脑,因为每次做片子的时候,我想的无非就是这些。
在那些什么也做不了的、短暂的,又没完没了的等待之中,等待曝光结束、等待显影完成,等待定影水滴干……寂静的黑暗,红色的小小的灯光,机器轻微的轰鸣,水龙头缓慢的滴答声……我发觉自己是如此急着要告诉利璧佳,告诉某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我是多么渴望一个女孩子,一个懂得这一切的女孩子,一个照亮这一切的女孩子,一个让我相信这一切是有意义的女孩子,我把她叫作“迦陵”。
“迦陵,”我说,“我只知道她的名字,我只见过她几面,你能相信这么荒唐的事吗,很好笑是不是。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她,至于找到之后怎么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但如果我找不到她,如果你告诉我说我不可能找到她,我会觉得我这一辈子都是不完整的。”
利璧佳静静地听着,静静地看着我,严肃、苍白、年轻、纯洁,然后,她走过来,拥抱了我。
如此年轻,如此柔软而温暖的怀抱。
奇怪得很,她一向那么苍白,我以为她的怀抱一定是凉的,却原来这么暖和。有那么一会儿我茫然失措,而后就慢慢定下心来,女孩子的怀抱温柔而安静,我仿佛闻到淡淡的难以言喻的芬芳,一时间百感交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在什么地方,我实在没有一点概念,只是顺其自然。至于往后会如何,我更是一片茫然。但我知道,无论以后会怎样,无论我爱她、将要爱上她,或者永不爱她,这一刻我都会记住,一生一世。那就像是看着某个我原以为还会见上一面,却再也没见到的人的照片一样。不过这一次,我没有拿起相机的冲动,我暂时地忘记了那些事情,我只是沉浸在她的怀抱中,百感交集。迦陵,迦陵,我在心里喊这个的名字,第一次,我意识到,也许我是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在心里悄悄地叹息。在这寂静的清晨,在利璧佳年轻温柔的怀抱中,我悄悄地叹息,忽然觉得很疲倦,就像走了很长的路。我说、几乎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利璧佳,利璧佳,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很想睡觉,我们多长时间没有睡觉了……”
她的声音仿佛在很远的地方,我想我一定是困到了极限,隐约感觉到这里是她的手臂,那里是她的头发,还有她的脸颊,她的嘴唇,她轻轻的笑声,好像极轻柔极渺茫的乐音。她说:“……睡吧,我来看着你……”


一觉醒来,不辨晨昏,只觉得神清气爽,自知这是多少年睡不到一次的好觉。记忆中只有小时候,每天8点睡觉6点起床,有过这种睡足了的感觉,觉得这辈子都不用再睡了似的。
利璧佳也睡着了,可怜的孩子。她睡在沙发上,抱着一只坐垫,头发垂到地上。大概也是累极了,脸上有睡熟后压出来的沙发布纹印子,看上去像一只特大号的洋娃娃,显得特别年轻,特别纯净。我不觉笑起来,轻轻拿开她脸上的几根头发。她在睡梦中皱起鼻子哼了一声,不耐烦地翻了一个身,头发又落了满脸。于是我轻轻走开,关上暗房的门,把剩下的显影水和定影水倒掉,重新兑了一些,打开机器,开始做片子。
矩形的光投射到放大台上,底片上的影子被勾画在相纸上,一秒、两秒、三秒、五秒、九秒……灯光熄灭了。我把相纸按进显影液,默默地数着时间,十秒、二十秒、三十秒、五十秒……苍白的相纸上开始有了天空、云、房子、行人……那种梦幻般的灰黑色终于浮现出来,细腻而气派。我对自己说:“这还差不多。”然后把相纸夹出来,浸在定影水里。
约莫做了十来张片子的时候,利璧佳醒了,敲我的门:“可以进来吗?我把这边的窗户打开了。”
“现在是什么时候?”
她答的很妙:“6点钟,大概是早上吧。”
我关上机器,把做好的相片放到水龙头底下去冲,然后放她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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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47:24 |只看该作者
她带着脸上的沙发布印子,乱乱的长发,以及清晨的凉风和微光走进来,一下子照亮了我的暗房。我几乎控制不住要把她一把抱起来才好。但她看都不看我一眼,懊恼地揉着半边脸,嘟哝着:“都睡麻了,乖乖,你的沙发还真是可怕。”径直走进洗手间。
我呆了两秒钟,不觉哑然失笑,那一刻我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
哗哗的水声中她大声地问:“你最后一次留女孩子过夜是什么时候?”
“啊?这个,不记得了。大概是两百年前吧。”
“靠!”她对我的回答不满,“那这些东西看来是不能用了。”
我这才想起洗漱台上那些瓶瓶罐罐,都是我前女友留下的,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没有收拾,任它们搁在那里长灰尘。
不知看在女孩子眼里,这算不算变态。但我也只得若无其事地说:“仔细看看,有的没准还能用。”
她已经梳着头发走了出来:“算啦,小强都做窝了。”做了一个鬼脸。
我看着她,大概是好好睡了一觉的原因,她的脸色好了一些,长长的头发垂在一边,眼睛和嘴角都在微笑。我一直从她身上感觉到的那种不稳定的、燃烧一般的东西消失了,至少是暂时潜伏了起来。我看着她,觉得如此喜欢,以至于忍不住吻了她。
那种最轻最温柔的吻,连眼睛都没有闭上,她凉爽柔软的舌尖一滑而过,唇齿留香,吻得那么轻松默契,就像相处很久的恋人。然后我拥抱了她,不是昨夜那样茫然的拥抱,而是黄昏的路边随处可见的情人之间的拥抱,用于见面,用于告别,用于一段关系的开始或结束。我拥抱了她,她一任我拥抱着,好像很久,也许只是一会儿,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饿了。”
我也放肆起来,贴近她的耳朵,悄声问:“哪一种?”
她忽然咬了我一下,正咬在耳垂,突如其来,又轻又痒。这还了得,我不由分说地把她压倒在沙发上。
周围一下子安静了,我抬起眼睛,她静静地看着我,于是我再次吻了她,很深、很久。
过于漫长的吻结束时往往像极了一声叹息,她把脸埋在我的肩头,微微有点颤抖,我叹息着说:“迦陵。”
在那一刻,我惊觉怀中的女孩子是另一个人。
她不是迦陵,迦陵已经离开,永远不可能被我拥抱在怀里。
利璧佳一怔,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挣脱开来。
“利璧佳。”我喊她,她不理我,站起身,抖了抖裙子,头也不回地开门走了。
我知道自己应该立刻站起来追出去,我的感情、理智和全身都告诉我应该这么做,可是我对它们说,再等一会儿。
再等一会儿,好让我看着天花板,或是什么其他的地方,最后一次说出那个名字——“迦陵”。
“迦陵,”我说,非常非常轻的声音,耳语一样,“迦陵,再见。”
“迦陵,”我说,在心里,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迦陵,我竟然会对你说再见。”
然后我站起来,去找利璧佳。

后来的发展简单顺利到乏善可陈,我在楼下找到她,她的话和一切女孩子在这种时候说的一般无二,她说:“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的回答更没有创意,我说:“对不起。”
于是我们再次拥抱,她或许流了片刻眼泪,或许没有。我握着她的手走在大街上,她走路一向有点磕磕绊绊,偏偏还特别喜欢跳台阶、踩路牙、踢石子什么的。我只得紧紧地握着她,有时稍微用点力气,把她从潜在的危险或诱惑旁拉开。这时她就会笑起来,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好像受到纵容的小孩子,知道自己做错事的心思被发现了一样。
有点害羞,有点得意,有点撒娇,让我觉得自己的心变得很软。握在我手里的是这个女孩子,连同她的心,她的年轻和美丽,温柔和调皮,吃起醋来的刁钻蛮横,遇事时的善解人意,以及某些时候,出人意料的妩媚与风情。我对利璧佳非常之好,事无巨细地向她汇报,心甘情愿地为她做许多事情,连自己都有点吃惊。我一向不是一个体贴的男友,之前那些女孩子,我从来没有给过她们这么多。利璧佳也觉得了,她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说:“因为你值得。”
那时她躺在我身边,枕着我的手臂,窗户开着,半夜的风吹进来。她说:“其实每个女孩子都值得,只是有些被辜负了,有些没有。”
我们一开始就非常坦诚,我告诉她我生命中的那些女孩子。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时候回想起她们——我把这一个女孩子抱在怀里的时候。
我抱得那么轻而且小心,好像她是一件易碎的宝贝,她就静静地伏在我的胸口,长长的头发,年轻的身体,柔润细腻的触感,轻轻地,又紧紧地包裹着我,每一次进入就仿佛更深地沉进水底,全然不同的,美丽、温暖而寂静的世界。在那样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些女孩子,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女孩子,她们的美丽,她们的温柔与爱意。原来我曾经那样容易地爱过,又那样容易地忘记过。因为那时我还不知道如果得不到一个人则此生虚度是怎样的心情,也不知道即使得不到某个人,一生仍然会继续,又是怎样一种心情。
曾经有一个女孩子对我说:“如果你再遇到哪个女孩子,你一定要很好很体贴很温柔地对她,因为已经有过一个人这样对你了。”我记得她曾经哭过,眼泪沾在睫毛上,犹如珍珠,然而我还是离开了她。换了现在,我一定会回到她身边,即使只为她这一句话,即使只为她睫毛上的泪珠……我一直以为有些事是永远不会放弃的,有些渴望是永远不会停息的,因为那就是一生一世。然而当我终于明白我不得不放弃的时候,才一一想起所有失落的东西。
但我已经不可能找回去,再次拥抱她们,所以只得紧紧地抱住怀中这个女孩子,好像她就是所有人和事的化身与结晶。
“利璧佳,利璧佳,”我轻轻地对她说,“我们结婚吧。”
是的,我说,我们结婚吧。
这是一句严重的承诺,之前我一直这么以为。而当我说出的时候,我知道了,它其实非常简单,只要一点点东西,她躺在我身边,让我握着她的手,一点往事,一点褪色的梦想,一点对人生的感悟,一点疲惫,这些就足够了,足够我好好对她一辈子。
她没有回答,我静静地等着。过了一会儿,她把脸贴到我肩上,嘴唇动了动,但是什么也没有说——我想她其实是什么也没有说的,于是我温柔地吻了她的头发,说:“好了,睡吧。”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求婚,以寂静与睡眠收场。

据说求婚这种事,和离婚一样,只有第一次最难。离过一次婚的人,再离一百次也不妨了,同样的,求过一次婚的人,以后如果再有机会,也就不忌惮开口了。
第一次自然是要点感情冲动的,之后就会逐渐变成技术问题,时间、场景、对白、灯光、道具均需详细考虑,考虑的结果却总是三思而不行。但有的时候我又会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利璧佳,我们结婚吧。”不知多么流畅动听的一句话,仿佛自某首诗中摘取出来,只可惜这样的时候,她又总是不在我身边。
总而言之一句话,我还没有机会向她第二次求婚。
不是不郁闷的,忙的时候把这个问题扔到脑后,闲下来又反复推敲论证,一时间觉得利璧佳万万没有理由不与我结婚,一时间又觉得她本来就没有任何理由要与我结婚,所谓患得患失大概就是我这种心情。但只要和她在一起,一切又都变得那么正常,完全不必用思想,我握紧她的手走在大街上,她时不时笑起来,把脸埋进我的肩膀,我们在半夜里做爱,之后她枕着我的胳膊入睡。
头几夜胳膊酸得不成,之后逐渐摸到窍门,便能够一枕无事,直到天亮。
这时我甚至会有错觉,我们是不是已经结婚了。


老莫闻言几欲掌掴我,显然我对婚姻的憧憬与向往令他痛心疾首。他正和琪琪步入危机,两人大吵小吵,吵得世人皆知。
我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对他们之间的风吹草动了如指掌,但也大开眼界,原来生活中真有这么多可供吵架的由头,什么牙膏盖子掉了啦、床单上的冰激凌痕迹啦、墙上钉两颗钉子啦、显影水的牌子啦、电脑当机啦……结婚后分手的威胁大大降低,两人性格里尖锐的一面得以一帆风顺地发挥出来。琪琪也不知多少回跑到我这里来以泪洗面,老莫则开始摆出一副哲学家嘴脸,尤其是多喝了几杯的时候,他形容起婚姻生活,完全是人间地狱:什么活像被人装在麻袋里痛打,不能出声;又像被关在牢房里禁闭,仰望铁条外的蓝天;还像月球的两面,向着太阳的一面热得发疯,背着太阳的一面冰冷如死……
我只是听着,并不十分当真,这两人把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以略为极端的方式表现得淋漓尽致,包括“床头打架床尾和”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有个朋友比较冒,听老莫诉苦之后,愤然曰:“苟如此,何不离婚乎?”回头老莫和琪琪一起同他翻脸,还告诫我们离他远点。
从那以后所有的人都学乖,当着他们唯唯诺诺噤若寒蝉,背后拿他们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一次我无意中和利璧佳讨论他们的关系,利璧佳说:“应该是初恋就结婚了吧,生命中的第一个礼盒,当然开了又开,总以为里面还有更多的惊喜。如果已是第十个八个,自然知道,人生不过如此。”
很普通的一句话,可是当她说出“人生不过如此”的时候,我做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我把徕卡放在路边,好让自己能够用双手捧起她的脸。
只为她的这句话,那一刻,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甚至包括把我的徕卡搁在人行道上。
“利璧佳,我们结婚好吗?”
只差一秒钟,我没有说出这句话,因为她吻了我。在行人来往的街头,在渐渐落下的暮色里,她吻了我。她柔软的双唇犹如暮色里的花瓣,她芬芳的气息犹如花瓣上的露水,我抱住了她,抱得那么紧,仿佛周遭是无边的流水,而我们是流水中的两片树叶。
我拥抱着她,用尽全身的力气,那一刻她就是我的迦陵——那个我曾经梦寐以求的女孩,那个我曾经四处寻找的女孩,那个我以为可以成为我灵感源泉的女孩,那个我以为得不到她则此生虚度的女孩,那个,我终于对她说“再见”的女孩。
我抱着她,抱得那么紧,因为此刻之后,我就能彻底地放开她了。再见,迦陵,再见,迦陵,我无声地重复着这句话,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要离开她了。
我爱的是利璧佳,我拥抱的是她,我吻的是她,我愿意与之共度此生的是她。
“利璧佳,利璧佳,我们结婚好吗?”
我仍然没有来得及说出那句话,但我知道这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爱她,将与她共度此生,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老莫耐心地问我:“你确定你知道结婚是什么吗?结婚等于娶了她一大家子,生命中一半的时间精力去向不明,所有的希望梦想至少三折,风俗习惯统统从头来过。就像把两块石头放进一个铁皮罐子里摇晃,就像楼上永远有人在装修……你仍然确定你要结婚?”
我笑:“我确定。”
我当然确定,即使不结婚,生命中一半的时间精力仍然去向不明,所有的希望梦想至少三折,如果有机会把风俗习惯从头来过,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当然我知道这些都是借口,我要结婚是因为我爱利璧佳,要与她共度此生。
老莫拍拍我的肩膀:“大家都是不怕死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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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48:43 |只看该作者
在那段时间里,我拍出了不少好片子,多数是普通人的生活,以及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我拍东西的习惯稍微有了些改变,不像以前那样喜欢用滤镜和摆拍了,也不再动辄架上三脚架,接上快门线。当然,如果你拍的只是路边下棋的老头,也实在不必上滤镜、三脚架、快门线什么的。
利璧佳最喜欢的是一套胡同的片子。原本是她接了某家杂志的活儿,做一个拆迁的专题。我陪她去拍了一些即将拆迁的胡同,感觉不错,又自己去拍了一回。
主题是花,胡同里的那些人家种的花:窗台上和漱口杯摆在一起的太阳花,石灰写出的“拆”字上摇曳的丝瓜花,把影子落在猫背上的指甲花,破旧的栏杆上缠绕着的牵牛花,自行车轮子下的紫茉莉……很简单,很踏实,画面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越发衬托出花瓣的轻盈与温柔,就好像人们在种种不如意的情况下,仍然追求的小小的快乐与美丽。
这套片子后来拿了一个重要的比赛中不那么重要的奖,不过这也不算什么。

还有一套婚礼的片子——我一个朋友的婚礼,在他老家办的。我和利璧佳千里迢迢地赶了去,到的时候已经是婚礼前一夜,朋友和他的新娘扔下满院子的杂事陪我们在巷子口的小摊上吃饭。
小城只有一条街,也有一点霓虹灯,摩托车特别多,来来往往呼啸而过。我们身边是炒菜的滋滋声,一蓬蓬的油烟,热腾腾的白雾,微黄的灯泡晃晃悠悠地照着。我其实没见过新娘子,朋友和利璧佳也只见过一两面,但在那样的情形下,大家一下子成了老友,说了一大堆肝胆相照的话,诸如“结婚之后就稳定下来了”、“你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娶这么好的女孩”、“这家伙就拜托你了”、“请一定要幸福起来”,等等……最后利璧佳总结:“明天一定有很多人对你们说这样的话,所以我们今天就先说了,即使到了金婚纪念日,也要记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早祝福你们的人啊。”
一对新人眉花眼笑,满口答应,又问:“那我们几时能祝你们新婚快乐呢?”
我含笑看着利璧佳,她脸一红,然后很大方地说:“现在也可以啊。”
本来为着明天的事我们都没喝酒,这时朋友一叠声地叫上酒来,说什么也要和我们喝一杯。
酒上来了,一次性的塑料杯子里映出灯影,如此真实,如此踏实,简直叫人有点心疼。我在桌子下握住利璧佳的手,她不看我,但被我握住的手轻轻用了些力气,静静地回报与传情。那一刻我只觉得万事已定,竟有不知何以为报才好的感觉。
难怪古代那些男人,总觉得对女人最高的报答就是娶她为妻。

第二天的婚礼是老式的。太阳很大,酒席一直摆到路上,前后五十多桌,挤得人仰马翻,我和利璧佳也忙得不亦乐乎。我拍了四处悬着的大红绸布;绸子上一朵朵金色的喜字;新娘的凤冠霞帔、新郎的长袍马褂——都不知是从哪里弄来的,簇新簇新、金光闪闪,两个人简直就像被盛在红漆描金托盘上,供奉给天地、神佛、祖先及父母亲朋。
我还拍了后院临时搭的厨房,硕大的锅碗瓢盆,大师傅一脸油汗,表情肃穆;还有婚宴上的各色人等,新娘一桌一桌地敬酒敬烟,新郎指点她认每个人——大家全部沾亲带故……还拍了婚礼的各种道具:堆得像山一样的被褥,五颜六色;鞭炮放了又放,满地红屑;红包太多,全部放在一只木澡盆里;每个客人收到一块喜帕,大小和俗艳程度活像大学里的枕巾,里面包的是喜糖、喜饼,还有水果,苹果或橙子,都是鲜红金黄的颜色……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拍过那么杂乱的背景,那么冲突的颜色,那么不成章法的构图,仿佛把那时那刻喧哗混乱几欲泼溅出来的热闹与喜气,不讲道理地胡乱截了下来,但是你别说,里面真的很有点东西,难以形容。
有很多人都说那是我最好的一套片子。
这时,我忽然又得到了一个办个展的机会。

第一反应当然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确认之后,我忍了又忍,忍了又忍,终于还是仰天大笑,同时双手拍击胸口,动作表情十分夸张,幸亏没有旁人看见。尽管如此,将来我也打死都不承认自己有过这种表演。
但那一刻,就是有“出尽胸中浊气”的感觉。
平心而论,哪个拍片子的人不想开个展。眼不见的时候心净,知道开次把个人影展,别说在社会上的影响微乎其微,就算业内也是小事一桩。但只要看到同行——尤其是认识的人开个展,还是觉得百爪挠心。
特别是作者水平其实不怎么样的时候,简直是悲从中来,这样的水平也开了个展,为什么只有我怀才不遇。如果作者真有两刷子,又会觉得了无生趣,看看人家的水平,这才有资格开个展,难怪我到现在还没有一次机会。更多的时候则是妒火中烧忿忿不平:“什么?这么好的机会给他了!什么?有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用心做得更好一点!”
有个写东西的朋友说过,无论承认不承认,把小说写成畅销书是每个作者的梦想。
开个展也是一样。
形容给利璧佳的时候,她先是笑:“咦?我从来不知道你胸中憋着一口浊气。”笑着笑着,一点点蹭过来,蹭着我的胸口,狡黠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待我把它吸出来。”
这还了得,占我便宜。我一把将她摔进沙发,跟着压上去:“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她大笑起来,故意挣扎:“啊——好可怕呀!”结果两个人一齐摔下沙发。
我把她握住,压在地上,她咬着嘴唇,眼睛里笑影跳跃,也不说话,只用眼睛问我:“就在这里?”我心领神会:“就在这里。”她眨眨眼睛,似乎在问:“你上次拖地是什么时候?”我赶紧吻她的眼睛,吻她的睫毛,回避这个难堪的问题;她皱起鼻子,意思是:“可是好硬哦。”我笑起来,一转身,把她抱到我身上。
阳光从她的身后照过来,曾经一度,我最喜欢逆光拍人像,打闪光灯,人物的五官线条会显得格外清晰而温柔,蒙着一层薄薄的光圈,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她仰起脸,阳光在她身后,勾勒出温柔的光芒,如此温柔而美丽,让我不能挪开眼睛,而她就在那里,闭上眼睛,张开嘴,咬住下唇,轻轻地、轻轻地喘息着,长发荡漾。地砖坚硬冰凉,但此外的一切都温暖而柔软,蒙着薄薄的橙色的光芒,宛如梦幻……灰尘在阳光中飞舞,阳光在窗外一点点消逝,我的女孩在我之上,紧紧地带着我,仿佛可以飞翔,我一次又一次地向上、向上,而她就在那里,总在那里……我只觉得人生至此,再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
利璧佳在我怀里,而我得到了一个开个展的机会。
之后她忽然偷笑起来,咭咭咕咕地笑得人心头发痒,我抓住她问为什么,她越发笑得喘不过气来,说:“听说丈夫在外面有什么得意的事,那一夜就特别美满……”说着又脸红了,整个人贴在我胸口,用细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原来是真的。”
我大笑起来,把她紧紧搂进怀里,恨不能摁进心口里去,难以言喻的幸福、满足和得意之感,从我的怀抱开始,缓慢地涌上来,淹没了我,然后是整个空间。小小的房间里,坚硬的,积满灰尘的地砖上,在这样的时候,我想,也许这就是顶点了,也许我这一生里,所能得到的最好的事情就是这些了。如果几年之前,有人告诉我,只要这么一点东西,一点成就,我就觉得到了人生的顶点,我一定会嗤之以鼻,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人生不过如此。
可是没有关系,我觉得很幸福,即使只有这些,这些已经足够。

当然,那的确是微不足道的成就,很快我便搞清了状况,我这个展来得实在是有些滑稽。
是一家还算有名气的私人美术馆,有两个展厅,一大一小,大厅接了一个很有影响的装置艺术展,同期小厅却空着。美术馆方面觉得好容易有这么一个重要的展览,吸引了广泛关注,如果这时小厅空着,未免显得经营不善;而策展方也不放心小厅空着,万一同时来了什么别的重要展览,岂不是抢了他们的风头。总而言之,双方都需要一个人畜无伤的杂碎小展来填空——虽然看在我这旁观者眼里,此举甚为多余,双方都高估了对方的影响力。但这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关,对我来说是捡到现成的便宜,我的个人摄影展,由于我到现在还莫名其所以然的不知什么原因,荣幸地成为这个杂碎小展,十天的展期,美术馆免费提供场地,策展公司义务派来一个策展人。
此外的一切则顺理成章地由本人自理,包括费用。

我的第一反应是翻出所有的存折,赶紧开始做算术,算来算去算不到六位数,觉得奇怪,叫利璧佳过来帮我算。她念念有词地趴在那里算了半天——不是咱家存折多得算不过来,而是她那样子实在太过可爱,以至于被我多次骚扰,甚至朝我扔过一次铅笔,尽管如此,算出来的结果也还是只有五位数,且不是十分可观的五位数。
我们面面相觑。
“真的只有这么一点?你确定你没有弄丢存折?”她饶有兴趣地问,“没有缝在旧棉袄里被收破烂的收走?没有塞在某块活动的地砖下面?没有藏在炉膛里一把火烧掉?没有埋在花盆里然后忘记了又在里面种花……”这人的想象力有时实在可恶,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没有用油布裹起来缝进猫肚子里结果猫跑掉了?没有装进路上捡的奇形怪状的铁盒子结果那是外星人的飞行器……”她开心地大笑起来。
我看着她,也想笑,但是笑不出来,事实上,一个年近三十且有心结婚的男人在这样的存款面前还笑得出来才怪。我看着利璧佳,她还是一个孩子,整件事在她眼里是可笑的——这没有什么,本来就很可笑。
更可笑的是我其实不比她强多少,要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来没有真正考虑过钱的问题,更没有整理过自己的财政状况。
我一直生活在生活之外,直到再也不能不正视生活。但这实在不是什么美妙的觉悟,怎么说呢,有点像“假期结束了”的感觉,我在该刹那异常清晰、异常直截了当地明白了一点,那就是“以后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
我沉默下来,利璧佳察觉到我的沉默,也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我,好像想说点什么,但不知从何说起。我察觉到她的安静,赶紧给她一个夸张的表示稳重可靠的肯定表情,同时握住她的手,她便笑了。
那种我最喜欢的,又明朗又妩媚又孩子气的笑容,整整露出十颗牙齿,只比朱丽娅·罗伯茨的招牌笑容少两颗。那样的笑容让我意识到,有些话,有些想法,我永远不应该告诉她。
我不应该告诉她此刻我在脑子里飞快地回想钱都花到哪里去了;还有我忽然意识到存折这种东西的重要性;甚至有那么一刻,我想到是不是该放弃这次个展,把钱省下来结婚;同时下定决心第二天开始记帐(事实上我后来确实记了一个多星期的帐,虽然没有再坚持下去),还下定决心以后接活绝对不挑三拣四……是的,这些我都不应该告诉她,她明亮的笑容和眼神让我知道,对她而言,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次展览更重要的事情。
而她的笑容和眼神让我相信,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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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49:52 |只看该作者
老莫后来取笑我,说:“自己出钱,拿出老婆本来开个展,你还真有冲劲儿,以为是拍热血励志八点档吗?你这个热血笨蛋。”
我知道老莫口是心非,大家都是拍片子的人,我理解他的心情,他入行比我早,路子比我野,可到头来反而是我先开了个展,他心中难免不痛快。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纯粹是运气——世上真有运气这种事。平心而论,如果我和老莫对调,我也难免有气,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对老莫颇有歉意,要我把这个机会让给老莫,除非先毙了我。
换了他也一样,他说得响亮,真要轮到他的时候,别说老婆本,就算让他把房子卖了,他也愿意。
所以我们交换了几句恶毒的对话之后,也就把酒言欢了。老莫说:“也只有像你这个年纪,有本事拿老婆本开个展,等到像我这样有老婆的时候,你就休想了。”说着他看了看杯子里的啤酒,点点头:“所以我跟你说,趁着还没有结婚,想做什么赶紧做,做个够,等结婚之后,你就真的什么也做不了了。”
我心说“来了”,这家伙遇到点刺激,喝两杯酒,就开始说老婆坏话。琪琪这点就比他厉害,背后尽管一哭二闹三上吊,人前还是给足老莫面子。不像老莫这厮沉不住气,一会儿到处诉苦,一会儿收回前言,一会儿赌咒发誓,一会儿借酒妆疯,不可开交。虽然为时尚早,可我们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老莫最后的败局是铁案如山。
更妙地是,天长地久,我们也看穿了,这一对说不定其实乐在其中,而且吵归吵,从某个距离某种角度看过去,他们也不是不相爱的。
说着琪琪也来了,头发盘起来,淡妆,衣裳文静、气质优雅,怎么看都是已婚女人的优秀典范,与老莫的形容相去甚远。而且表面功夫比老莫强太多,笑盈盈地说:“恭喜恭喜。”一边招手就叫“最好的香槟”,同时对我说:“这是天大的喜事,应该好好庆祝,我就不给你省钱了。”
我当然作“没问题不醉不休”状,虽然想到自己的存折,心里在隐隐作痛。
说实话,琪琪的话里也隐隐有几分酸意,果然都是拍片子的人。不过婚后就没怎么看到琪琪的作品了,大约还是在替老莫抱不平。
所以我不无坏心眼地说:“刚巧正在向老莫请教婚姻生活的得失。”
老莫闻言立刻坐直了身体,琪琪看他一眼,然后敲我的头:“那你应该请教的人是我啊,在这种问题上,女人一向比男人有发言权。”
老莫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还是什么也没说,琪琪再看他一眼,又问我:“怎么?和利璧佳准备结婚?”
亲切温和,完全是阿姨的口气和做派,我做出夸张的悲伤表情:“琪琪、琪琪,你可知道,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的心都要碎了。”
这下是老莫敲我的头了,琪琪则大笑起来——那一会儿又恢复成我认识的琪琪,笑着说:“好了好了,看来真的是要结婚的样子了,整个人完整无损,就和刚出厂的时候一样。”
“可是,”她又正色说,“你要有再一次千疮百孔的思想准备哦。”
“喂喂喂,太过份了,你这话。”老莫沉下脸来。
琪琪看他一眼,柔声说:“我只不过开个玩笑嘛,有必要在人前就给我脸色吗?”
她的眼神可一点也不温柔。
我赶紧打马虎眼:“哪里哪里,还早还早。”
“早什么早,做强盗还早!”琪琪白我一眼,“你啊,赶紧结婚,趁早稳定下来是正经,男人都这样,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不知道责任心是什么——当然,有的男人结了婚也不知道。”说着,她又看了老莫一眼。
老莫阴沉着脸喝酒,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我苦笑:“不是我还早,是她啦,还没有毕业……”“所以要你赶紧啊,反正研究生是可以结婚的,”琪琪打断我的话,“而且说实话,女孩子这个时候最好娶,还没有真正进入现实生活,如果这个时候不结婚,那至少还要再等个三五年。”
她一句“三五年”让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也许琪琪和老莫并不是婚姻成功的典范,但你必须承认,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在这个问题上永远有发言权。琪琪继续恐吓我:“再说了,你家利璧佳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如果不赶紧搞定……”她冷笑两声,笑得我浑身发毛,“兄弟,可别说我没提醒你。”
我看看老莫,他也看看我,眼神复杂,我始终不能摆脱把他们两口子的冲突当笑话看的心态,可是那一会儿,我只觉得“难怪”。
难怪老莫痛心疾首地认为我根本没闹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
“琪琪,”老莫忍耐地说,“任何人自己的事,只有自己最清楚,我们只要好好听着就可以了。”
老莫原来是个明白人。
但琪琪自有她的一套,她冷冷地说:“我最恨那种‘别人的人生是只能看不能碰的东西’的理论,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如果是对自己重要的人,那么你至少要尽到应尽的心力,不能扯着‘别人的人生是别人的事’的幌子,来掩饰自己的冷漠和不负责任。”
我果然有点迟钝,到现在才看出来原来琪琪在借题发挥,其实话是说给老莫听的。
但她显然借题发挥得太过投入,继续对我说:“我觉得你支支吾吾的那些都不在点子上,我们只要弄清楚一件事,你是否真的爱她,以及她是否真的爱你。以我们大家目前的年龄收入生活状态,只要够爱,没有什么是不可克服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尝试的。”说着,她坐直了身体,目光炯炯,像一切遇到与婚恋事件相关的已婚女人一样严肃而兴奋,索性直接了当地问我:“你到底爱不爱她?要不要和她结婚?”
我一秒钟都没敢犹豫:“爱。要。”——天知道我此刻的反应,几时就反馈到利璧佳那里去了。
琪琪的下一个动作让我瞠目结舌,她拿出手机:“OK。你家利璧佳的号码是多少?”
老莫终于发作了,啤酒杯重重地顿在桌上,泡沫四溅:“你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吗?!”
琪琪一摔椅子站起来,拎了包就走,动作优雅熟练之极,而且气势十足,恰倒好处地表达出她的情绪和个性,简直让我怀疑她曾经私下里反复练习,同时还不忘对我点点头:“回见。”
我也只得微笑点头:“好走。”
只有老莫,对着那杯啤酒出气如牛。
猛灌下整杯啤酒之后,老莫对我说:“不要以为我很享受这种吵吵闹闹的生活。”
我大力拍他的肩:“我明白。”
“当然,如果现在要我们分开,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我死。”
“我也明白。”
“就算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要和她结婚。”
“我知道。”
“但是,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还会爱上她。”
这下我说不出话来了。
直到刚才我们还很轻松,包括我倾诉衷情,包括琪琪发火走人,仍然有某种不失为愉快的气氛。但这句话让我倒抽一口凉气,简直有点吃不消。
而且我意识到,老莫说得是真话——这是最可怕的地方。
“你确定你爱她?”老莫这样问我,这是和刚才琪琪那句问话完全不同的一句话。
我沉默了,摸索着点了一只烟,我觉得不能简单地对老莫说“是”,就像我回答琪琪一样。
我想了想,慢慢地说:“和她交往的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很重要,也是目前为止我状态最好的一段时间,好像突破了以前的自己,很容易地到了另一个层面,这么说你明白?”
这回换他说“我明白”了.

“ 你知道我之前拍的那些片子,你也看过我这段时间拍的片子,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有些东西不一样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进步,但至少算是摸上了一条路的感觉,很多以前觉得很苦恼的东西,很长时间不能突破的局面,一下子变得非常容易搞通,容易得我简直想不通,以前为什么就弄不通呢。”
他笑起来:“没错,就是这样,看你现在的片子,真的很上路了。”
“可就是因为太容易了,总有一点不踏实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里面有某种……”我停了一下,我一直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这种感觉,但这个词在这时忽然蹦了出来,“对了,妥协的成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我觉得你也应该明白。”
“我明白,”老莫点头,“你越往前走,越找准感觉和方向,就越知道自己的尽头和局限在哪里。兄弟,我知道,我是过来人。”
“说的好。”我大声赞叹,他说的确实在点子上,“不愧是老莫。就是这个意思,一点没错。老莫,我过来了,最艰难的时候过去了,我找着谱了。但你必须承认,那其实也是最好的时候,而找着谱的时候,人就找进了笼子里,不然永远不可能有找着谱的感觉。所以——”我再一次沉默了,一直无法组织成句的念头,也在这个时候忽然变得清晰而有条理,我缓缓地说:“利璧佳对我而言,象征着最后一件笼子外面的东西,同时也是第一件笼子里面的东西……”
我又停住了,突然间清晰起来的念头,又在突然间让我觉得有哪里不对头。是的,我已经妥协了,向人生,向环境,向自己能力与才华的局限。不再执着于营造光与影,梦与理想的幻境,那些非现实的,人无能为力的,把人从这个纷繁芜杂的世界中带走,有多么远就多么远的东西;也不再把灵感与梦想寄托在一个只知道名字的女孩子身上,走遍这个城市去寻找她,以为如果找不到她,一生都是不完整的……我已经走过了一生中最艰难但也是最好的时候,走进了属于自己的世界、或者说樊笼之中。
所以我爱利璧佳,我爱她是因为我知道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可能爱上一个女孩,像爱她一样;我爱她是因为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爱上什么人,比爱自己更多。
我想要和她结婚,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能够娶她,也许我就会娶世上任何一个女孩子。
所以我终于对老莫说:“我爱她,我要娶她。”
老莫也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开口,但是完全不相干的话题。
他说:“一个朋友的杂志改版招人,有一个图片编辑的空缺,琪琪和他说好了,把位置留给我,然后‘通知’我下个月上班。”
我着实吃了一惊。
别人也许不理解这有什么关系,可是我明白。是老莫,一向以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著称的老莫,从大学毕业后就没有工作过一天的老莫,纯粹靠天才和毅力混到今天的老莫,居然被要求去做一介图片编辑。我不知道琪琪究竟是怎么想的,我觉得有点滑稽,又有说不出的悲凉。
而更为滑稽和悲凉的是,老莫一脸死相地说:“可是我跟你说,我再怎么和她吵,到最后也只能答应她,我们之间所有的事情,最后的结果都是这样。”
这话我信,琪琪的脾气我是知道的,我也没看到老莫有哪次逃出她的手心。
“她说至少每个月有一笔稳定的收入,又说什么工作轻松,肯定和以前一样,想做什么照做就是;还说什么该考虑换一套大点的房子了;”老莫简直是烦躁到了极点,“最要命的是,她说打算要孩子。”
最后,老莫长叹一声,“啪——”地一拍桌子:“怎么可能一样!怎么可能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以后再有机会出去拍片子,总不能说走就走吧!”
我看着老莫,不知道是什么样虚妄的念头还在他心里躁动,难道这小子还念念不忘要去阿非利加拍难民?
这时他又把手重重地按在我的肩膀上,沉痛地、有点吐字不清地说:“兄弟,我跟你说真话,我一直看好你,我从来不看好别人,我只看好你。拍片子这种事,不是摆弄相机、按按快门那么简单,这里要有点不一样的东西。”他捶捶胸口,又敲敲脑袋,搞得我无所适从,不知他的“这里”是指哪里。
“有的人拍了一辈子,连门都摸不着,你知道我说的是谁。而且大多数人都这样,他们没戏。但你和我不一样,我们有戏,东西都在这里,就看你怎么把它完全地放出来。”他开始大力拍打我的肩膀,实在有点吃痛,然而老莫急切沉痛地表情让我觉得这点痛算不得什么,也就很慷慨地供他拍打。他说:“你现在不能泄气,你看,连我都没有泄气,你以为自己钻到笼子里去了,全世界都以为咱们钻到笼子里去了,咱们就要叫他们看看,还早呢,咱们且还没完。”
那天晚上老莫喝高了,把我的肩膀拍到麻木,说了很多豪气干云的话。我从来不知道老莫对我的摄影生涯评价如此之高,不由得受宠若惊;他则把我的个展和他的人生梦想渐渐搞混了,摩拳擦掌地要和我一起“大干一场,让那些孙子们瞧瞧颜色”。
摄影圈原本和世上所有的圈子一样,颇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怪现状,我怀疑老莫很憋了些鸟气在胸中,联想到自己的状况,陪着他大大地唏嘘寥落了一番,甚至收留他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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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50:53 |只看该作者
当然记得向琪琪打报告,她情绪低落,没顾得找我的麻烦,反而拜托我帮她劝老莫,说什么“三十多岁的人了,应该趁着还有点名气,赶紧稳定下来。我不是一定要他做那个图片编辑,我是替他着急,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就不放心。你说,我不为他打算,还有谁为他打算呢?”
说着她哭了起来,哭得我左右为难,很想说:“既然嫁了老莫这种人,你就认命吧。”究竟没吃了豹子胆。只好听耐心地听她哭,大气也不敢出。
好在琪琪绝非那种哭起来不知收拾的女人,哭了一会儿也就慢慢平静下来,她说:“我知道他对现在的状况不满意,我知道他想要的不是这样的生活。”
我赶紧说:“琪琪,你可别这样瞎想。”
她笑了一声,柔声说:“你不用和稀泥,听我说就好了。”
这样的轻言细语一向是琪琪最可怕的状态,我已经很久没有领略了,忽然觉得有点心酸,只得一言不发,听她继续轻言细语地说:“我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是他老婆啊。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有梦想是好事,但不是所有的梦想都能够实现,都值得抓一辈子。有时候把人的生活弄得乱七八糟的,不是那些不幸,反而是抓牢了不放的梦想。”她停了停,慢慢地——不知为什么几乎让我觉得有点阴森地说:“这样的人,我看得太多了……我不管他怎么想,只要我还活着,就不能让他的人生变成那个样子。”
我无端端觉得寒毛倒竖,正在这个时候,利璧佳开门进来了,笑盈盈的,也略带点酒意,见我在听电话,想要避开,早被我一把拉过来。她便乖巧地抱住我,把脸贴在我的背上。
琪琪的声音又温柔起来,她说:“……那天和他一起去看《彼得·潘》,我看着看着就哭了,他问我哭什么,我不知道怎么对他说。因为虎克船长对温蒂说:‘你喜欢的彼得·潘不是一个男人,他只是一个男孩子……’是的,他只是一个男孩子,永远不会长大,一直在天上飞,那都是很美好的,但只是童话,我们都知道,那只是童话……”
老莫在沙发上鼾声大作,无论如何难以把他和彼得·潘联系在一起。然而我明白琪琪在说什么,只觉深深地怜悯和痛惜,为了我最好的朋友——我曾经那么羡慕他们。其实琪琪并没有意识到,她何尝不是固执地保留着属于女孩子的那一部分,懂得自己所爱的还是一个大男孩,看着《彼得·潘》落下泪来……但是“所有的孩子都会长大,只有一个除外”,而我们都不是那一个。
那种感觉又弥漫上来,“假期结束了”的感觉,“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的感觉,我们的时间和梦想的确像水一样,一去不回。
我紧紧地握住利璧佳环绕过来的手,也许太紧了,说不定弄痛了她,但她什么也不说,一任我紧紧地握着,直到琪琪黯然地放下电话。
我转身,默默地抱紧利璧佳,她也紧紧地抱着我,整个人埋在我的胸口,闷闷地说:“可怜的琪琪。”
我说:“可怜的老莫。”
我们一起笑了,又一起叹了口气。
她仰起脸看着我:“我们会变成他们那样吗?”
我看着她,她还是个孩子,真的还是个孩子,不知道有些话是不能问的。可是没有关系,我看着她,肯定地说:“不会。”
她笑了:“谢谢你。”说着,踮起脚来吻了吻我:“让我送你一件礼物吧。”
是一张海报草稿,她和几个朋友捣鼓出来的。模仿NIKE的一款T恤,由许多小格的图案组成,主角是一个简笔画的小人儿,举着一只相机,一边拍一边朝前跑,跑着跑着撞上了一堵墙,碎成一堆;然后自己重新组合起来继续跑,边跑边拍;跑着就跑进了一堆火里,烧成一团黑碳,黑碳继续朝前跑,又恢复成小人儿,边跑边拍;跑着又钻进了车轮底下,被压成了薄片飘起来;飘着飘着他飞了起来,一边飞一边拍;飞着就遇到了大雨,被雨点打到地上,连翻几个跟头;他爬起来继续跑,一边跑一边还在拍,就这么一脚踏空,摔下悬崖,一边往下掉一边还在拍;“吧唧”一声掉进水里,溅起硕大的水花;他一边往下沉一边继续拍,各种各样的鱼游过,慢慢地,鱼变成了飞机、飞碟和星星,水底变成了星空,而小人儿的背上开始长出翅膀,他还在拍,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一格甚至照搬了NIKE的口号:“JUST DO IT!”
我看着,目不转睛,觉得可爱之极,又异常感动,明知故问:“这傻冒是谁?”
利璧佳生气了,哗啦哗啦把海报抢过去:“你这样说我的男朋友,我才不要理你呢。”
这样单纯到任性的维护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付诸行动却是把她整个人狂吻乱揉一气,她咯咯地笑着,躲闪着,不小心摔倒在老莫的身上。
老莫哼了一声,我们赶紧噤声。他骂道:“靠,当老子是死人啊!”我们越发大气都不敢出,不料他翻个身,继续鼾声大作,原来在说梦话。


从此之后利璧佳开始把老莫叫作“小潘”,叫得他莫名其妙。琪琪听到后暗地里拼命给我白眼,骂我“重色轻友”,嘲笑我事无巨细都向老婆汇报。我说:“琪琪啊,难道你不认为‘事无巨细向老婆汇报’是一种优良品质吗?”她无言以答,然后恨恨地说:“回头看我怎么教唆你家利璧佳,总有一天整得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能。”
我微笑:“如果是为了她的缘故,我倒真不在乎送死。”
那时我和她在展厅里等利璧佳,已经开始布展,是一个雨天,窗外郁郁葱葱,美术馆一片寂寥,琪琪看着窗外,说:“这样肉麻的话,我们也都说过。”
我打趣:“并且事后打死也不承认。”
她也笑了:“刚刚和老莫认识的时候,他说有你这么一个弟兄,我问他,所谓‘弟兄’是什么意思,他说,就是说在危急情况下,如果只有一个生还的机会,他会把那个机会给你。”
我不知她为什么会突然说到这些,于是半开玩笑地说:“那是因为他对不起我,你知道吗?琪琪,当年你拍的那套《后街》刚出来,我们第一次看到你的片子——还不认识你这个人,我就对老莫说我要追这个女孩子,他说他也要。然后我们约定了公平竞争,谁知第二天他就一个人偷偷跑去找你,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把你追到手了。所以你看,琪琪,他当然得把生路让给我,他欠我一个人情。”
琪琪看着我,眼光流动,似乎拿不定主意该不该相信我的话,然后不置可否地摇摇头:“好嘛,男人!”
但是我并不全是开玩笑,我记得那个时候,她的那些片子,百无禁忌的选材,别致到近于妖异离奇的取景和用色,明明剑走偏锋,却又分量十足,让人不能立刻移开视线。我记得我对老莫说的是“能拍出这样片子的女孩子,实在是值得结交”。
老莫则回答:“你来晚了,兄弟,这个女孩子我追定了。”
其实并不是太久以前,但不知为何就像过了很多年一样,那个时候的琪琪和老莫曾让我何等羡慕。这时,我看到一滴眼泪,孤零零的一滴,顺着琪琪的脸颊滑下来。
我甚至清晰地看见它落向她白衬衣的领口,化作一点淡淡的痕迹。她说:“我也问过他,如果我和他只有一个生还的机会,他会怎么办……”她停了一停,闭上眼睛,轻轻地说:“他紧紧地抱住我,说:‘我们一起死。’”
即使此刻听来,仍然是荡气回肠的一句话。
我不知老莫说出它的时候是怎样一个时刻,黄昏时人来人往的街头,地铁呼啸而过的站台,嘈杂的酒吧幽暗的角落,还是老莫或者琪琪的暗房……琪琪闭上眼睛,仿佛沉浸在回忆中的那一刻,那一刻仍然令她颤抖、甚至落泪,我看到她泪光里的侧脸,美得出奇,想必与那时一模一样。
于是我轻轻地说:“琪琪,你要知道,没有人比我更痛恨看到你和老莫过得不开心,简直就像看着热带雨林和珍稀动物在消失。所以琪琪,答应我,不要强迫老莫做他不想做的事,拜托你也试着为他做一点牺牲。他还有他的梦想、目标,以及这辈子非做一次不可的事情。”
琪琪笑了,笑着摇摇头:“你应该知道,热带雨林和珍稀动物的灭绝,最让人难过的一点就在于,每个人都觉得应该有办法阻止它们的消亡,但实际上谁也无能为力。”
这是真话,所以我无话可说。
琪琪也是,所以她也就那么看着我,反问道:“可是你自己呢?”
“嗯?”
“你的梦想、目标,以及这辈子非做一次不可的事情呢?”她问。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的微笑里有难以形容的淡淡光芒,了解、怜惜,一点无奈,一点悲哀。她说:“如果我说错了请原谅,但是我觉得,这次展览对你而言,似乎更像某种结束。”
我说不出话来,每个人都有让人震惊的时候。琪琪说得对,这是一种结束,把过去的十年挂在墙上,然后收藏起来。都算不上特别出色的片子,然而我知道,都是我再也拍不出来的作品。
也许我将永远以摄影为职业,但我再也不会像那样去拍片子,它们也不再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最重要的东西,而仅仅是生活的组成部分,甚至只是生存的手段而已。
那一刻我再一次、更加清晰地明白,我已经妥协了,向生活,向环境,向自己能力与才华的局限。那个即将被展出的我已经渐渐离去,我不知道这样的变化从何时开始,就像那些励志文章里常用的例子:把一只青蛙放在一锅水里,一点点加热,那只愚蠢的青蛙就这么优哉游哉地直到被煮熟,没有力量一跃而出——其实谁也没有这样的力量,至少在我的生活中,我还没有看到过谁有力量一跃而出。
“当你的生活发生变化的时候,你的生命必然也要随之变化。”琪琪这样说,“也许你和利璧佳会比我们美满和睦,可是相信我,本质上不会有太大的不同。我和老莫最大的不幸就在于,我接受了这样的变化,而他不肯。但是无论他是否接受,这变化已经发生了,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这一点,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看得更清楚。”
我断定这是我听过的最冷酷的话之一,同时也是最悲伤的句子,而这样的话往往是真话。
然而还有更难过的句子在后面,琪琪侧过脸去,仍然看着窗外,神色凄楚:“我也有过梦想,我也有以为是这辈子非做不可的事,现在我不只要承受自己的改变,还要背负他注定破灭的梦想……”她说不下去了,她的嘴唇在颤抖,我只觉得心如刀割。“琪琪、琪琪,”我说,“求你了,不要这么看事情和想问题。”但我也知道这样的话是何等的苍白无力。
事实上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站在一旁,手足无措地看着她,她的眼泪,她的颤抖,她的悲伤与绝望。如果这是一篇小说,我想,那么我应当抱住她,紧紧地抱住她,而她会在我怀中失声痛哭,那久违了的女孩子悲伤绝望的哭声……然后,然后会怎样,我不知道,生活从来不是小说,所以我悄悄地退后了一步,离她远一点,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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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52:37 |只看该作者
然后利璧佳来了。
带着一大群女孩子,猛地撞开展厅的玻璃门,她们的笑声和嚷嚷一下子涌进来。几乎像奇迹一样,阴沉的天空一下子放晴,一道金色的阳光穿过窗户直落地上,利璧佳大声宣布:“我把整个宿舍的人都拉来当义工了!”
我看着她们,有一点发懵,女孩子们都穿着同样的白T恤,更让我目瞪口呆的是T恤上都印着海报的图案,那个单纯地、执着地、拍个不停的小人儿。
利璧佳得意地张开双臂:“看!我们还做了工作服,可爱吧。”
我大力拥抱她,一切因她的到来恢复了原样,天气晴朗,生机勃勃。我低头吻她,一边夸奖:“干得好!宝贝。”一边警告,“不过小心,预算是你控制的,如果超支我就卖了你还债。”
女孩子们笑着起哄,利璧佳一仰头,气势十足地说:“什么啊,几件T恤而已,大家的工作餐从盒饭变成泡面就行啦!”
女孩子们闻言,群起而攻之:“你可是答应我们吃披萨的!”
我大吃一惊:“披萨!你疯了!”
利璧佳笑不可抑,强词夺理:“答应有什么用?你们没看见过赖帐的人吗?”边说边往我身后躲,被我一把拎出来:“喂,自己的是非恩怨自己摆平。”
琪琪转过脸来,笑着直摇头:“岂有此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这种时候难道不是该你挺身而出吗?拜托!你少给我们摄影人丢脸了!”又对女孩子们说:“披萨是吧,没问题,今晚他就请客。”
女孩子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利璧佳最为雀跃,琪琪偷偷冲我做了个隐约的鬼脸。
她的鬼脸让我的心一下子变得很软,心软的结果是那天晚上我请了17个女孩子吃披萨,付帐时简直可以听到信用卡发出的悲痛欲绝的呐喊。
但是每一道乌云都镶着金边,好的结果是,果然人多势众,美术馆给的布展时间只有两天,原来以为万万不够,可是大家齐心协力,不到一个晚上,一切就绪,只等老许那边把做好的片子送过来了。
九点多的时候老莫过来了,没想到女孩子中还有一个他的崇拜者,这厮大为得意,本来就没干多少活儿,一半时间还在对着人家胡吹神侃。侃得小姑娘五体投地,琪琪还好,反而是利璧佳有点生气了,对她说:“要不是看在琪琪姐的份上,我们一定打断老莫的腿。”
琪琪安慰她:“没关系没关系,男人就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
我看她一眼,她对我笑笑,表示“放心吧我没事”。搞得我也无端端愤怒起来,觉得老莫这厮果然是贱骨头,琪琪难道还不够温柔贤淑,他还要怎样。
幸亏后来一段时间他终于看出瞄头,临时卖力,我才觉得气平了点。
十二点左右,琪琪和老莫先回去了,快三点的时候,女孩子们也都走了,约着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唱歌,说是午夜之后两折。这样好的精神,我简直叹为观止,利璧佳却大力点头:“很好很好,就该这样,如果还有什么事,随时可以把你们抓过来。”
其中一个伶牙俐齿的女孩子对我说:“你知道么?我们一直很好奇究竟什么样的人有胆子找这丫头,简直是勇敢地扛下世纪性的灾难。”
我知道这个笑话,利璧佳宿舍里有两个女孩子,一个非常温婉贤淑,一个极其粗枝大叶,大家都说,谁上辈子吃斋念佛,这辈子就娶第一个女孩;谁上辈子杀人放火,这辈子就娶第二个女孩。“那么娶你呢?”我问利璧佳,她咭咭笑:“她们都说,娶我是勇敢地扛下世纪性的灾难,要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
于是我握住利璧佳的手,微笑着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女孩子们跺脚起哄,利璧佳一下子满脸通红,我把她宠溺地揽进怀里,她的脸颊滚烫,眉梢眼角都是喜悦和幸福之感。可是那一刻我想到了琪琪,她泪光中的侧影,“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问自己,“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这张脸也会沾满泪水,因为我的缘故。”
我不知道。也许这世上有女孩子从不受伤也从不失望,但绝不是琪琪和利璧佳。


我们在众人散去后的展厅里接吻,悠长、温柔,然而平淡的吻,那些激情和悸动早已消失,我吻她一如吻着表姐家的小婴儿,她吻我一如吻她床头的绒毛玩具,这样的时刻早晚会到来,只有早晚之分,没有不来的道理,在每一对相爱的人之中,无论他们爱得有多深或多浅,多长或多久。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
但我还是久久地拥抱着怀中的女孩子,就好像要珍惜宠爱一辈子,就好像预感到,总有一天她会离我而去。
骤然寂静下来的展厅,像一个空荡荡的舞台,利璧佳轻轻地说:“真希望时间就此停住。”
时间就此停住,真实的生活还在远处,残留的梦想还没有彻底熄灭,最重要的是,我的展览永远不会开始,所以始终可以想象它将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展览,而我是即将成名的摄影大师。
以及,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是的,对我来说,或许这就是最幸福的时刻了,或许这就是人生的顶峰了。
“可是,”我对她说,“你还有属于你自己的梦想、目标,以及这一辈子非做不可的事情。”
她猛地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我,那一刻,我清楚地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便微笑了。下一个瞬间她紧紧地抱住我,把我狠狠地扳向她,那么用力,很有点痛,但我一声不响,一任她紧紧地拥抱,一任她热烈的吻印在我的脸上,我的头发里,那么热烈,那么用力,几乎可以触及灵魂——如果真有灵魂这种东西存在的话。
“利璧佳,利璧佳,我们结婚吧。”再一次,这几句话几乎脱口而出,强烈的、要和她在一起、一生一世的愿望,充满了我的胸臆。然而我还是没有说,没有人能够把时间留住,没有人。

天快亮的时候老莫和琪琪又过来了,还有其他几个做片子的朋友。接着片子也送来了,做得简直无可挑剔,全部由老许亲自动手完成,这小子“独孤求败”的名声果然不是白来的。而且我从来不知道他如此够朋友,这样呕心沥血,还只收了成本费。
我无以为谢,和他大力拥抱。他则猛拍我的后背,表示一切不在话下,同时郑重声明他是看着我成长起来的,而且慧眼识英雄,一直知道我必然会有出息;以及他和我早有约定,等我开个展的时候,片子一定给他做;即使将来出作品集发行明信片,也都是老许和他的设计公司的活儿。
全都是不知从何说起的话,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那么顺理成章、义薄云天,老莫他们窃笑不已,我则只有使劲点头的份。其实是我们看着这小子成长才对,短短几年时间,眼看他从一个图片社做片子的后生,成长为一个长袖善舞,义气与狡猾并重的商人,而且照目前的势头看,他将来的规模绝不仅如此。
接着老许又去恭维琪琪和利璧佳,说什么“果然成功的男性背后都有伟大的女性支持”,夸她们做事条理清晰,考虑周全,并以狂踩我和老莫为衬托,“我一看就知道没那俩爷们什么事儿,打死他们也做不到。”然后露骨地表明他的别有用心,“将来我打算大规模地接影展,到时候您两位可一定得当我的高参。”
我们当然知道老许一定别有用心,但是到这么肆无忌惮的地步,仍然让人惊叹。不过老许最可爱的就是这一点,他有本事帮了你天大的忙之后还让你觉得完全不必感谢他。以至于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厮是不是骨子里其实是个极端善良热忱而又害羞的家伙。
但是他说得甚是在理,琪琪和利璧佳确实把布展过程组织的井井有条,尤其是琪琪,协调性和条理性堪称卓绝。因为策展公司许诺的那个“义务策展人”始终没有出现,琪琪一怒之下,痛下工夫,把展厅的每一面墙都做了详细的规划,又给每一张照片编号,整理归档,位置、尺寸、装饰、解说辞,林林总总一清二楚。利璧佳把这叫做“琪琪式傻瓜布展方案”,意思是即使我们几个都是傻瓜,按照琪琪的安排也决不会出错。何况大家并不是傻瓜,于是一百六十多张照片,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全部搞定。
而且那两个小时实在精彩,现场气氛激昂美好得一塌糊涂,简直可以媲美八点档热血砺志片。这下我明白为什么那种热血白烂的八点档能够经久不衰了,原来人这一辈子,总有那么一两回与之相似的时光。
最后还有一些收尾的活儿,但我实在累得不行了,利璧佳根本已经站在那里睡起来,算起来我们大概有一天两夜没合眼了。琪琪推我们:“回去歇着吧,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几个好了,不然明天开展该带着熊猫眼了。”我还恍惚记得自己最后的一句话是:“琪琪你真是天使,老莫日后敢有半点忤逆,看我打断他的狗腿。”就被老莫大怒地踢进出租车,隔着车窗还对我竖了一下中指:“你小子再敢在我老婆面前表现愚忠,我拍死你!”
我想要反击,无奈眼皮已经合上,睡得天昏地暗,到家之后司机怎么叫也不理,这位仁兄只得下车来把我摇醒。其实老莫已经付了车钱,可我睡糊涂了,半梦半醒地又给了一遍。这司机着实可恶,闷声吃双份。
利璧佳比我更不济,从头到尾是被我抱进屋的,还在那里唧唧歪歪地挣扎抗议:“……不要,上午没课……再睡十分钟,求求你……”我虽然迷迷糊糊地觉得真是可爱,但已经顾不得温柔不温柔了,两手一松把她摔在床上,自己跟着仆倒,下一秒钟已经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是傍晚,饿得头昏眼花,有女朋友的好处就是家里不会缺零食,我从床下摸出饼干、薯片、巧克力之类,仰面大嚼,把自己救活过来。同时试图打救身边的女孩,她拒不接受我的好意,翻滚若干次,熟睡不醒,我惊叹女孩子忍耐饥饿能力之余,也只得随她。
然后我去了一趟美术馆。
保安都认识我了,笑笑放我进去。大厅里的装置艺术展正在布展,人家那才叫专业水准,工具先进、人员训练有素。一个穿着夏奈尔套装的女人坐在高台上,拿着话筒指挥若定,看得我赏心悦目。最让我佩服的是她那个坐姿,妩媚妙曼、引人遐想而又辗转自如、滴水不漏,没有长时间练习绝对做不到。谁知道呢?也许这是她激励士气的方式,也许这就是她能坐上那个位置,手拿话筒的原因。我下意识地去拿相机,却发现没有带。
这是头一次,这么多年来头一次。一直以来,我哪怕去楼下买包烟也会带着相机,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就有你不能错过的画面。但是今天我忘了带相机。
我愣了一下,转念又觉得没什么,凡事总有第一次,而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人总不能一辈子连买包烟都背着相机吧。
但是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心里有一点什么,在那里突兀地奇怪着,并不是奇怪自己没带相机,而是奇怪自己能够这么淡然地看待这件事,当然我并不是麻木,只是已经知道,这是迟早的事。
什么都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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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5 23:53:32 |只看该作者
于是我放过那个穿夏奈尔的女人,推开小厅的玻璃门,摁亮了灯,这里是我的展厅,从现在开始的十天里,这里属于我的片子。
展厅的灯光设计完美无缺,相信我,这实在是一家一流的美术馆,能在这里开个展实在是我的荣幸。
明亮又和煦的灯光洒在每一面墙,每一个角落,没有一点阴影。墙上静静地挂着我的片子,此刻它们看起来那么陌生,仿佛与站在它们面前的我毫不相干,对我的生活、我的全部喜怒哀乐也毫不关心。我看着它们,好像是第一次看到——也的确是第一次,以这种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所有这些片子。
影展的主题最后定的是“捕风捉影:一个摄影人十年的寻找”,不用猜都知道是利璧佳的创意,一如既往的古灵精怪,连文理都半通不通。但这确实是一个好创意,她用“寻找”来概括十年里我那些杂乱无章的片子——的确是杂乱无章,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从中归纳出什么主题,我几乎什么都拍过,几乎什么都有点感觉,但是什么都不成气候。
要到这时我才明白自己何以一直不成气候,有的人十年里专攻一个主题、一种题材,开个展出影集当然要容易得多,而我借机审视自己的十年,才发现我根本还在寻找自己要拍的到底是什么。
而且并没有找到。

在主题展板上,利璧佳写了这么一段话——

  我伸手想要握住光,
  光却消失掉;
  我用镜头对准风,
  风不知去了哪里。
  然而我从不曾气馁,
  也从来不曾放弃希望;
  我总是背着我的相机,
  走过每一天,走遍这个城市。

  我曾经寻找一个女孩子的身影,
  不肯相信我不能找到,
  因为我寻找的不是她的身份或名字,
  也不是发生在她生命中的我所不知道的故事。
  我寻找的是她留在我画面上的东西,
  还有我的画面不曾清晰表达的东西;
  光一样会消失,却又永远在那里的东西,
  风一样不可捉摸,但总是会回来的东西。

  你别问我那是什么,
  我将不知如何回答。
  正如我不知为何我要背着相机,
  走遍这个城市,走遍这个世界,
  年复一年,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
  直到我还能为一个画面感动不已。

  是的,我不知道为什么,
  一如这个世界上的每一种追寻,
  我只能说,它使我的人生完整,
  它使我的生命具有意义。

我清楚地记得她写出这段话的时候,一个闷热的午后,我和琪琪在商量计算图片尺寸,焦头烂额。利璧佳拿来给我看,我匆匆浏览一遍,点头说:“不错,宝贝,就是太像女孩子写的,不过没关系,你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然后亲了她一下,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直到此刻。
直到此刻,它真正地感动了我,尽管那不是事实。
我做不到永不气馁,我并不是没有想过放弃,我甚至已经放弃了,我不再相信有那么一种东西,值得我走遍世界,值得我坚持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

利璧佳的创意非常别致,她把那张海报印作底纹,仿佛一张巨大的格子纸,那些字就落在一个个格子里,而每个格子里都有一个小人,那个单纯地、执着地、拍个不停的小人。但那已经不是我,我不再是那样的人——
相信有一种东西,使人生完整,使生命有意义;为了寻找一个女孩子,走遍这个城市;如果你告诉我我不可能找到她,我会说:“我不相信。”
迦陵。
我终于没有找到她,我甚至已经忘记了她,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她。

一种异样的感觉,使我不敢转过身去,那一瞬间我仿佛觉得她就在我身后,地下通道里穿着婚纱的背影,吧台上跳舞的身姿,地铁站黑压压的人群中一朵小小的红玫瑰……远离现实,宛如梦幻,栩栩如生,而又永不可及……那一个瞬间,所有曾经充满我胸臆的东西又回来了,热烈地、急切地、执着地、苦恼地、喜悦地、焦虑地、冲动地……所有那些我已经失去的东西,所有那些我已经放弃的东西,使我的人生完整的东西,使我的生命有意义的东西……在那一个瞬间,它们全都回来了。
但只是一个瞬间而已。
第一次——或许也是最后一次,我为它们落下泪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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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09:27:27 |只看该作者
许是很久没看小说了,觉得很好看,打个记号,3#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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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09:35:24 |只看该作者
呵呵,开篇第一楼吸引了我,后续应该也不会令人失望。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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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6 10:14:25 |只看该作者
都是幻象,8楼继续。

干活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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