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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元春的故事(初稿)畅游斑竹请指教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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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0 23:03: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版权所有:透明的妩媚

  我的名字叫贾·元春,有人说金陵十二钗之中有的一个女子跟我同名,但我确实不是她,因为名字只是代号,况且这世界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说来也巧,我和她相同点也很多,我也是出身富贵人家,从小就许配给一个叫爱新觉罗·卿的世家之后。

  父亲很疼爱我,虽然他也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可他还是让我女扮男装后,去清韵书斋饱读圣贤书。清韵书斋就在我家的后花园旁,每天清晨,我背着绣花书包,一路蹦蹦跳跳地哼着曲子,绕过一片紫竹林的花丛,看到围着竹栅栏的别墅,就到了清韵。由于我的各门功课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人又长得天庭饱满,所以我与他们同窗八载的日子就两小无猜中渡过了,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安能辨我是雌雄?只有一个男孩见了我总是脸红红的,期期艾艾,一副很腼腆的模样,他的名字叫庄·周梦蝶。

  庄·周梦蝶擅长国画,尤其是山水与人物的工笔,有一天教授带我们去野外写生,乘着温暖的春风,荡着不系之舟,大家来到大自然,放下背着的木质画架,画起了红色的太阳,蔚蓝色的天空,绿色的草坪,湖蓝色的湖水,黄色的未央花,紫色的风铃儿……黄昏,一幅幅美丽的景物作品很有成就感地呈现在教授面前。教授一边检查作业,一边很满意的点头微笑,忽然,教授眼睛一亮,他看到庄·周梦蝶的作品中有一个美之绝伦,色之绝世的妩媚少女!大家围来一看,都目瞪口呆。众人齐叹道:仙女之美,妲己之妖,王嫱之妩,昭君之媚,西施之俊,也不过如此之乎者也。围观中还有一个俊朗的少年,名字叫少·年维特。

  少·年维特是斋里年纪最小的小弟弟,天真浪漫,忽然他兴奋地手舞足蹈惊呼道:哇噻!这不是贾·元春吗?说这话时的神气就像那个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一样。人世间的事情都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是真亦假,一件事情说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真。我的女儿家的身份就这样被揭穿了,于是父亲就不再让我去书斋读书了。

  守闺待嫁的日子中,篱笆墙外时不时地飞来纸飞机,每一个纸飞机都写着一首少·年维特的情诗,不可否认这傻小子具备最伟大的诗人才赋,那一个个纸飞机栩栩如生地向我描绘着那些清白无邪的日子和对我朝思暮想、如饥似渴的深情相思。我仿佛被他的热情点燃了,但我不爱他,在那些被束缚的日子里,他能让我感动的唯一原因是我对自由的渴望。在无聊的日子中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陪着解闷也不错,我没有很明确的让他对我死了那种心,无知导致了他后来的自杀,让我觉得自己的双手沾满了血腥,噩梦不断,常常在哭喊声中惊醒,虚汗淋漓,还看到我的夫君爱新觉罗·卿的疑惑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爱新觉罗家族的男孩子都是多情种子。卿的父亲顺最爱的是一个叫宛君的妃子,他们总是用一种怜惜的眼神互相凝视着,我明白怜惜是最深挚的爱情。卿炽热的眼神不属于怜惜,而是一种迷恋。新婚伊始,他可以做出种种令人发晕的事情。有次我去旅游,他在手机中对我说:亲爱的元春,离开你的日子我好想你,望穿秋水,度日如年啊,我要穿过千山万水、赴汤蹈火,赶到你身边,即使天打雷劈也要和你在一起,直到世界末日!我回答说:明天你到机场接我。他回答道:如果明天不下鱼,我就去接你。咣当,我当场晕倒。看来我遇到的男人都是傻瓜了。

  我怀疑自己身体里头缺少爱的细胞,一直觉得卿对我的爱情浅薄而不堪一击,夸张而可笑,虚饰而荒唐。出闺成大礼这么长的时间了,还是没有办法爱上卿。也许是幸福得来的太容易就感觉不到是幸福一样,人们总是不珍惜太容易到手的东西。

  西宫婆婆宛君因为得了FD不幸去世,卿的父亲顺感到万念俱灰,无心朝政,皇位自然传给了卿。卿就自觉无比强大,按照他的理解带着浓重的优越感来施舍对我的爱,他以为我很满足,以为我很快乐,很开心。我的母亲又来信说家里一大堆没有文凭没有能力的兄弟姐妹要等着他帮助安排工作,让我尽量跟卿搞好关系。反正我也喜欢做*爱,于是每当夜晚来临,卿宠幸我的时候,我尽量地露着迷人的笑容面对他,他高兴,我就笑,他要笑,我笑得更狂,更妩媚,更动人,用我青春少女的婀娜腰枝,成熟的酥胸,让他竭尽全力,同我颠鸾倒凤,抱一身春雨绵绵。每次酣畅淋漓的交*媾之后,卿或者送我一个惊喜,或者在工作中灵感突现,想了一个策划的妙点子。也许是氤氲和谐,风调雨顺,这期间国泰民安,出现了康钱盛世。


  后宫的佳丽们见卿一头扎进我的温柔之乡,愉悦狂欢,夜夜如此,妒火燃烧,醋海汹涌。卿为我狂,爱得发狂!发颠!发呆!好时光过的真快,一晃半年的光阴荏苒了,我的腰身依然纤纤,腹部平平,没有怀孕的迹象。众婆婆们开始施加压力了,太医经过最科学的诊断,得出一个令我脸红惭愧的结论,由于夜夜狂欢,卿的赴汤蹈火,竭尽全力,致使阳气流失过度,后果相当严重,目前卿患了不育之症,差点就精尽人亡了。治疗方法是把卿送到小汤山诊所去隔离。

  想卿的日子很寂寞,寂寞中的我会去跳舞。于·连索雷尔是我的健美操教练。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展示他那健美性感的身材,强劲有力的臂膀。单从外表来看,他是属于我的梦中情人的类型。起先,我还有些想入非非,但是过不久我就发现他的眼神飘忽,在凝视我的惊艳的美貌的同时,眼角的余光会射向其他女人,黑洞洞的贪婪,不讨人喜欢。当然,跟我一起跳舞的都是些妩媚动人的名门淑媛,大家闺秀。他阴霾的目光总是爱搜索着新奇的猎物,今天哪位小姐穿得特别漂亮或者戴一个璀璨夺目的珍珠钻石玛瑙,他就会认真地贴心地多教几遍。起先因为我的穿着卓越,他一直待我最特别,后来我故意穿戴平庸些,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太平公主的身上了。泡就让他泡,他一个出身贫寒的人再会跳梁也不过是个小丑而已,人家是公主,就算很太平,也不会嫁他的。失恋算什么!我总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摔跤跌倒中自己爬起来,终于练就了一身的好武艺。成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开始了,汉城有我崇拜的齐齐大帅达内,还有我一直暗恋的贝壳姆汉姆,我挥舞着旗子,脸上涂着足球的彩绘,混在球迷当中,飘洋过海去看你,只是为了见你一眼啊,我最最亲耐的悲剧英雄宝贝好齐齐。突然,皇马的宝贝贝姆木踢进了一个球,我的心咯噔一下,怕齐齐伤心怕齐齐哭,正忐忑不安间,突然,被旁边一个热吻给弄懵懂了。

  那个人名字叫白·瑞特,满嘴是雪茄的味道,吻了我以后,还满不在乎地冲着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按理来说我不应该有什么感觉的,因为在球场的热吻就可以这么随便的。但是我本能的反应确是一种陌生而熟悉的甜美,他吻我的那时我的心确实震动了一下,对万万没有想到的人震动了一下。接着我和他手拉着手一起看完了球赛,一起呐喊,一起拥抱,再接下来,干柴烈火,久旱逢雨的我们去开单间做*爱一起休息成了人世间最正常的事情。一个时辰,二人方才云收雨歇大汗淋漓软塌于卧塌之上。

  第二天一早醒来,他冲我滑稽一笑,我冲他摇头一笑,留下异国的情侣的联系方式———QQ号,分手了。世界总是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像我对他的心动不能预料一样,爱上一个原来就是这么简单,没有理由。我就是牵挂他,毫无保留的贡献自己的思念,刻骨铭心地想他,念他。他在网络上跟我聊了很多,他一直想着念着的人是他的斯佳丽。我搜索了斯佳丽的全部资料,不明白这个尖尖的下巴颏儿,方方的牙床骨儿,眼眶缀着浓密乌黑的睫毛,稍稍有点吊眼梢的小妹妹有什么好,会这样迷住他,而且我想这小妹妹是储钱罐转世的,老是想着装钱,总是借着赚钱的理由冷落他。我只好在网络陪着他,陪他失眠,陪他无聊,陪着他想他的小妹妹。无疑,他是个好男人,基本上,他周围的人都挺喜欢他的,他的异性缘也相当好。不过,他心中有着他的执着,只对一个女孩的执着。他不知道其他人如何,也不管其他人如何,他只是在这个感情泛滥的年代做着一件他自己认为应该也值得他做的事情而已。也许是骨子里的傲气让他坚持不同流合污,坚持着这种与众不同。而我却偏偏喜欢他这副臭美的模样。无可救药了。


  而我终于用青春末梢拼却了最后的一场春梦时,他的小妹妹回到他的身边。我已是物事人非,凄凉无限,我的花瓣萎谢了,身体变得透明了,终于我回到了我来的地方-------太虚幻镜,感觉轻飘飘地浮在空中,像一片云,伸出手去抓的时候,云就散了,于是,我解脱了。地上的那些认识我的人哭倒一片,我看见卿穿着白色的衣服趴在我的灵柩上痛哭。人们都以为我是因为终日关在那个见不得人的地方郁闷而死的,其实我的死是因为我的蓝色爱情之心绝望了,生命终究要凋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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