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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月亮森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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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5 16:41: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 月光的方向
1
天亮了,我们是大床里的溺死婴儿。

其实我本该选一个更明媚的早晨,让故事开头充满没膻味的阳光;或者,还可以是洗面奶的清香,可我打不起精神来憧憬以后的事情,我的头很沉,我的脊背还粘在床上。

  我看着正熟睡的叶琴,突然有一阵激动。有个问题我想了多次,通常是在清晨我刚睁开眼看到东西时,我想:
  “身边躺的这个人是谁来着?”
  “是叶琴,我相处了一年的女朋友。”
  我想了几秒钟后这么回答自己,我曾经认为这种态度证明了我不爱她。可是我也经常忘了自己是谁,按照这种逻辑的话,我也不爱我自己。
  我又想起了被我手抄过无数遍的雪莱的《共同的灵魂》:
       我们将结为一体,
       灵魂将在两具躯体中结合为一…………
       两个意志共享同一希冀
       两个互相庇护的心灵之中有着同一意欲
       同一生命,同一死亡
       同一天堂,同一地狱
       同一永恒,同一毁灭…………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位纯洁的“天上掉下来的精灵”,至少我此刻觉得,结合让我们腐朽,姿态陈旧,像两只兵马俑。
  这个早晨跟往常一样,杂乱无章。它像电脑中编排的一个程序,我厌烦透了这种程序。
  写到这里,我想有必要做一些细致描写,因为我在这时间里的种种情绪,都是细节上的浮游植物。
  片断一:
  我掏出钥匙开门,锁锈了,费了几下力气也没有打开,我看看表,七点四十二分,这一周我无论无何不想再迟到了。接下的两秒钟里我就不由自主地陷入了迟到的想象中去------三十几个同学看我,老师也停下来看着我,直到我哗啦哗啦一阵坐下。他才转过身继续讲课。要是能选择,我情愿他损我两句,可他偏偏屁也不放一个,这好比是杀人不见血,吃人不吐骨头。想到这时,钥匙居然不经意地把门开了。我拎着油条豆浆进到屋里时,把一句英语脏话留在了门外。
  片断二:
  叶琴正坐在马桶上,两只手拖着脑袋,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她从来不把厕所门关严,她说喜欢看我一大早为她跑前跑后的可怜相。女人真残忍,总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吃饭了,小姐。”
  “知道了。”
  “能快点吗?这个礼拜我迟到四次了。”
  “着什么急啊,我这里捏着表呢。”
  一阵抽水声后,叶琴从厕所里出来,边打着哈欠边把两手伸到脑后绾头发。我背对她,可还是能轻易想到她这些动作,还有她穿的紫色兰花睡衣,还有她打完呵欠都是用左手手背去抹眼泪,还有……。尽管这些已不再新鲜,却仍是平淡生活里的美妙线条。
  她坐到我对面吃早点,喝豆浆的动作像只哺乳的小羊。不知为了什么,这个早上我特别想仔细的看看她,企图发现她哪怕是一些很微碎的变化。可当我抬起头时,最先看到了她盘起的发髻,发髻像个浮标。接着浮标占据了我的整个视野,我感觉它慢慢变大。我突然闻到了一股发霉的气息,来自她,或者是我,那让我感到,生命成了一条阳光曝晒下的鱼。

  我们烧饭,做菜,我们囫囵吞咽,我们消磨着中午的时间,我们听音乐,听王菲、张楚、甲壳虫,还有枪炮与玫瑰。然后蒙头大睡,也许就在被窝里窒息,之后死去。那么,为我们唱挽歌的将是飞过屋脊的麻雀,这很奇妙。
  “如果离世界末日只有五分钟了,那你最想做什么?”叶琴把头靠在我肩膀上问我。
  “做爱。”
  “还有四分钟呢?”
  “重复。”
 
  “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我哪儿知道.”
  “说啊。”
  “我真不知道。”
  她没有得到答案,嘟着嘴做生气样子,可没过一会儿她又忍不住说:
  “知道吗?哪个傻逼班长让我们给搞下去了。”
  “为什么?”
  “上次不是跟你说过了嘛,当初他为了当班长不择手段,又请同学吃饭,又是给老师送礼的,我就是看不惯,这回我们联名上书,列举了他十大罪状。”
  “真三八。”
  “你说谁?”
“一定是没请你们吃饭,完了就公报私仇。”

我们又误了下午的上课时间,学校铃响的时候,我俩正做着唇齿相依或者根本没瓜葛的梦。

  “别否认,咱们这叫颓废.。”这是叶琴醒来后自我反省的一句话。
  “咱们是‘垮掉的一代’。”
  “其实大学里还是应该学点东西。”
  “不是学了吗?买菜煮饭,还有性经验。”
  她背过身去不再理我,只有尘埃颗粒,在光线中,在我头顶--跳舞。
  
  凌晨一点。
  我还在聊天室里,跟我说话的是个三陪。在这个城市最大最豪华的夜总会做。她还说她虽然是做那个的,可是不许我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理由是她难得休息一夜,她想保持这一晚的纯洁。我居然被感动了,陪她聊中国足球,直聊到心里发堵,感觉特没劲。然后又聊娱乐圈的花边新闻,甚至涉及到了刘德华的情妇和兄弟姐妹。
  一整晚我都没想到叶琴,也没想那间阁楼。好像那一切离我突然遥远起来。后来我才明白,的确是很遥远,我在网络里,他们在现实空气里,应该隔着几光年吧。
  两个小时后,那个三陪匆匆忙忙下线了,有人call她。她还觉得有些对不住我。我对她说没什么,工作要紧。她临走的时候说盼望中国足球早日冲出亚洲。还有,要我再聊天的时候少用成语。
  从网吧出来,我点了根烟,然后回头看了一眼网吧招牌,上面写着“一网情深”的名字。这个名字起得真好,它是我这一晚寄居的窝,不用柴米油盐空灵的窝。
  就是这么堕落。
  日子仿佛是在无边的死海里漂浮,看不到云彩,看不到沙滩,看不到中世纪的美丽宫殿。
  还能“见底反弹”吗?我没把握。也许在未来的某一秒种过后,我就会醒悟过来,重新感觉到生活中的某种东西,比如学习,比如爱情的趣味性,那么我的脸会重新焕发光彩,也会再一次感受到造物主的恩宠。可此时此刻,我的赤裸的惰性还精神着,它喝了黑咖啡。
  几天以来,我一直在网上找和我一样空虚的女人交配,忘了白天和黑夜的界限,这应该叫做语言性交,不管怎样,性具有人类本质的所有穴位,裸露它就等于裸露最纤细的神经末梢。这是纯真,最高境界。
  黑夜从来都是这么清冷,我看着路灯,看着过往车流,看着月牙,看着大块头的高楼建筑。我是这一晚的游魂野鬼,是从你梦旁边经过的赶夜路的人。
  那个三陪女郎她会在哪呢?可能正被一个或几个男人压得喘不过气来。她又没能纯洁地过一晚上,我真替她难过。我一直对妓女有种特殊感情,有人说我应该早生个几千年,跟柳永、姜白石那伙人一块去青楼里怜香惜玉,可话说回来,人家也算当时的大腕儿,我早生晚生都是一布衣百姓,混得到一起吗?
空气里有中焦糊的气味,据说是因为城郊在焚烧麦秸,很呛人,似乎饱含着农民惨淡经营的愤懑。我也是农民,还睡过生产队的地窖,我记得村里第一个去过城市的人是五爷,他回来时生了一肚子的气,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他还骂了混帐王八蛋。
  城市的黑夜和白天像一个人无常的脸。人们在白天辛勤工作,流血流汗。夜晚是个垃圾场,人们在垃圾场里背弃理智,排泄欲望--食欲、性欲、贪欲以及在脑膜和胸腔里乘凉的所有欲望。感谢上帝或者佛祖创造了黑夜,黑夜宽容了人们扭曲的脸,还有丑陋的性器官。
  咱们一样,都在无知中活着。
  要是真像一位诗人说的---城市是只欲望船,那么你说它往哪开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还是下一个轮回的起点?

  爱情的气味像酒精一样挥发怠尽,我还伸着麻木的舌头。这是个闷热的冬眠季节。全世界的人都随那辆金箔马车去了遥远的城堡,只剩我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爬行,我是只找不到树洞的棕熊。一个用手语唱歌的孤僻儿童,阁楼,情人,床和蟑螂,是陷阱。
  这个新同居时代,我们是某一班车上好奇的乘客,不管它标志了进化还是堕落,我们都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我们病了。
  社会学家把75到80之间出生的人归结为一代。不知有幸还是不幸。至少说明了我们特立独行的生存姿态引起了关注。改革春风吹来的花粉让我们的父辈受孕,生下我们,我们烦躁、失落、脆弱禁不起诱惑。我们不学无术,缺乏理性思考。我想即使是如此,我们还是能得到比上辈人更强的生存能力,因为社会发展比波音飞机跑得还快,它会教我们许多东西,不必刻意接受,只需做醍醐灌顶的陶醉状,领悟会发生得自然而然。
  
现在跟你描述一下我的阁楼吧。当初住进这间阁楼纯粹是受了校园民谣的蛊惑,歌词不是唱道:“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可事实上,阁楼是租的,每月二百五十元的租金,水、电、气费另算。在十四个平方的卧室里,摆着床,书桌、板凳、衣柜,还有叶琴和我。我们每天都像在做一种周旋的游戏--快乐或者是痛苦地拥挤。此外,这城市极少晴天亮瓦,月亮和星星是稀有观象。

  青蛙在盛水的锅里游,锅底升温也感觉不到,后来水沸腾了青蛙被烫死了。这可真是个悲剧。我想时间就是火,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是锅,我是青蛙。我知道我没资格埋怨什么,没有人拿枪逼过我。我只是麻木等待从新鲜到腐败到入土为泥再到重获生命的程序。我一直怀念一开始摸过叶琴头发的我的手,可是当我用手掀去面纱,一束白光灼伤了我的眼睛。
  这一晚有月光,很白,铺盖了长草的马路。我想一个人走一会儿,朝着月光的方向。

             2 
  一只飘浮的手,缭绕多情。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我正在厨房洗脸。叶琴走过来靠在我背后的门上。
  “我差不多两个月没有来那个了。”
  我仿佛突然被蜂子蛰了一下,回头愣愣地看着她。
  “真的”。她又强调了一遍。
  时间停顿下来,我俩成了时间隧道里的两座雕像,背景音乐在流动,是王菲的《香奈儿》
  之后我清醒过来,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去买我一直认为是伟大发明的测孕试纸。结果,它埋葬了我最后的一丝希望。
  第二天我从志辉手里拿了五百块钱,打算陪叶琴去堕胎。手术要一部分,剩下的就给她买些补身子的东西。她本来说吃药就行了,可我坚决不同意。
  我俩坐49路车去二院,我跟她说我有个同乡得病时我去过那里,那里医生的态度特好。其实我知道什么呀,只是因为二院离平大要远一些,我怕被人看见。叶琴一直拉着我的手,可我的手却在冒汗,我说不清楚怕什么,就觉得没心理准备,有点紧张。
  “是不是很痛啊?”
  “不会,可能就跟蚊子咬一下似的。”
  “真的?”
  “恩。”
  过了一会儿她又问:
  ”你怎么知道跟蚊子咬一下似的?”
  “我猜的。”
  “还不如不说。”
  于是我开始默不作声,眼睛盯着车窗外,几分钟以后她又说:
  “你说点什么呀。”
  “说什么?”
  “随便说什么都行,反正就是别闲着。”
  “你看道两旁的树落了好多的灰尘。”
  “算了,还是别说了。”他把身体侧过去,也盯着车窗外。
  
  进了二院满是消毒药水味的走廊我才发现,我的如意算盘全部落空了。因为排队的人里面竟有好多是平大里的熟面孔,他们的样子比我还忐忑不安。这种场面似乎很滑稽,我们相视一笑,竟然找到了一份默契。不知道这是什么日子,黄道吉日?要不怎么大家排着队为自己的幸运精虫送葬呢?我坐在医院走廊里,不知如何去理解那些被手术掉的产物,一些生命?还是仅仅是一道数学题的错误?如果算生命的话,那么他们就这么从我身边擦过了,像一根划着又熄灭的火柴,不知他们是否搭伴,也不知他们奔向了地狱还是天国。
  手术做完以后,叶琴脸色很难看,我跑过去挽住她的胳膊想扶她走路,可是她挣脱了。她只是握住了我一只手,握得特别紧。
  “干什么呀?又不是大手术,还没你说的跟蚊子咬一下那么疼”
  我当时就脸红了,我在她面前从来也没有这么窘过。
  就这样,我们缓慢地走过医院走廊,走过人群,走上车,阳光从60度的斜坡投射下来,本是炙热的,可我们却不约而同感到了温暖,很奇怪,我们就像云中漫步的老夫老妻。
  “爱情是因为你怕我怀孕而使我昏头转向的迷魂药。爱情就是奎宁、奎宁、奎宁,服到我耳聋为止,爱情就是你让我经受的那种肮脏的堕胎的恐怖;爱情就是我这完全被搅乱的五脏六腑;爱情就是一半的导液疗法和一半令人昏眩的灌洗疗法。
  我阴阳怪气地朗读着海明威的爱情观,叶琴在旁边光笑不说话。
  “海明威是胆小鬼。”我在结尾补充了一句。
  “你呢?”
  我想了一会儿说:“
  ”我是比他更他妈胆小的鬼。”
  
  也许“恋爱”应该代表着那种有感情的依恋关系,可我似乎从来也没有过那种感觉,当初和叶琴交往,只是我觉得必须找个女朋友了。“必须”听起来匪夷所思,它不是我开脱的借口,而是我找的拯救自己的理由。这目的一直让我有罪恶感,我好象在做着一件丑事。
  我带着罪恶感吻了叶琴的嘴角,我的不知所措使她咯咯笑出声来。
  “动作这么笨,第一次吧?”
  “啊?-----不是。”
  “别对我期望太高,我坏过。”
  我那一刻确实感到心猛地一沉,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失落情绪。我想起了《天鹅之死》,叶琴是只会抽烟会喝酒会说脏话的天鹅,不过,我还是得承认,她那“坏”字用得不错,表达了多项含蓄的意思。
  “你--什么时候坏的?”
  “十六岁那年,上初三。”
  “初三?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男人和女人怎么坏呢,你真早熟。”
  “那你在不在乎?”
  “不会,有什么呀,那层膜又不能包饺子。”
我的这一句话让她足足在原地笑了十五分钟。

  后来我才了解,叶琴跟我说的没一句真话,她就是色厉内荏的一人,喜欢转到别人背后搞偷袭。她从小生活在这城市里,爸疼妈爱的。拿搬出学校住的事来说,她不敢告诉家里人,每次回家之前,她都编一箩筐瞎话骗她妈,这样才能瞒天过海,至于我们之间,没有过任何的承诺和保证,稍觉腻味的话都没有一句。
  堕胎之后有一天她说:
  “我真想跟你生个孩子,不为别的,就想看那小东西长什么样,像你还是像我。”
  “像周星弛,谁让你看那么多他的片子。”
  “肯定一半像你,一半像我。”
  “那不成了狮身人面像了。”
  “可这念头很危险,要是我跟每个男朋友都生个孩子,一定养都养不活。”
  “对,你多伟大,男人排着队想舔你的脚指头。你是一只母蜂,我呢?你的第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我才不是母蜂,我只想做个摩梭族女人。”
  “要是咱们掰了,你可得记住,我是给你唱过山歌的公马。”
  由此可见,我和叶琴的所谓恋情从开始就加入了对结局的悲剧性预测,也许是因为每个人都想保护自己假如预测成真时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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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5 16:42:33 |只看该作者

  月光,搭上了猫睡的窗台。
  
  这个学期以来,宿舍里每个人都开始忙碌起来,而我又不住校,在一起聊天,打牌都变成了挺奢侈的事情,生活虽然平淡,可谁也不愿随它没落。
  衣柜里的几件旧衣服很久没有穿了,落了一下的灰尘,索性全拿到楼下捐给了救援社团。经过行政楼前的花园时,发现里面的玉兰花枯落得所剩无几。好象是志辉说过,玉兰花太妖娆,容易叫人发情,要不怎么每年这时候平大学生的恋爱率那么高呢!
  小舟就是其中一个,他的恋爱宣告了7-305最后一个处男的消亡。
  “这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应该被载入史册。”志辉的话总有高瞻远瞩的味道。
  “为什么?”
  “跟火烧圆明园一样,让后人戴上耻辱戒指。”
  “你这些话可不能给小舟听到,听到了他准会气红脸。”
  “醒醒吧,受苦难的独身群众们,都什么年代了,还讲清心寡欲,洁身自好那一套,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就是要让他们互相微笑,搂搂抱抱。

  不管怎样,超级处男小舟要像蚂蚁般生存了。戏剧的是,小舟在决心恋爱以前,迷了一个星期的摇滚乐,在宿舍里边唱边跳一反常态。然后在志辉、甄子一杆人等的教唆下奋勇出击,居然真让他走了狗屎桃花运。当他把那女生搂进怀里时,笑容像这个城市难得一见的太阳。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情可名,非常情;爱可道,非常道”小舟因此而显得卓然不群,颇像拈花微笑的悟道者。
  这世界,男人快要绝种了。不是因为第四纪冰川,而是女人带来的全人类的物种衍化,剩下的除了难辨性别者外,就是神仙,感谢猫王艾尔维斯,感谢崔健张楚,感谢所有妄俗的激动物体。
  四月十七号是甄子的生日,为了给他庆祝,我们决定到迪吧里喝酒蹦迪,不准家眷。
  其实去迪吧玩是非常偶而的事情,除了全宿舍都有空以外,还要都富裕,我开始不怎么喜欢-----加冰的啤酒,镭射灯光,得了癫痛似的性感青年,都让我头昏,心脏震得难受。可志辉和甄子都说这是时代的特征,不泡吧不算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
  几个男人在一起除了喝酒,跳舞以外,就是谈论女人,尤其是志辉,说起来绘声绘色,“有统计说男人一辈子的话题里面有三分之一是关于女人的。你要说你是例外的话,那你就是个男同性恋。”
  这里是城市宣泄者的乐土。邋遢的猫把脚掌舔得发亮,伤口里长出水仙花,摇摆被虫子啃食残缺的肉体,不用搂抱,也能温暖起来。如果世界明天消亡,这就是朝向撒旦的仪式。没有罪,无所谓罚没有眼泪,坍塌的眼眶里净是风吹的响动,分割阴阳的断面上血流不止,这里住着摇头摆尾,不食烟火的精灵。
  迪吧里的美女让人眼花缭乱,有很多还是平大的学生,她们像钓钩上的蚯蚓一样等待出洞猎色的大鱼,也他****说不清谁才是猎人,谁又是猎物。
  “这些人按文凭收费,本科和专科差着一截。”志辉说。他曾经在这间迪吧里做过三个月的服务生,连厕所里有几只常住苍蝇也知道。“但是,专科生也都办了假本科证书,所以现在的价码基本看齐”。他接着说到。
  “那他们交易的第一步一定是先看证件,再说些‘请多指教’‘不必客气’一类的话,这社会可真滑稽。”小舟的想象明显不着边际。
  “可能久而久之,大鱼只通过美女们的叫床声就能分辨文凭等级。”甄子插话进来。
  “有什么啊,我要是一美女也出来做,青春跟化石不一样,越埋越有价值,不趁花样年华捞上一笔,过这村儿就没有那店了。”志辉说完这句话,冲走过身边的一位美女吹了声口哨,美女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漫不经意地朝他伸出了中指。“美女就是美女,随便摆个造型都这么夺人心魄。”志辉说。
  “如果做了富翁,我也回来泡平大女生,有了钱容易道德沦丧,我要拿她们净化灵魂--让她们每天洗十次澡,十次。我一见到女人洗完澡的样子都有忏悔的欲望,还自渐形秽。”我的话刚一说完,立刻招致一片嘘声。
“有人说过这社会只有胎儿是贞洁的了,碰到处女和得上爱滋病的几率相仿。”
  “贞洁?在这年代早就清仓甩卖了。”
  “真可惜晚生了几年,没赶上换季处理。”
  二十块一罐的啤酒喝着就是不一样,在高出超市四倍的价格里能喝出血的味道。起初还打算省着点,可是喝起来就忘了东南西北。我和志辉在划拳,他每次故意输掉骗酒喝。甄子只对音乐感兴趣,这时他正听着音乐里电子乐和打击乐的成分,至于小舟,他女朋友call了他好几次,他楞没回。所以我们决定把本月的最讲兄弟义气奖颁给他--多打三天的开水。其间,我们还看到了几个卖摇头丸的瘪三儿,贼眉鼠眼地往人堆里扎。志辉说这巴掌大的舞台上什么角色都有,千万别大惊小怪,我想的确没什么可大惊小怪,我就想去他****。
  音乐还在吵闹,欲望之船行驶在黑夜的鳞片上,假面舞会已经开始,别掉眼泪,湿了脸上的脂粉。
  甄子特别高兴,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喝到最后竟然哭了,可他用长发把脸遮着,别人谁也看不见。
  跟你们讲讲甄子吧。他是7-305的老四,最小的一个。
  甄子十五岁时,父母离了婚,法庭把他判给他爸。后来他爸在找新老婆时觉得为难,就说每月和他妈一样出抚养费,让他自己独立生活,从那时起,甄子一直住校。
  十几岁的甄子开始独立想很多事情,比如父母为什么吵上法庭。又为什么谁也不想要他这个曾被他们叫“宝贝”的东西。想过以后,他就跑到生他的男人家楼下,用石头砸了一扇玻璃。那时候他恨透了这世界,还想过死掉算了。幸亏他听到了蘖磐的音乐,他受了感染,决定不去死了,而是要做柯特柯本一样的歌手。
  上高中时,甄子在一本书上看到了一种新观念,上面说孩子本来就是男人和女人寻欢作乐的副产品好比是像食物和粪便的关系,两带人应该彼此游离。。管他狗屁的养育和孝道。书上还说这观点自古有之,缘自三国时期的孔融大学士。甄子受了启发,心里没那么忿忿不平了,在以后每月领取抚养费时,他把那钱看成是一种等价交换------男人和女人对副产品给予酬劳,而副产品让他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甄子到现在也不清楚是怎么考进平大的,他至今仍怀疑是判错了分数。其实班主任曾把他归为好学生一类,至少他上课安静,从不惹事。可后来他说甄子是“问题一族”,因为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没有一点劣迹的学生怎么会每学期至少有两门补考。
  “我要是好好学习,早没人样了,肯定是一副傻逼相。我得保持头脑清醒,看应试教育是怎么戕害祖国花朵的。”
大学一年纪的下学期,甄子开始和几个人搞乐队,取名叫“败类”。他是乐队里的吉他手,演出和排练的事儿都由他联络。他们在三环边上租了间农舍。一星期去练两次,他说没多想这条路合不合适走。“生存就像一场开卷考试,本身没什么意义。关键是要想办法让自己开心,一生就这么几十年,用什么颜色都是画一幅图画。

那天晚上,我和甄子在宿舍床上一根接一根的抽三五烟。月光转到窗口,闻到了烟味。
二、飘渺主义


1

城市是个披纱的裸体美女,让我惊诧,也让我产生欲望,让我想搂着她,在月光里跳一支舞,哪怕只是简单的随风而动。然而,挺起的生殖器官却让我羞愧,羞愧难当。

上平大之前,我连电话也没打过,我还记得打第一次电话是在平大南门的小店里,没拨通,可小店老板还是收了我一块七毛钱,我不但没争执,还谢他。后来,我在噩梦里经常能看到那人笑我的嘴脸,笑得我无地自容。这就是我大学生涯中的所谓“一块七毛钱噩梦”-------城市人长着洁白的牙齿,可嘴里常蹦出谎话,连信任他们的人也骗。
我相象着城市里到处是漫天飞舞的蚊虫,轰炸机似的掠过我的心脏。他们有长嘴和厚实的皮肤。很快,只要一小会儿,我就会被啃咬得血流如注。我一声不吭地承受,还像孬种一样哭泣。
这类似于书上说的“城市恐惧症”。
我躺在床上,想起了村子边上的那条铁路。我小时候外婆跟我说:
“铁路,是通到城市里的。”
“城市是咋样的?”
外婆用针尖搔一搔头皮说:
“城市里有很高的高楼,茅坑还挖在屋里。”
“那不臭死了。”
外婆听了就笑,她一把捏起我的脸颊,
“对,连苍蝇都臭死了。”
从那以后,我特喜欢带着邻居女孩儿的手沿着铁路走,说带她去看高楼和汽车。可这愿望到她嫁人也没实现。只要想起这些,就觉得跟过了一千年似的。

我忘了是青春期里的哪一年长出下体的毛,只记得是一次睡醒了午觉上厕所,一看见那怪东西时,我吓得目瞪口呆,连尿也忘了撒。一连几天,我都没吃好饭睡好觉,以为自己得了什么怪病,也不敢跟家里人说。直到有一天在厕所里看其他学生时才发现,原来每个人都得了这种怪病。
小学六年级时,同桌卢志勇带我偷看了一次女人洗澡,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光屁股女人。
我和卢志勇趴在草丛里一动不动,连蚊叮虫咬都不在乎。太阳从头顶射下来,烤的我俩冒油。数百只蚂蚁围着我俩团团转,肯定是着急没有把我俩抬回洞里的办法。
卢志勇嘴里嚼着草根儿,眼珠一转不转。
“你运气差,这回这些女人都是生过孩子的。”他在我耳边小声说,小得跟蚊子放屁一样。
“你怎么知道?”
“这是学问,学问你懂吗?”
“你可真行,这也看得出来。”
“看多了你也行,比我还行。”
后来卢志勇连话也说不下去了,喉结像个大滚珠一样上下滑动,眼睛里像要喷出火来。河套里的女人一点也没察觉,只顾得搓身上的泥垢。我在连咽了几十口唾沫后终于忍不住尿急,就跑到高粱地里撒了很大一泡尿。那些女人的乳房和鸟窝一样的下体在我脑海里闪,像痰一样粘在我记忆里,吓得我要命。
现在想起这段经历我就后悔,因为它让我的启蒙性教育从一开始就偏颇。卢志勇带我看的那些女人一点美感也没有,乳房松懈到了肚脐上,小肚子隆起成一座山包。这使我以后的性幻想一直蒙着阴影。
后来,卢志勇在一次偷看时被人当场抓住,不但被学校开除,还弄得家里人在村里抬不起头,他爹一气之下中了风,口眼歪斜还得人伺候,村里人说这是做孽。好在卢志勇没提起我。
从那一年到高三,我的性教育整整中断了五年时间。五年,好象正巧是国家的八五计划,可计划里没有我。
高二那一年,一寝室的朱小帅在夜市地摊上买了本叫《女班长》的黄书,如获至宝。拿回来以后全寝室人挑灯夜读,结果是集体失眠。朱小帅的破木板床吱呀响了一夜。我那时还不懂如何用手解决问题,只是觉得心跳加速,像有虫子要从身体里爬出来。后来趁宿舍没人时,我还多次偷看了那本黄书。其实黄书就是黄书,文字粗糙,没一点情节,写得好象人活着就为了性交似的。可对我来说就是有吸引力,像磁场一样,慢慢地我意识到黄书是条大毒蛇,我的脑袋有一天会被毒蛇啃光的,所以我就偷偷地把它翻出来,趁神志清醒时烧了,害得朱小帅瞎找了半天,如丧考妣。
我的这番经历曾让志辉乐得跟什么似的。
“你可真是块纯净土壤,是中国神州大地上的最后一块。”他说,“不过没关系,四年大学足够把你从头污染到脚了。”
我没弄清他话里的逻辑关系,但我能感受到他话里善意的嘲讽,这让我多少有些沮丧。
“等我做了教育部长,一定普及性教育课程,从娃娃抓起,解救你和小舟这样被压抑的有为青年。”志辉的姿态俨然是个公德无量的救世主。
我一言不发,我没什么可说的。可我知道他的话还是有些道理,要是时间能退回去的话,我真想再重活一次。

2

精子冲出围栏,看到了卵子迎风挥舞的红布。
志辉,全名颜志辉,温州人士。
爸是一工厂主,属于剥削阶级。
妈是一小学教师,也叫“人类灵魂工程师”。

多年以后,志辉还记得上中学时的一场春梦,他梦见自己做了皇帝,有很多美女任由左拥右抱,他简直乐疯了,嘴咧成了柿子形状,心想这辈子总算没有白活,可醒了以后,他身边连只母苍蝇也没有,倒是口水流了满脸,面部肌肉有些僵硬,是做梦时哭的。
“女人真好。”这是志辉开始呈现第二性征那时起就坚信不移的真理,所以只要对象是母的,他总能从其身上嗅到能令他性欲勃发的气息。那气息既可来自肉体,也可以来自其他某一方面。换句话说,志辉找女人的条件极其简单,“漂亮,乳挺臀丰最好,不然的话,光牙齿洁白都行。”
“我是胸襟博大的性亢奋者,是善良的好色之徒。”志辉对如此准确的定义颇为满意,他说这能让他甩掉羞耻心的虚伪面具,一身轻松。

“说我肮脏我不介意,人都是从干净到肮脏再洗干净,然后又变肮脏,诱惑来时做鬼,诱惑没了时做回人。连圣徒修女也不例外。”
“我曾经也是张白纸,可欲念之火把我烧着了。我得感谢那对狗男女,是他们让我改邪归正。”
“小舟你还看什么书?听我讲吧,讲一个男人是怎么失去贞洁的。”
“那时我一个人住一间床单厂的职工宿舍,隔壁是一对新婚青年。你想想新婚是什么概念,跟饿久了的牲畜一样,他们剧烈运动时的动静总让我睡不着觉。猫叫春你听过吗?都差不多。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墙上有块砖是活的,当时我差点乐晕过去。从那以后,我经常能看现场版的毛片,后来还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记录他们的做爱日期和床上用语。尽管挺费力气,可我乐此不疲。”
“你可真缺德。”
“别跟我讲道德,狗屁。那东西只是虚伪者的遮羞布,是精神胜利者的袖标。我做什么就靠欲望支配,它是我精神领袖,最好别违背它,做个顺民才有乐趣。那时候我就是被欲望引导着做的,而且兢兢业业,细致入微。如果加进那女人从怀孕到生孩子,再加上那孩子学会说话和走路的过程,我的记录就是一部编年体的断代史。”

“这城市的女人既美丽又性感,能激发我潜在的生命力,我可不能浪费资源。”这是志辉入大学伊始时的豪言壮语。
现在,志辉追女人有了三个步骤。先送一样价值不菲的礼物加一封拼凑了众多名人词句的情书。他说情书虽然老土,但绝大多数女人还是中了邪似的喜欢。然后约对方去吃饭,“这叫民以食为天,饱暖思淫欲”。最后就是声泪俱下地杜撰些痛苦的感情经历,让她以为她是你找着的一条光明大道,并准备一走到底。
“如今的女人不能用一束玫瑰花,一盒巧克力去诱骗了,要不惜血本。其实也难怪,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那水涨船高也该在情理之中。”

志辉在大学里第一个女朋友叫周小颖,是军训时认识的。有天晚上一排和二排举行拔河比赛,周小颖在拔河时摔倒了,志辉趁着黑灯瞎火乱糟糟的把她扶起来。她站起来说:
“谢谢。”
“不用谢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周小颖你呢?”
“我叫志辉咱们交个朋友吧。”
“我都不了解你。”
“没关系,你一看我也不像个坏人。”
一段孽缘就此开始。也没什么奇怪,刚进大学的人都特空虚,男生和女生是两个岛上的饥渴居民,空虚让他们开始造大量的船。
跟周小颖分手以后,志辉感慨良深,他说要是拔河那天晚上仔细看看,不至于发现不了周小颖不但斜视,而且满脸都是非法建筑。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可他却没能用它寻找到光明。尽管如此,志辉的所谓“遭遇”并没有引起7-305的普遍同情,我们一致认为他纯粹是过河拆桥。因为在军训乃至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志辉和周小颖的恋爱都谈得甚是疯狂,他们穿着军装在平大的花丛里搂抱亲热,生怕别人认不出他们是初出茅庐的“屁孩儿”。
志辉说他第一次跟周小颖提性要求时,他只听到她逃跑的一阵风声,可是第二天周小颖打电话来说要开带浴室的房间。有这句话,志辉就算肝胆涂地也愿意。
那时候,志辉连平大校园还没转遍,可他跟周小颖的做爱场所却遍布了平大各个角落。教室、男生宿舍、球场看台、还有花园长椅。他说长椅上那一次差点被保安撞见,吓的他阳痿了一个月,“可是真够刺激,五星级。”
用小舟的话说,“志辉是新中国以来对橄榄绿亵渎惨重之第一人。”

对于趋之若骛的同居生活,志辉一直持反对态度。“婚姻是坟墓,大学同居就是没立碑的坟墓。”他说庸俗的生活会慢慢磨平人的个性,他宁愿花更多的钱去开房。

祖国的花朵也会绽放和枯萎,花朵和花朵性交能生出小花朵。思想以飘渺的状态存在,被风托起来跟云彩接吻。当现实**成为理解与接受的逻辑,生活抛弃了所有的古典浪漫的情节,人们开始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人们开始说“疯狂做爱,不生孩子。”

3

蛇诱惑人吃了烂苹果,永远永远,消化不掉。

我想摆脱了,飞上天堂,我看都懒得看那欲望一眼;我想跪倒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抠她脚趾甲里的泥吃。

我又一次用手解决了自己的欲望,之后便成了被判死刑的囚徒
阳光从阁楼的窗户伸进来,像一只暧昧的手
此时他知道他曾经是一条鱼
白色的肚皮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指里
在自己的紧握之中扭动抽搐
他古典的美艳
牢牢地固定在他现代美的粉红色顶尖
这是T?S艾略特笔下的自慰。我读了上百遍,可是没法感受到那种紫铜色的光辉。

性幻想里是我喜欢过的长头发女人。我记不太清楚她脸了,只想起她的头发,黑色的带香味。我们在雪白的床单上热烈翻滚,像连体的聋哑婴儿。太阳将裸体晒得泛红,我俩相拥着粗重喘息。任凭时间蛇一般游走,谁也不在乎生命消耗,不在乎文明道德以外的荒谬和倒错。
可事实并非如此,事实是我和她做了一对清清白白的善男信女,虽然我心里挺想的。
我们在一个大冷天说好见最后一面。我们穿着很厚的衣服。我们见了面之后的话很少。我们一整天都相互搂抱着,贴近,缠绕,耳鬓厮磨,像两只忍着痛往一块扎的刺猬。温暖的小屋里只是一种气息--------肉体气息。欲望在道理的海里是一只破帆船。我们谁都不提她的男人,可我们始终在那男人的背影里怯弱挣扎,我俩像两个想向而行的人,谁都希望遇见时正好是路中间,可每一次,不是我多走一点,就是她多走一点。
她在车站送我,那男人来接她。他站在候车的人流之外看着我俩,我能看出他对她挺好,可以说是非常好。可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有了邪恶的念头,我想跟她做爱,就在人流里在他眼皮底下疯狂地做。
那念头让我从她口袋里掏出她的手。
手和手被交错的人群挡着,像两只精灵。
我用食指,用最轻薄的力量摩擦,从她手腕到指尖。
然后捏了她每一个指肚。
她手指间的曲线像条弯路,让我的触觉也跟着颠簸。
让我失了心智似的迷幻。
我试探,试探她存着激情的地方。
我开始用小指在她手心里划圈,还用指甲一劲儿地刮。
她终于也用力握我的手,手和手翻转来又掉过去。
交叉、缠绕。
两只裸露的手,两只裸露没遮拦的灵魂。
在相互揉捏的轻微痛楚中释放欢乐与悲伤。
有什么在燃烧着?是鼓起手上每一根血脉的激情。
哗啦啦发出迸破的响动。
人群、目光和挡在嘴边的寒流都不在了。
只有两只手,在俗世里坚持着叛逆的肉体之爱。
只要我们两个,在幻景里掉嘲笑的眼泪。
--微薄的肉体,微薄得没有一丝热量。
露水渗出来,高潮被进站的人流拥挤、崩塌。
我就要离去、死去。

每次自慰了之后,她就离我的记忆更远一点,越来越远。我听见她在骂我,骂我无耻,骂我是个下流胚子。我想她骂得没错,我真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可是当欲望来临时,我还是找不到抵抗的武器。只要翅膀还能扇动,我便只能反复承受飞上顶端讯而坠落的空洞。这过程里有一秒钟的灵魂出窍,分不清极度的快感还是伤感。之后,阁楼里充满了甜腥的气味,我跑到厕所里呕吐,吐到只剩一只空壳。
诺亚方舟里的人也手淫吗?上帝诅咒蛇没了双脚,却在亚夏的身体里种下猥琐的精灵。
我知道我最对不起的人是叶琴。可知道也没用,我主宰不了我自己。
我总是被撕开,丢给白一半,丢给黑一半。
如同歌德在《浮士德》里写道:
你只知道有一种的冲动
另外的一种你便全无所知了
有两种精神居住在我们的心胸
一个要同另一个分离
一个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
执拗地固执着这个尘世
另一个猛烈地要离开凡尘
向那崇高的灵的境界飞生
唉,肉体的翅膀
毕竟不易和精神的翅膀做伴

“适应城市得要一个过程,跟女人生产一样。幸福会在痛苦后面接踵而来。”志辉在我迷惘彷徨那会儿对我说。
“得多久?”
“一年两年,十年八年,这不好说。”
“这过程里我做什么?”
“找个女人,要是大学里连女人也没试过,我敢保证你将来一定能把肠子悔青。”
“那么严重?”
“还要严重。我一朋友就是大学里没找过女人,毕业时直用酒瓶砸自己脑袋。”
“他性饥渴。”
“你这么说就说明你的思想还没走上正轨,所以目前要紧的是把邓小平理论与你的‘国情’相结合。”
“你说哪一条?”
“解放思想啊,先从女人做起。”
他看我一脸狐疑的表情,接着说:
“你别理解错了,找女人不单是跟她上床,还有思想交流。你想想,有什么事儿俩人聊聊总比你一人闷起来好。”
“你跟女人也交流?”
“当然,要不我现在怎么跟她们肚里蛔虫似的。哪个大人物说来着--‘了解世界先得了解女人’,这过程必不可少。”
“等过程结束了,对女人的理想和幻想不是全部死了?”
“死了也不怕,他们会死而复生,跟你得感冒一样,女人对男人的引力永远都是彼伏此起。”
志辉说话时的目光涣散而缺少精髓,可我还是信了他。后来我才明白他苦口婆心教我的就是勇气-------虽然他自己也没意识到。勇气是我迈进这城市,幸福地呼吸污浊空气的第一要素。
如此看我的斗胆恋爱并没有错,可正是因为怀着不良动机,我才始终觉得对叶琴的感觉在飘------美妙,却十分轻浮。
“除感情以外,能连接男人和女人的东西有很多。也就是说,男人和女人被各种各样的欲望制造了各种各样的接口。”志辉说完这句话后,我俩对视了两秒钟,继而放声大笑。

我和叶琴第一次开房是在平大旁边的五洲饭店里。那是平大学生的性爱俱乐部。学生凭证可以七折优惠,要是跟大堂经理混的熟,还能用免费的国产套子。志辉就用过。
开了房以后我特怕,也不知道怕什么。我本打算那晚上百分之百跳进欲念的坑里,可我偏偏保持了一种混乱的清醒。我想起了蓝色火焰、塑胶薄膜、云彩什么的,还有我挥汗如雨干活的爹娘。我在床头背对了叶琴坐,然后我怎么也想不起她的样子。
“你没事吧?”
“你会后悔吗?”
“你放屁,现在说这话太迟了吧。”

母螳螂在交配时会咬死公螳螂,也许女人也会咬死男人。可我不怕死,我怕失重。
失重的招摇和哭泣,没有葬身之地。
明天,在哪里?

我想我病了,病与城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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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萤火虫的固体眼泪

1


我要站到城市最高的楼顶
让人们接受我小便的沐浴

这是小敏迷恋摇滚乐那段时间里的杰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发泄了我的郁闷.只是到那时为止,我们还不知道这城市的最高建筑座落何处。报上说未来五年要建一幢国内最高的摩天大楼,为此某个吃饱了饭的组织还在百花广场举行了欢庆仪式。真想不通他们何以那么激动,难道是为这城市长出阴茎,有了性别?
尽管消瘦总在不知不觉中来临,可在这个夏天,我却清晰听见了自己骨骼跨塌的声音。我很想去遮掩,遮掩我瘦下去的肩胛骨和屁股。
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总是从新鲜到陈旧的过程,我没法抖去精神上面的灰尘。
日子像条河,一如继往地朝大河流淌,没暗礁也没急流险滩。就这么磨平了情绪和性格当中的棱角,不再动辄悲喜一场。叶琴说这叫成熟,可我恨透了这所谓的成熟,缺少激情的生活还能叫生活吗?

六月十四日的中韩足球对抗赛上,中国队再次以一球告负,为二十几年不胜历史又添一笔。有个胖胖的中年妇女站在球网后面的看台上,手拿一面小国旗,满脸热泪。我那时才明白为什么中国足球踢得跟懒婆娘的裹脚布一样,可还是有必要存在------没有它,中国人的眼眶会越来越干涸,直到彻底枯竭。你们、我们、他们都是你丫一群痴情傻逼。
球赛完了以后,平大爆发了罕见的狂砸之灾。七幢扔下的脸盆、暖壶和啤酒瓶碎了一地,那边女生还给尖叫助威。一群傻老爷们疯了似的又哭又唱。我也扔了、哭了,像嗑了药。平大很久没这么沸腾过,我也很久没这么激动过了。也许不全为了足球,还有我浪费的三年多大学生活。人就是这德行,一显衰相就把不相干的事也扯进来。宣泄可以作为悼念的仪式,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值得悼念的东西。

可悲的是,墓穴里开出白色小花,而我们的心情还做着游魂野鬼。

一个不幸儿成了这次泄愤的殉道者。他把最后一个酒瓶摔下楼时,差点砸到了闻风而至的平大保卫科长。结果不仅被罚写超过七千字的书面检讨,还别责令第二天九点之前清扫完大伙儿制造的全部垃圾。呜呼哀哉!

六月,美女露得最多的六月,却成了平大的多事之秋。先是一伙人打群架,为了争一小女生。那女生对同时想泡她的俩傻逼说我喜欢精壮男人,谁能打架打得赢就说明谁最精壮。结果都自认是种牛的俩人找了十来号帮手对掐,还把其中一个掐成了植物人,躺在医院里靠食管送水送饭。后来,参与打架的一伙人全被开除,听说他们临走时还趴在平大的大门上嚎啕大哭,丢人丢到南天门了。
几天后,似乎是六月二十一号,一个女生从女生公寓的顶楼轰然而下,自杀比打架来得稀少,所以在平大引起了更大的轩然大波。
不幸的是,那女生非但没能上到天堂,反而在堕回现实世界时摔短了腿。一位早报记者立即跑到医院对那女生做了专访,并把稿子刊在了两天后的早报上。采访稿如下:
“你为什么要轻生?”
“学习压力太大,我不想活了。”
“压力大也有解决的办法,你这么年轻死了多可惜。”
“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我希望我死能唤起全国大学生的觉醒。”
“什么觉醒?”
“应试教育都是大粪,别吃得津津有味了。”
“你是党员吗?” “是。”
“你没想过党和国家,还有你父母培养你不容易吗?”
“想过,可这是两码事。祖国啊,我的妈,你们千万别为我生气。”
看过报纸后第一个拍手称快的是甄子,他急着想找那女生吻她一口,他说活了二十多年终于遇到了一知音。
可是第二天的早报又就此事补充了一篇报道,说那女生已经翻然悔悟。报上还以那女生的口吻呼吁广大青年朋友别跟她学。7---305的人一致认为这结尾是记者的杜撰,否则那女生就是一天大傻逼。
后来我们还知道跳楼女生在平大已不是首开先河者。三年前就有个女生割腕死在宿舍里,据说是徇情,还被编进了校园鬼故事,把她说成是前面一条麻花辫后面也一条麻花辫的女鬼。
整个六月下旬,平大里到处谈论的都是这事情。学校像是蒙上了一层纱,叫人心情压抑。甄子还为她们写了首挽诗,名字叫《萤火虫的固体眼泪》,他说他梦见那女生了,她戴着红水晶的手链。

怎么看待生命?怎么朝向涅磐之门?

甄子说:“人性本贱,一辈子就是从头贱到尾。所以什么也无所谓,反正是贱命一条。”他说完之后,用力把烟头掐灭在床头钢管里。
“生命?生命就是希望,没希望就死了算了,活着也没劲。”志辉说。
“那你希望怎么样?没见你流露过远大理想啊”。
“我的理想是-------到处招蜂引蝶,希望在我死以后,能有一百只和我交尾过的母蜂在我葬礼上跳八字舞。”
“可女人不会因为跟你上过床就为你送葬的。”
“只要你有钱,有了钱你就是她们眼中的鲜花,她们不但会跳舞,还会为你唱赞歌,赞美你的丰功伟绩。”
“你这话把一船人都打沉了”。
“错,是打沉一世界的人 ,正直纯真的动物早绝种了,傻逼才抱着美丽幻想。从前我心里一直有个问题,我打算找女人以前问她。”
“你一定是问她还是不是原装货。”
“不是,我要问她如果有个特龌龊的男人给他够花两辈子的钱,要她陪他过一夜,她会不会答应。要是她愿意,我会觉得她贱,要是她说不愿意,我会觉得她虚伪,我想给这两种答案的女人我都不能喜欢,喜欢她就等于喜欢了一只苍蝇。”
“说不定真的有圣女贞德。”
“那我又配不上她了,因为我要是她一定义无返顾地愿意,头也不回。”
“你的狗屁逻辑都是关于女人的,没女人你就活不下去。我可不一样,我这辈子一定要做些大事情,名垂青史。”小舟插话说道。
“那你应该去搞出个东京大屠杀,灭了那帮小日本,我头一个给你刻碑立传。”
……
一场卧谈结束之后,我们仍然没弄清楚生命是个什么东西。是歌?是戏?是十四行诗?又或者,生命根本就他****什么也不是。

2


记忆不可阻挡地往回飞跑。

我蹲在苍白的老照片里,头顶的屋檐滴着水珠,天上在下雨。我眼也不眨一下地朝巷子口张望,盼着红裙子,盼那串短促美妙的自行车铃声。
这是九年前我的自画像,那时我在镇子上念初中,住机床厂职工大院的表姑家里。那院里有个女孩叫夏田,我见她第一面就喜欢她。夏田长的得特别像林黛玉,可我也不知道林黛玉长什么样子,只是听大伙那么说。后来我就去翻《红楼梦》,发现真的像,比如说夏田特文静,平时话也不多说一句。走起路来像根柳树条,还有她经常吃药,熬中药的味儿每天都从她家紧关的窗户里飘出来,我还看过她妈倒药渣。
那时夏田十六,已经开始发育,可还谈不上曲线美,胸前像挂着俩铃铛,她个子比我高,我可以肯定,她是我这辈子所喜欢的唯一比我高的女人。
第一次我认识她时我说:
“我叫郝笑,可是其实我不好笑。”
她用手捂着嘴乐了一下,没说话。
“我知道,你叫夏田,还知道这里人都把你叫林黛玉,林黛玉是《红楼梦里》里的,还有贾宝玉,王熙风什么的,那里边的人物特多。”
夏田还是没说话,也不抬头看我一眼。她想从我身边绕过去走开,我就故意把身体挪了一下,刚好挡住她。
“你给句话行吗?我又不是妖怪。”
还没等我说完,她钻了个空子跑了,而且头也没回,跟见了鬼似的。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她上学时,我就一声不吭地跟在她后面。只是跟不了多远她就不见了,因为她有自行车骑,我步行。我只知道她爱吃酒心糖,因为我总能在她后面捡到那种糖的糖纸。放学以后,我就拼命往回跑,我想先跑到巷子口,然后等她穿红裙子从对面过来。那时她会朝我看一眼,心情好时甚至会笑一下。哪怕是刮风下雨我也要这么做。那时不懂用功学习,除了跟于雷还有一帮混混在街上瞎晃以外,对夏田算是最用心了。
夏天就要过去了,过去她就不再穿红裙子了。有一天我在巷子口拦住她,想把一包酒心糖给她,可她说什么也不要,我就往她怀里塞。她吓哭了,边跑边啊啊地喊叫,她的两条辫子一跳一跳,是我见过最好看的辫子 。
当天晚上,她妈找到我表姑家里,骂我是小流氓,违法分子。后来我一气之下,偷了他们家所有晾在外边的衣服,扯得稀巴烂。
夏田初中刚毕业就接她爸的班成了机床厂的女工,还留了一头长到屁股的头发,是人都说漂亮。做媒的把她们家门槛都踢平了,可她妈楞是不松口,扬言非处级以上干部不嫁,非百万富翁不嫁。一来二去媒人合起来整她们家,对外面说夏田有心脏病,说不准哪天就一命呜呼。结果可想而知,鬼才再敢娶她。再后来,夏田嫁了个不明真相的台商,钱多,年纪也大,估计连性功能也没有。
我始终想着夏田,后来入少年帮派也多半是为她。因为我想出人头地,把她从那老乌龟手里抢回来。
可是没过多久,就听说夏田心脏病死了,我记得我跑到南门上大哭了一场,还埋了几颗酒心糖在土里,我很后悔没机会和她说:
“我就想给你糖吃,不是想耍流氓。”
夏田的死让我第一次感到了死亡的触手可及以及世事的无常。我生命里第一个喜欢的姑娘死了,我好象做了场难过的梦。我想着生命怎么会那么轻呢,跟片树叶一样。而三个月以后的那场少年帮派的械斗更成了我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在那个崇尚暴力的北方小镇上,人们喜欢比凶斗狠,越狠越凶越能成为别人崇拜的对象。我也崇拜过,那人叫周学义,绰号“托塔天王”。他的成名作是北门永盛桥一站,听说当时有几十号人拿刀砍他,从南门一直追到北门,过了永盛桥就等于是出了镇子,周学义跑到桥头就不再跑了,他说死也死在桥这边。于是他勒了勒裤腰带,在桥墩上蹭了几下板刀,然后掉头往人群里冲。那一战中,王学义眼睛都砍红了结果那帮人没一个不害怕,最后如鸟兽散。他则像个英雄一样站在永盛桥头,一直狂笑到警车开到他跟前。
我没见过托塔天王,可我特想跟他一样做个汉子。算一下,到我念完大学为止,他的刑期刚好服完一半。现在到镇子里打听,还有许多人记得他。也就是从那次北门一战开始,少年帮派才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我也加入了“铁链帮”,那里边的每个人都弄一根自行车链条缠在腰上,还用烟头在手背上烫个记号,用来分帮别派。现在港片里叫古惑仔,我们那时叫街头小混混。我们的地盘也不叫铜锣湾,油麻地,而叫老爷庙,寡妇街什么的,听起来就不气派。另外,小混混其实捞不到什么油水,顶多白吃几只冰棍儿,白抽几根“炮台“烟。
后来震惊全市的少年帮派械斗就发生在铁链帮和猪牙帮之间,原因记不清了,但主要还是一山不能藏二虎,谁看谁都不顺眼。事发的头天晚上,我和于雷一起去河边看月亮,他还掏出来一包当时市面上最贵的大鸡烟给我抽。
“你哪弄来的?”
“说了你也不信,杂货店的女人给的。”
“就是那个死了男人的寡妇?”
“恩,她说我要是摸她几把,她就给我一包大鸡烟。”
“然后你就答应了?”
“没有,我哪有那么轻易被收买。我大义凛然地跟她说`不行,起码也要两包才行。`”
“你也不嫌脏,镇上人说她是男人都行。”
“管她呢,她拿我当无知少年,我就随便应付她,在她身上胡乱抓了几把,她居然叫起来。”
“我才不抽这烟。”
“你不抽我抽,我贱,可是就算明天打架打死了,我也算享受过了。”
于雷说完这句话,我俩都有一会没吭声,月亮是满的,估计是十四五六的样子。
“你怕?”
“鬼才不怕。都是拿家伙去,那些东西又不长眼睛。”
于雷一边说话,一边猛吸手里的烟,他的脸在月光里一明一灭。
“其实我也挺怕的,可我不能做孬种。”
“对,不能做孬种,砍死猪牙帮那群狗娘养的。来,抽烟,抽烟。”
……
第二天,就在镇上南门的废玻璃厂,四五十人砍成了一团。我从没见过那么多血,我感到死神就在我身边的空气里飘,他还抓我头发,把我往漆黑一片的地方领。我很害怕,怕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我想吼几声壮一壮胆,可是我眼前只有空洞无声的画面,画面里人带着凶狠的眼神和变形的脸。警察赶到时,于雷抓住僵硬的我瞅准空子溜了,我被他牵着,大脑里一片空白。
这些事过去很久了,中间有段时间我几乎忘了,因为那次帮派械斗以后,我变了另外一个人--------懦弱,少言寡语,并且除了于雷外,很少再和人交往。可是六月里平大发生的种种事情又让我把记忆捡起来了。它们就像一对触角,伸出来撩拨我的情感窗户。又像是我丢失的羊群,在日落前找回来吃草。

3

你是退化了翅膀的天使,你是对着我掉眼泪叫我伤心的魔鬼,你是早上醒来时我庆幸世界未变的唯一证据,你是老天爷赐我的玩具,你教我结绳记事,你是某个轮回里做过我****那个人。
你是谁?
要是我们就这么一辈子相依为命,那么你是谁?要是我们在一起又分开,各走各路,那么你会是谁?要是有一天你发现我们的感情由始至终都只是张贴了标签的伪劣产品,水货,那么你又会是谁?是谁呀?
--------不如放弃吧,算了吧,死掉吧,死在城市的漫天灰尘里,死在性交高潮的原始空白里。

志辉又来借我的那间阁楼,那意味着我要躲出去,还要把叶琴一下午哄骗在外面。最不能忍受的是,我要负担助纣为虐的良心谴责,我问他:
“这次又是什么货色?”
“十九岁,妙龄少女。”
他真是一混帐王八蛋。

我和叶琴躺在平大最后一块草皮上,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伸出来,偷窥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几对恋爱青年正在草皮上做着动物一般的亲昵动作,我想他们是找到了床的感觉。不知为什么,我总是想象志辉和小女人死在床上的画面------床单很白,枕头凌乱地放在别扭的位置,志辉仰面躺着,眼睛释放出燃烧后灰烬的余热。他嘴角带着血渍,代表了生命的一处缺口,而那小女人俯卧着,头发披散像章鱼的爪子,她的脖颈到脚踝是一条很美的曲线,跟上帝创造女人的初衷一样。她的屁股丰满而洁白,腿稍微弯曲着,看起来更像是做爱之后的倦态。可她的确死了,性感恰恰是我想象她死亡的依据。
也许这种死亡只象征结束或是相对至高点而向下的方向,它会在我们的生命中到来无数次,没有恐怖,充满情殇色调。

在这个炽热的午后,在这块柔软色情的草皮上,我每个贫血的毛孔都受着阳光的滋补。我想象着生命的交叠与分隔,可这问题太沉重了,想得我都睡着了,在睡着之前我抓住了叶琴的一只手。这样,她只能换另一只手去抓薯片和牛肉干吃了。
就是这么堕落,所有人都如此堕落。空虚,没有责任感,做什么都觉得特没劲;懦弱,不敢想将来的事情;还有便是虚脱,做着有气无力充满性幻想的阳痿患者。还能期待什么?-------一类生理意义上苟且偷生的男人。

我和叶琴的争吵是不可避免的,她有时不能容忍我的颓废,也不能容忍她自己,因为她经常和我一样颓废,她没法抗拒在颓废里任由摆布或是垂死挣扎的快感。她和我一样,是个悲剧性的矛盾体,这也是我们相亲相近的原因 。那一天她表情淡漠地对我说:
“我们应该去死”。
“要是有一点也不痛苦的方式,我会去。”
“你他****胆子这么小?我真怀疑当初怎么看上了你这么个男人?”
我没话可说,在一旁猛吸着烟。停顿了两秒钟,她解恨似的把一个枕头砸到我头上,对此,我仍然无动于衷。
“我有时特别希望我俩上进一些,我还想过将来。”
“将来?将来是个没礼物的圣诞老人。”
“什么都是靠自己争取的,可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连一样东西也没争取过。”
“你后悔了?早知如此,你那时就该把眼睛睁大。”
叶琴没再说什么,她用手重重接触了我的脸,发出清脆的响声。响声像是从屋子的某个角落蹦出来,生动而滑稽。之后,她收拾了一些简单东西走了,我看着她走,毫无知觉。我知道她迟早会回来,回来这个泥沼世界,回来这个坟墓乐园。

我听到敲门声时,以为叶琴回来了。我把花瓶里那束掉光了叶子的玫瑰藏在背后,想给她个惊喜。而我准备这一切时我是怀着愧疚心态的,我对自己说要是她回来就再不让她失望。
然而当我开了门,门外却站着个中年男人。
“您找哪位?”我问。
“我是叶琴她爸爸。”他说。
我从没经历过这种场面,既惶恐又他****尴尬。我不知道他来做什么,谈判吗?还是视察?不过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就是我和叶琴的事他已经一清二楚了。我想我要是他的话,先要劈头盖脸地把勾搭我闺女那兔崽子骂一顿。
可他表情温和得让我过意不去。
“你们在这儿住多久了?”
“四个半月。”
他喝了口水,似乎在想事情。
“我们现在正给小琴半出国手续,要是办成了,她下学期就去美国,美国西雅图。”
“是吗?”我有点惊讶,因为叶琴没跟我提过。
“其实我们当初给她报平大的外语系就是为了这一天。”
“是吗?”我显然不是真的有疑问,只是他说的事情过于突然,而且美利坚,西雅图之类的概念离我太遥远了,我实在无话可说。
“小琴从小就不听话,越管得严越离经叛道。拿出国的事来说,她从来不肯明确表个态。
“那都是她装的,其实她很在乎你们。她心里边挺脆弱的。”`
“我分析她是放不下你俩的感情”。他总算入了正题。居然还用了分析一词,说得跟福尔摩斯探案似的。
“不会的,我们俩还没发展到你想的那样。”
“那同居怎么理解?”他一下子激动起来,声调也提高了。可他马上又勉强着平静下来。
“其实我早知道你们这样了,可我一直也没过问。我以为小琴能处理好自己的感情和前途问题。可是现在……”他埋下头显出痛苦的样子,搞得我连犯罪感都有了。
“你不骂我两句?”
“已经到了这一步,打骂有什么用?”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
“如果你真心实意喜欢她,就该知道怎么做才算为她好。”
我俩都开始沉默,空气结出了冰茬。
叶琴她爸走了以后,我又胡思乱想起来。我甚至想到叶琴坐的那只大鸟从我头顶轰隆而过,我还朝他朝它扔了石头。

这城市的夏季变幻无常,云彩像跳孔雀舞的女人的手臂。没有风,只有不易察觉的尘埃颗粒,它们会悄无声息地落上你的身体,掩盖你伪装得光鲜的地方,比如脸,比如皮鞋,像是故意恶作剧。有人说这城市的天气像迂腐的男人的脾气,迂腐得能让人一目了然他的调皮。

我感到自己越来越渺小,
像那个吃了缩小药的邋遢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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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5 16:44:18 |只看该作者
四 风铃记


1

风铃是贞洁的象征。
-------直觉说的

叶琴终于回来了,我却没有给她惊喜。她还在生气,不怎么跟我讲话。因为期末考试快到了,所以我来不及想太多和她之间的事情。一星期后,我们暂时搬回了各自宿舍,在那里挑灯夜读。每学期都有这么几天,要饱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
志辉也和我一样,复印了一堆笔记回来,几乎能把自己埋上了,还买了一把蜡烛,大有头悬梁锥刺骨的架势。
面包和方便面也得准备,通宵达旦还需要粮饷。
小舟属于胸有成竹的一类,所以不能比;甄子属于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一类,也没法比。只有我和志辉最拿不起也放不下,平时大大咧咧,关键时刻就手软脚软,没一点英雄气概。说实话,连自己心里也犯嘀咕;真他****不象个男人。
这几天的平大也是最安静的,象个处女一样,十一点钟熄灯,熄灯后依旧烛火通明,足见得跟我和志辉一副德行的大有人在,宿管科明白百姓疾苦,查夜时大开方便之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再因为谁点根蜡烛就朝楼上吼破嗓子。
熬夜的滋味是痛苦的,可有时也能苦中作乐,比如讲点黄色笑话,或者把某老师摆到砧板上,几个人分而啖之而后快。说来也奇怪,平时看到会头大三圈的教材居然能一气翻三五个小时不倒胃口,这也许能证明一个道理-----平常的不学无术都是因为没危机感。可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过了这段时间,生活又还本复原,不会有丝毫转变。
听到了吗?甄子的呼噜声一起一伏,显然不如他的琴声好听,害得我和志辉也一劲儿地犯困。
        
“早知道有今天,平时该用点功”。志辉悔罪似的趴在桌面上自言自语。
“这句话你说三年了。”
“我老把它忘掉,到这时才会想起来。”
“想起来有屁用,要是能死心塌地读书,你也不是你自己了”。
“这话我同意,一人有一人的活法,都二十一世纪了,就该个性化生存。既然是这样,去他****我不看这些傻逼理论了。”
“今天我听班里女生说一百零二页的图表必考。”
“哪一页?哪一页?你说清楚啊。”

考试的几天赶上天热,热得我都想脱光了答卷。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期末考试的时间安排与高考一点不差,所以不得不重温噩梦,也不知道哪个鸟人出的注意。到这里三年了,还总是梦见高考没上线,醒了就一身露水。小舟和志辉说他们也会。
考完试下楼时,布告栏里不出意外地又张贴了一大张白榜,上面列着密密麻麻作弊者的名字,这个开除,那个罚款,最要命的还要电话通知父母所在单位,这一招可以媲美清代十大酷刑。虽然互不认识,却打心眼里同情,一句话―――同志们真够倒霉的。
全部考完后,我和志辉一致认为高数最悬,悬的意思就是只看卷面分必挂无疑,要是平时给老师的印象好些,说不定还有柳暗花明的机会。但是用脚也想得出来,我俩要是给老师留好印象除非思维掉过头跑。说起来,数学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从上中学那天起数学就没考上过60分。我自己也承认没长学数学的脑袋。可志辉更惨,大学都快念完了,数学水平还不如他的工厂主老子,简直愧对他每天都背的外国名牌书包。
我俩只有学大禹治水,采取疏通的办法,志辉以前用过,屡试不爽。

教高数的老师姓石,因为其貌不扬,我们背地里叫他“人鬼情未了”。可见不扬之程度了,这也是导致我俩成绩惨淡的原因之一。志辉说要是有一天他做了校长,一定招募美女来教课,而且为集中学生注意力,全部穿成三点式或透视装,这样保证可以培养大批栋梁之才。他的说法我不很确定,可有一点毫无疑问,这么做肯定提高青少年贫血和心肌梗塞的发病率。
首先,我俩打了个电话给人鬼情未了。志辉说这叫投石问路。他在电话里一口一个石教授,叫得毕恭毕敬,不过也难怪,身在廊檐下就不得不低头,谁叫平时那么嚣张呢。
听到电话那边说:“好啊,那你们过来吧,可是千万别提东西。”
弱智也听得出来,这便心照不宣地达成了默契。还有人说教育界是全社会最后一块净土,说这话的 人真该撒泡尿浸死。
在送什么礼的问题上,我和志辉颇动了一番脑筋,最后总算得出一致意见,看人鬼情未了平时无精打采,脸色蜡黄还有些发白,一看就知道性生活不协调。所以我俩决定投其所好,给他买汇仁肾宝,给他老婆买朵而胶囊。只要把他补高兴了,多少分还不都是他秒笔生花的事。
人鬼情未了住家属院七楼,我和志辉爬上去时累得气喘吁吁。志辉按的门铃,开门的是他老婆,说实在话,他老婆长得不赖,典型一袖珍美女,可惜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我们换了拖鞋进屋,人鬼情未了正在沙发上看电视,见我们来了就把电视关了,还叫他老婆倒茶给我们喝。
先是一通寒暄,净是没一点屁用的话。之后,我俩把头耷拉下来,做悔恨惭愧和无地自容状。
“石教授,这次可真辜负您了,我俩高数考得特别糟”。
“那是什么原因呢?”人鬼情未了呷了一口茶,眼皮和声调一起上挑。
“贪玩,我俩就是贪玩,把大好光阴都浪费掉了。”我和志辉头耷拉得更低了,心里边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了。
“哎呀,年轻人学知识才是主要的吗,玩要有个限度吗,为了玩不要学习怎么行呢?国家建设 社会发展还靠你们哩。”要是他再说下去,一定是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石教授,您无论如何得给我们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俩保证洗心革面脱胎换骨。”
我在一旁听志辉说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说得我俩跟强奸犯似的。他一边说一边把东西摆上桌面,神情和举止颇从容镇定。
“不是对你们说了吗,不要提东西。你们这是做什么吗?”
“您千万别误会,我俩只是表达一点心意,看您为了教书育人把身子骨熬成什么样了,您可得保重身体,好精力旺盛地叫我们知识。”
“这怎么行呢?”
“……”
“这不好吧?”
“ ……”
从人鬼情未了家出来,我好好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刚才的一幕像一场化妆舞会。从头到尾我都感到面红耳赤,可事实上,一切又似乎进行得自然而然。在眯着眼讨乞宽恕和绷着脸接受惩罚之间,我没法判断哪个才是虚伪的。
回来的路上,我俩如释重负。志辉跟我说:
“我的文盲老子一生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我把书读好,他说有多少钱也不算光宗耀组,读好书才算,要是他知道我送礼这档子事,非气吐血不可。”
“想开点吧,不这么做的话,你还读着大一呢,那不是要把你老子气死。”我递了他一只三五烟说。
“我不是读书的料,我只能把我老子的心愿转嫁给我的下一代了。”
“那你下一代真是任重而道远,非熬成人鬼情未了那德行不可。”
“人鬼情未了?你不说我倒忘了,说不定那鸟人喝了补药,正和他老婆大干一场呢。”

那天晚上,我俩一边抽烟一边痛骂人鬼情未了,到睡着时总算解了心头之恨。半夜里我一觉醒来时,听见志辉在梦里笑,
嘿嘿,嘿嘿……

2

你还新鲜,他们瘦了。

我和志辉也准备回家了,我们是最后回家的两个。这个时候,平大里早已经人烟稀少,只听见乒乒乓乓的盖楼声。几乎每个假期回来,平大里都会起一栋新楼,可是都无一例外的难看,跟大厕所似的。
从这城市回到家要坐几天的火车,路经盆地,高原,山脉和丘陵,环境一点一点变化,感觉也一点一点变化。来来往往中,我仿佛是在两种世界间做一种摆渡。黄土黑沙的乡下,灯红酒绿的城市,对我来说,哪里熟悉哪里陌生是个问题,我甚至没法调节视觉上的色调差。
除此以外,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有时那种踏入社会独自打拼的预感一下子窜到想象中来,说不请期望还是惧怕。回家的意义也不大一样了,从前是回归,现在似乎只是短暂歇脚的投奔。
我又想起了叶琴她爸的话,我知道自己必须拿出一些行动来处理,她是要出国的人了,美国西雅图,肯定就跟我小时侯在乡下想城市那样。反正我们不是一阶级的人了,不能再以同志相称。我得离开她,或者让她离开我,去拥抱她的美丽新世界。

我决定中途在l市下车去看看于雷。前一阵子他在信里说在学校旁边开饭店又赔了一笔,没脸回家,特别需要个人安慰。正好我现在心情也他****不好,说不定俩人到一起还能负负得正。
于雷,外号“人妖”,是我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死党。叫他人妖是因为他长得人模狗样,连男人看了也动心,好在我对男人没兴趣。记得小时侯同样是拿一块钱去买糖,我买六块,他一准买八块。这事让我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于雷还有个优点就是能说会道,据说他考进l市的商学院后,用那张嘴和那副脸诱骗了不少良家妇女。
于雷是个拜金主义者,整天就想着怎么发财做款爷。从大三开始,他先后搞过学校舞厅,开过水吧和饭馆,自诩是大学生下海经商的先驱者。也许先驱者注定是要牺牲的,他的连续创业均告失败,赔钱事小,他心里肯定被打击得扭曲变了形,要是不过去看看他,寻死觅活也说不定。

火车在l市停车之后,我提了个包走出站台,老远就看见了朝我挥手的于雷。他看上去没什么变化,只是瘦了。他跟我说这都是操心操的,语气还带些悲壮。

嘘寒问暖了几句之后,我俩打的直奔商学院。我头一次来l市,处处都觉得新鲜,以为于雷能口若悬河的跟我讲上一通,可他一路上只顾着唠叨司机别绕远路,后来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不过一年没见,怎么变得跟个女人似的。”
“有吗?”
“最悲哀的是你还没感觉到。”
“还不都是做生意闹的,什么人都遇见,不唠叨才怪。”说到这时他叹了口气,好象一肚子委屈。
随后,我们又聊了许多杂乱的话题,话题里总少不了女人,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要不为什么茫茫人海怎么就我俩成了死党呢,他还说晚上要带我去开眼界,听得我白天都不愿过了。
吃午饭时,于雷领了一女生来,说是他女朋友,叫周莉莎,可周莉莎看上去像个未成年少女,除了没发育好以外,打扮也像个高中生,我琢磨不透他俩是怎么凑到一起的,这小女生一定有恋父情结。
周莉莎跟我打过招呼后就做下来吃饭,中间也没怎么说话,脸倒是一直绷着,我和于雷一边叙旧一边笑,她却不笑一下。后来趁我们说话的空她突然问我:
“这次来打算玩几天呀?”
我说:“说不准,看情况吧。”
“其实这破地方没什么好玩的。”
她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朝旁边看了一眼于雷,他显然也听到了。周莉莎半路杀出的这么句话让我不知道怎么说下去了,过了一会她又说:
“你和于雷自打一小就认识是吧?”
“是啊,我们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
“那你可要说说他,看他交了些什么朋友啊,不是借钱的,就是来蹭饭吃的,他还跟得了蜜枣儿似的。我说他他一句也听不进去。”
“说够了吗?不是来吃饭的就给我滚。”于雷终于忍不住朝周莉莎吼叫起来。
周莉莎立刻就号啕大哭上了,还把筷子甩到于雷脸上,后来她扭着瘦小的屁股走了,样子特滑稽。我看着她走出去心想,真不知道这女人是什么妖精变的,可不管怎样,我还是要站在周莉莎的立场上说话。
“你真有本事,女朋友也被你骂走了。”
“什么女朋友,我找她就为了弄点钱花。没想到她来这一套,老子不伺候了。”
“可是听得出来,她都是为了你好,这种人取了做老婆,一定持家有度。”
于雷不说话了,我俩就一劲儿闷头吃饭,快吃完时他突然说:
“你还记得杂货店的寡妇吗?”
“不就是给你烟抽让你摸她的那个骚货吗?”
“其实她是个正经女人。”
我此时瞪大眼睛看着于雷。
“除了她死掉的男人,她没跟别的男人乱搞过,镇上的人说她的话都是造谣。”
“你怎么突然想起说这些?”
“我觉得她可怜,他对我好可我对不起她,我这辈子对不起很多女人,小貂是第一个。”
“你还在想小貂?”
“恩,有时候想。”

晚上,于雷带我到酒吧里去找“公汽”,公汽就是随便和人上床却不收一分钱的女人。因为我俩都没钱了,凑一起也只够喝点啤酒,买几个国产套子。可一连谈了几个,对方都说起码要开三星级宾馆的房,于雷就和她们说:
“我们宿舍里能看满天星,还有草莓冰淇淋。”
对方答:“看你人五人六的才给你个建议,留着冰淇淋去看a片时吃吧。”
“没想到车票这么贵。”
“不用泄气,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于雷好象还贼心不死。
“不被尿憋死,可能会被精虫憋死”。

“你坐这里等,我去打个电话很快回来”。于雷说着话,跳下吧台的椅子走了,不一会他兴冲冲跑回来说:
“你先要啤酒喝着,我去弄钱,弄到就回来。”他走了以后我就坐着喝酒,也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大约过了两个小时,于雷回来了,呼哧带喘地满头是汗。他一见我面就摊开来几张百元大钞说:
“这次我可是舍生取义,四十出头的女人也接了。”
“原来你去做那个。”
“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你也不害怕被老女人榨干?”
“不会,我偶尔才献身一次,每做一次,我都把港台女明星的样子全部在脑海里过滤一遍。”
“她知道你是大学生吗?”
“知道,不是她还不感兴趣。她说让大学生干她,她生理和心理上才会有平衡感。”
“哎,要搁在十年前,别人得叫咱们天之骄子,可现在我们是没落的瘸腿贵族。”
“没错,可什么样的贵族都不能没女人,否则,蝌蚪会从鼻子里爬出来。”
于雷晃着钱对我说:
“为了不让蝌蚪们暗渍横流,我带你去这城市最红的红灯区。”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扇子桥,一路上于雷声情并茂地描绘这城市名目繁多的色情场所,
“色情可是l市的经济支柱,不光业内人数多,而且形式也多,还能推陈出新。”
“最便宜的就是扇子桥下的擦皮鞋妇女,她们只穿一件大衣,里面是光的,五快钱,只要五快钱就可以划一根火柴从上看到下,可是不能用手摸,人家卖的是视觉刺激;高级一点的是夜总会的陪舞女郎,陪你跳一支曲子三十块,你可以用手在她身上做任何事情;要说最高级的还是星级酒店里的应召小姐,表面上都装得跟纯情少女似的,背地里编着号码让有钱的老色鬼挑选。”
“这里的鸡特别有职业道德,有一次我装成处男去光顾,居然骗了一个新手,临走时还包了个八十块的红包给我。”
“拿老女人的钱去找小女人,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否则我心理一定不平衡。”
我一路上表面装得若无其事,其实手心都握出汗了。心脏好象收缩成了一小团,再怎么说也是头一回进色情场所,心里总觉得发虚,可是黑夜里的黑色像一支催情剂,我被扔到情欲的海里看不到岸了 。
经过扇子桥底下的时候,于雷朝着酣睡的一个乞丐扔了五块钱。他说乞丐没女人真可怜,一个人孤零零的睡桥洞,五块钱够他去划一根火柴了。希望他在能看到做梦做到的风景。
“大家都来狂欢,今夜真美好。”
几分钟后,我俩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上,于雷把它叫鸡市。他跟我打赌,要是他走上一圈没二十个女人上来拉他就输给我啤酒。结果他赢了,先后有二十七个浓装艳抹的老女人过来拽他的胳膊,最后我俩随一个矮墩墩的女人进了一间粉红色光线的发廊,因为她的报价低了二十块。 我和于雷每人挑了一个“小姐”之后,又随她们去到她们住的地方,那地方挺脏的,有股死鱼的味道。
在这个世界末日的晚上,我第一次体会了高级动物之间简单意义的性交。还因为手脚迟钝而受到那只大胸脯鸡的嘲笑。那女人像一艘油轮,让我有了晕船的感觉,我听到了汽笛声,甚至还隐约看到了我曾在地图上熟知的不列颠海峡。
有一瞬间,我很想整个人钻到那女人的下面去,让全世界的人谁也找不到我。真可笑,奴隶挥舞四肢叫喊着征服,可到底征服了什么呢?自己还是别人?肉体还是思想?
离开那女人身体时,我最先想到了奔逃。快感是一块抹了奶油的脏抹布,让我的胃痉挛。可我并不怎么悲伤,我想起了去年冬天的一场大雪。
我还想叶琴,她流着眼泪看我。
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看我。我想说句求她原谅的话,跟风说,跟大楼说,可它们是死的听不到。我就想去他****,我本来就不是好鸟儿。
清晨两点钟,我和于雷在回来的路上。脚步像酒鬼流浪儿。路灯把我俩影子拉得老长。天上的月亮是满的,她照着地上的一片森林。
“乡亲们哪,今儿咱高兴,都到我家喝酒去吧。”于雷模仿陈佩斯小品里的腔调在做秀。折腾了这么久,他还是精气神十足。
“那些鸡长得还不如你,跟她们乱搞你不觉得吃亏?”
“你说什么呀?这年代里按需交配,人人平等。我早预言了,人类会从这一步逐渐走向世界大同。”他接着唱道:“我的黑夜比白天多,不要太早离开我,世界已经太寂寞,我非要这样过……。”
“嫖妓万岁。”
“嫖妓有益健康”。
“找鸡有理,嫖妓无罪。”
我俩使出吃奶的力气吼着,歪歪斜斜的影子在地面上跳舞。
后来我俩回到了商学院,躺到于雷宿舍的床上。可能是太过兴奋了,我俩瞪着眼睛谁也睡不着,我问他:
“你想什么呢?”
“想小貂,特别特别地想。”

还是给你们讲一讲小貂吧。
小貂是于雷初中时的女朋友,那时我和于雷还是小流氓,小貂也喜欢跟着我们到处晃。她父母离婚了,她一直和她爸过。小貂有件事始终瞒着于雷,就是她上小学时,有一次被几个初中生堵在桥洞里轮奸了。后来这事传开来,人们都说于雷跟了只破鞋在一起。小貂就问于雷还愿不愿意跟她好,于雷闷了半天也没吭声。小貂因为这个跑了,再也没回学校。有人说她下了广东去做鸡。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于雷跑到广东去找她,说找到她就带她回来,不论发生什么事都养她一辈子。可最终连个人影也没找到。这些年于雷心里一直难受,全是为了小貂。
我不知道为什么说这段故事,也许我觉得它可以起一些说明的作用。

我的l市之旅,我的被撕成碎屑的贞洁,我的捂起的脸。

风铃声在夜色中响起,
我们哭泣着寻声而去。

纯洁之吻

1
  
  有只鸟从城市上空飞掠即逝,闪烁成仰望的人们瞳孔里的斑点。没有啁啾,也没留下灰白色粪便。
  我使劲想,你说我是那只鸟吗?大概不是,因为没人在意过我飞行的痕迹。我只是一条鱼,一只生活在鱼缸里心脏肥胖的鱼,以为有水草和鹅卵石的地方就是河流,所以游来游去,游来游去。
  
  某一天开始,我把自己定义成这城市的入侵者。入侵者顾名思义,就是抢占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地盘,我知道这想法带的火药味太浓,可实际上,我是自己跟自己斗争。入侵者总要付出代价,我迷茫的日日夜夜,我的黑白轮换的悲剧都是代价,不管主动还是被动,我都忍受和渡过着这一痛苦的过程。我想胜利的方式有两种??我征服了城市和我被城市征服,可失败只有一种??我站在草垛上看城里的月亮,带着羡慕或是憎恨的目光。所以我决定了,即使我只能做一只路过的鸟,也要在汩汩燃烧之后,掉下烧焦的羽毛。
  
  八月底我返回平大,意味着我大学生涯的倒计时开始。按照平大里那句说滥了的俗语??大一情窦初开,大二风姿绰约,大三徐娘半老,大四明日黄花来讲,我已经是黄花了,所以我得趁着还没有花榭花飞做些该做的事情。
  九月上旬,我找了一份推销壮阳药的工作,于是我走出了平大,来到街上。
  我在大街小巷里穿梭,不顾炎热和疲倦,我始终表情愉快,用那种伟哥粉掺面粉的东西给这城市里的男人和女人带去福音。起初我还为做这种事挺难为情,可是当我看到那些丰满少女喜气洋洋地发送保险套时,我为了我以前的虚荣心而感到惭愧。如我一样的中国人总喜欢把脑袋夹进裤裆里过日子,事实上根本还分不清什么是坦荡清白,什么是丑陋无耻。我想我应该觉得自己高尚,因为壮阳药里包含了拯救人类的意义。
  壮阳药公司的老板叫于莉,是个从北方来的中年女人,风韵犹存,就是脸上的乐谱多了一些,抹一寸厚的粉也看得出来。不管怎么说,一个人能撑起一家公司就证明了她的精明能干,至少,她知道怎么榨干你每根骨头里的骨髓。
  “资本家都这样。”有过打工经历的志辉跟我说。
  “可她算不上资本家。”
  “她就是暴发户,这种人更是能把一分钱握出汗来,有你受的了。”
  我听后觉得无所谓,反正还没体会过被人剥削的滋味。
  那壮阳药的销量不错,后来还打了很多广告,电视上、报纸上、公交站牌上,几乎是铺天盖地,可以说在这城市掀起了蔚然壮观的壮阳大潮,甚至有人来信说把他们的风湿症都治好了,纯粹是壮阳壮糊涂了。
  “前些年电脑热的时候我卖电脑,手机热的时候我又倒手机,现在中国男人都他妈不行了,我就出来卖壮阳药。”于莉说起话来倒真像个实实在在的暴发户,没什么经理董事长的架子。
  “年轻人只要卖力做事,将来发财的机会多的是。”她接着又说。
  “可我来工作不是为了发财。”我低声细气地说。
  “我理解,在你们这个年纪上,心里边还有挺多花儿一样的理想,可是你想过没有?光有理想没钞票行吗?不行。上层建筑都是经济基础决定的,对不对?”
  我听了她说的话,惊讶于她也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
  后来,我还帮于莉设计了广告牌的图案,发布以后效果还不错。画面大致就是一强壮男人的后背,背景是雪山牦牛,搭配的广告文案是“来自精神高原的呼喊”。广告牌很快遍及了城市的各个角落,一次上街我还不无荣耀地跟小舟说:
  “那图案全是我的创意。”
  “真像。”他说。
  “你说我像画上的男人?”
  “不是,你像那牛。”
  我开始在呼吸早晨第一口空气时感到了希望的降生,我打算从这一步起,一步步迈进城中之城,要是再有什么坏情绪,我就冲它打个响亮的喷嚏。
  
  时间延伸到几个星期以后,班主任知道了我经常旷课的事,跟着她就把我找去批斗。
  时间:一个晌午 地点:系办公室 人物:四眼班主任和我
  情节如下:
  “你知不知道旷课是特别严重的事?”
  “知道。”
  “学生最该静下心来读书,你懂吗?”
  “懂。”
  “你倒是全明白,那为什么还违反校规校纪?”
  “我不是读书的料,我在书本上学不出东西。”
  “那你大学念个什么劲儿啊?不如退学算了。”
  “我还要拿毕业证书。”
  “哈,这么说你就为了毕业证书来平大受折磨,自欺欺人啊,亏你父母拿那么多钱来供你。”
  我把头扭向一边,我感到她把话题扯远了。
  “你这算什么态度?”
  我仍然默不作声。
  “你,你太不像话了,……”??我没想到她是这么轻易激动的人。
  从系办出来,我鼻子一阵一阵地发酸。我突然觉得四眼班主任的话还是有些道理,我还念什么劲儿呀,退学算了。在平大的几年我除了瞎晃,什么也没干,我是一败家子儿,混丢了一千多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仔细想想,其实大学早就离我很遥远了,它只是我粘贴在胸前的一个标签。我试过,可我实在没办法像小舟那样每天钻书堆里还觉得其乐无穷。
  毕业证书,有什么用呢?我能拿他来做什么呢?证明我读过大学还是本科文凭?真可笑,大学生早进入熊市了,街上看车的人都能嘲你啐上一口,然后加一句??“大学生,有什么了不起啊。”
  “不管怎样,只要一年就毕业了,你还是应该坚持到底。”小舟劝我。
  “多长时间对我来说也是浪费。”
  “一年能学很多东西,甄子的吉他会越弹越好,我争取再拿几本荣誉证书,你也能在外面跑出一些名堂。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谁的方式都不是别人必须效仿的样本。”
  “是这样吗?”
  “不信你可以试试。”
  小舟的话让我思路畅通了许多。那天晚上,我们就坐在阳台上听甄子弹琴唱歌,还为他的歌感动了一下。我要是个女生的话,肯定给他骗了。
  
  那间阁楼我很久没去住过了,叶琴也只是心烦的时候才去。她打电话来问为什么最近老看不见我,我说我在卖药,每天累得要命。我们好像是隔得很远的俩人似的,明明我下楼走上几步就能看见她,可电话里一顿一挫的声音让我俩都打消了碰面的念头。有一天她把我叫出去跟我说:
  “你不卖伟哥行吗?”
  “你怎么知道的?”
  “你别管。”
  “那东西不叫伟哥。”我回答她。
  “叫什么不重要,我不想被人说我男朋友是卖性药的。”
  “总比卖身好。”
  “你得替我想想。”她说。
  “我挺累的,就因为几年大学我一直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叶琴没再说什么就走了,那以后我们的关系终于进入冷处理阶段。其实对于和叶琴之间的感情,我曾幻想过一千零一次的完美结局,甚至那幻想在很长时间里成了我睡前的必修课程。不管我们曾经是否有爱情,那感觉都已成了一种依托,一种相依为命的怜悯。这已经足够我们往一起凑合,凑合成一对情人,可事到如今,空气里已没了情侣的味道,我们在各自现实的方向上背道而驰。
  这也是我需要付出的代价吗?
  烟火在天空里绽放一瞬,旋即幻灭成泪水里的晶莹,歌手在地下通道里孤独歌唱,赞美着鲜花和爱情,纯洁者以纯洁吻上城市脸庞,城市回报以冰冷之唇,谁在痛苦地试着转变?谁又在月光下对着镜子哭?
  

2

  班里有个同学说要租房子,我和叶琴商量了一下,把那间阁楼转租给他了。至此,我的同居时代终于告一段落。
  收拾屋子那天,我和叶琴一块儿去的。她说那些锅碗瓢盆什么的都不要了,反正拿回去也用不上。我趁她没在意时藏起了一把汤勺,我想留作纪念。下楼时,我帮她提她的大旅行袋,她在旁边用手托着,我俩小心翼翼地走着狭窄的楼道,出来时我说:
  “这包比你还重。”
  “你怎么知道?你从来没有抱过我。”
  她的话让我愣住了,我仔细地往回想,似乎她说得没错,我总是忘掉生活里的一些细节,可女人偏偏最在乎这些。
  彻底搬回宿舍以后,我倒有了挣脱的感觉,挣脱的是我自己,是那间阁楼所维系的难舍难离的情绪。以后的每个星期六,我都以一个暗恋者的身份给叶琴买一束马蹄莲,然后叫花店的人送去。我知道这么做像个傻逼,可话说回来,做人不能一辈子清醒,也没必要把每件事都理解得清清楚楚,我就是想送些花给叶琴,所以我那么做了。
  于莉有天晚上打传呼给我,约我到酒吧里喝酒,她声音里突然变得嗲声嗲气,让我浑身起露水。
  我八点半钟起到了二环路边上的一间酒吧。于莉正坐在一张点蜡烛的桌子旁,她说还约了两个朋友,要我坐下来,边喝酒边等。
  九点刚过,她的另外俩朋友来了,跟她一样都是半老徐娘,甚至连穿戴和脸上的脂粉厚度也很相似,要是灯光再昏黯些,我一定分不清谁是谁,于莉作介绍说这位叫汪姐,那位叫李姐,我一下子多了这些亲戚,感觉有些紧张,其实我倒情愿是亚姐跟港姐。于莉冲她俩说这是郝笑,我公司的。她们听了之后笑起来,大约笑了三分钟以后她们问我:
  “你怎么取这么好玩的名字?”
  我说:“这算不上好玩,我小时候,村里人都叫我土蛋。”
  她们笑得更欢了,那个叫李姐的,甚至在弯下腰去笑时露出大半个肥胖的乳房。
  我们聊了一些无聊的话题,我始终觉得没话说,又不好意思说走。于莉看起来兴致很浓,一劲儿地让我给她倒酒。从汪姐和李姐的暧昧皱纹里,我看出她们显然是夸张地想象了我和于莉的关系。那个叫汪姐的,盯着我前后左右打量,然后转向于莉肆无忌惮地夸奖我。她的嘴唇涂成紫青色,让我轻易想到了僵尸出笼。
  后来,于莉嫌酒吧里太冷清,建议去个热闹地方。我们就换了个叫“235”的迪吧。那迪吧里人很多,DJ也不错。进去之后我们混在人群里蹦迪,汪姐也学那些小姑娘乱甩头发,险些摔在舞池里。每个身体每张脸,都像是被镭射灯打成碎片之后的拼图,闪得我晕头转向。
  喝了不知多少酒以后,我似乎忘了怎么来的,又为什么来了。这只能算是种应酬,我想应酬也属于我接受城市和被城市接受的内容之一。然而可惜的是,我在酒精和音乐的双重麻醉下抛弃了最后一厘米清高,尽情呼吸着那股变了味的香水气息。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男人和女人,享乐主义的性爱以及人们从道德门缝里偷窥的所有禁忌。
  
  高傲、低俗、纯真、无耻、可笑、可悲、羁束、放荡、投入、恐惧、活着、死去。
  
  大约一点钟时,于莉喝喇了,我只好打车送她回家。我们和她俩朋友在“235”门口分手,当时天在下雨。于莉上车吐了一次,我不停地给她喝水捶背,好一会工夫她总算安稳下来。
  “今天真是谢谢你。”
  “用不着这么客气,我该谢你请喝酒才对。”
  “我是不是特别老?”
  “啊?你说什么?”
  “我是不是看上去比我年纪还老?”
  “没有。”
  “可她们说我脸上老,心也老。所以我就把你叫来,说你是我刚找的情人。”
  在她说之前,我已经猜到一些了。我好像还不知道怎么去看待这种事情。
  “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上学的。”
  “有什么好羡慕的?”
  “你们年轻,年经是人一生最可贵的,像我现在这样多可悲,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她唠叼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靠在我肩上睡着了。在这个午夜城市,我对着这个丢了青春的可怜女人,像对着一张旧鱼网。
  
  我仍然在上课以外的时间去推销壮阳药,每月拿到的薪水除了供自己生活,还能有一些节余。偶尔和叶琴通一次电话,三言两语之后气氛总是很尴尬。彼此都知道分手是迟早的事,可我舍不得,她也舍不得。我知道她们外语系准备搞一次文艺活动,叶琴每天都到体育馆里彩排。演出那天我去了,夹在人群里看她在台上演出,一点也不像她平时大大咧咧的样子。
  有几次于莉开车到平大里找我,也不是为了工作的事,她就是闲了开车瞎转。周围一些人开始传我做了吃软饭的凯子,可我不在乎。我记得刚上大学那会儿,我不管做什么事都低眉顺眼,害怕出错,害怕被人指指点点,后来我才明白世上根本就他****没有美丑对错的定义。笑你的人也有可笑的地方,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活得跟人似的,其实人是什么呀?俩腿支个肚子叫人,可这世界上俩腿支个肚子的东西多了,随便说一样都比人纯洁。所以没必要为了别人的准则而活,更何况,那只是些不相干的人。
  
  平大离市中心很近,站在七幢的楼顶上,可以看见那里巨大的百事可乐的灯箱广告,还有各种颜色的灯映衬出一片繁华地带,而毫无疑问,繁华会很快地向外辐射,相信不久以后的二环、三环乃至四环也会繁华起来。那么,我又将怎么追赶这繁华呢?
  我喜欢在楼顶偶而坐上一会儿,在那环境下通常可以想起很多事情。比如,想起被水淹死的姑父??事发前两天,我俩还在一起喝酒聊天,他喝多了还硬说自己没醉;还有??叶琴曾怀过的孩子,如果他(她)有机会诞生在这世上,会改变一些事情吗?刚进平大时,我们用望远镜偷窥对面楼的女生,每天都到熄灯为止。我还记得绿色窗帘的那间宿舍里有个漂亮女生,可惜是个飞机场,有几次在校园里碰到,怀着于心不忍想问她名字,却始终没敢开口,我怕她骂流氓混帐,混蛋王八蛋。
  平大北门外的一条街依旧灯火通明,照耀着不同名字的洗头房和发廊招牌。听志辉说那里全是做皮肉生意的女人,做上三五年之后,她们就能拿着挣到的钱回家乡做些营生,过平静无忧的日子。她们白天睡觉,晚上浓妆艳抹地出来工作,像守夜人,除了挣钱以外,客观地为这城市的性协调做着贡献。
  呆着呆着,我便有了跳下去的冲动,只觉得这么死去是种幸福事,飘浮如同风里的一片叶子。我突然意识到生和死原来只有这么几层楼高的距离。只要屁股欠起,身体微向前倾,就能和死神跳贴面舞了。可是,我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因为儒弱,因为那种幸福只是瞬息,而我还有生之留恋,我还没能亲吻到城里月亮的嘴唇。
  
  
3
  许多只蚂蚁在我眼皮底下,驮着庞大的食物洞里洞外地蹒跚。他们或许是一个同姓家族,是另一个国度里的幸福人民。
  十月,仍旧温暖的十月,我遇到了一些人和事情,并急于跟你讲述,可我用什么方法讲述呢?只有罗列,我就会这样。或许它们彼此之间不存在一种可以命名的逻辑,但至少有一样是相同的,它们成了我寻找生存思想的脉络。
  人物一
  卓颖,我高中同学,我俩一起考上平大,一起坐火车来到这城市。她读了中文系,学习不好也不坏,她属于少言寡语、老实巴交的那种人,有一次我问她“有没有人泡你?”,这问题把她吓坏了,瞪大眼睛似乎不认识我了。可能是因为所在系不同或者是性格差异,我们并不常往来,每次在平大里看见她,她几乎都是拎着零食在吃,我心想这么胖了还吃。尽管这样想,我还是非常羡慕她,觉得她至少能活得比较自我,比较快乐。有一次在一起时我们说起了未来,她作出憧憬状跟我说:
  “等毕了业,我就想回乡下做一小学教师。”
  她的想法把我吓了一跳,“你不留恋城市?”
  “城市生活太复杂,还得在心里修起一条防线,何苦呢?我喜欢乡下的简单,只要简单过日子我就特别开心。”
  “你真是大学生的楷模,这应该算什么?”我想了一下说:“算主动投身贫困地区的落后教育事业,为四化建设发光发热。”
  “什么光啊热的,我倒愿意被人说成是优胜劣汰游戏规则里的逃兵。至于做个乡村教师的想法,纯粹是主观为已,客观为人。”
  别管怎么着,有卓颖这类想法的人就是这时代最可爱的人,我要为她们鼓掌。
  如果毕业时卓颖真这么做了,我可能还是会觉得她有些窝囊,可对她自己而言,她找到了幸福一辈子的理由,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人物二
  孙庆东,跟我没什么特别关系,是我们下届国贸班的。他刚来平大时我接的他,以后有过几次接触。我记得他叔叔送他来时,叔侄俩像逃难的难民,一看就是清苦人家。可是后来,他算是彻底改头换面,吃的穿的全是公子哥的派头,还交了一群狐朋狗友,常在平大里瞎晃。我知道他是怕被别人看不起,所以打肿脸充胖子。我并非事儿逼似的写他,只是因为他这种心态跟我初中时一模一样,通过他我能看出当初我那一副德性。
  
  人物三
  葛振辉,我平大里的老乡,到这里才认识的。记得第一次开同乡会时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因为他一笑就看不着眼睛,而同乡会由始至终,谁也没看见他眼睛。他人特憨厚老实,连泡妞都不会。有一次我去找叶琴时,看见他正等一个女生,那女生跑下来之后,他冲着人家支吾了半天才说想请她看通宵电影,样子特笨。那女生摸了摸头说我妈不让我看通宵电影,然后就回去了。那是我听过的最没艺术性的托辞,我当时还笑他。
  葛振辉学习很棒,每学期都拿一等奖学金。老乡聚一起时都说他将来一定最有出息。
  国庆节放假那会儿,他遇到我说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结果第二天我听到消息??他因为宣传***被抓起来了,判刑一年。
  他爸千里迢迢地赶到这城市来,可是连葛振辉的面也没见到。临回时,他爸说家里为了葛振辉读大学已经借了两万多块钱,以后没能力再来看他了。
  我们希望他在里边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来,然后给他老爹老妈嗑一百个响头。
  他真的是一傻逼。
  
  人物四
  汪寒,洛阳人士。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诗人”。他在十月柔和的阳光里朝我走来,没看见红灯和带着箍铁青着脸的大娘,他的光头在太阳下熠熠生辉,比较符合我对诗人卓然不群的想象。
  他看了我一篇刊在这城市一本二流杂志上的散文,然后就开始千方百讲地找我,他找到我时,我正在商场里促销摩托罗拉手机,还正在为十块钱跟一顾客争得面红耳赤。我想我一定让他失望了,他看起来像一匹来自北方脆弱的狼。
  “你写的东西真是不错,真的。”他把末尾两个字的字音咬得特别重,他的黑镜框里还带着一些虔诚。
  “现在的文学是掺了尿的啤酒,纯粹的东西太少了,可你写的是纯粹的东西,至少我觉得是。”
  “你的文字里边有种凄绝的美,真的,用个画面儿来形容,就是东方不败,东方不败打令狐冲最后一掌时的感觉。”
  ……
  “我爸九月份死了,我特别伤心,然后我把单位里活儿给辞了,我觉得该过点自由生活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这儿来,反正我会一直往下走。你说我是不是一傻逼?就为了写两句诗,两句诗而已。”
  ……
  “我不想老在朋友那儿麻烦人家,所以我昨天上街擦皮鞋去了,就在督府路街口,我本想自食其力,但是我一双皮鞋也没擦成。一堆人跟我抢生意,为了一块钱,一块钱而已,怎么让我看到社会上这么多丑陋呢?”
  “你也说两句吧,我一个人唠叨多没劲呀……”
  他终于想起了我,可我却情愿一直听他说下去,尽管他说越多我越觉得他陌生,可至少他是纯洁的,我不用思考也知道他说的全部是真话。他说话的节奏很慢,还带些沙哑,感觉像一条羊肠小路。在这过程里,他吃了一大碗排骨面,抽了两支这城市的最低档香烟,还给我朗诵了他写的一首诗,叫《生死玄门》。他一边朗诵一边喷饭,我理解那是一种真正的抒情状态。他的激动声音响彻了整个面馆,周围人肯定都以为我们是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俩病人。可是无所谓,为了世人都厌恶的纯洁,我喊“去你****”。
  后来我们买了啤酒,游荡在街上,我们还放声歌唱??“别上我,如果只是寂寞,如果不能长久……”
  “我们是这一天一无所获的乞丐。”
  “不对,我们是这城市放出的屁,一阵风,就能让我们魂飞魄散,魂飞魄散。”
  “来吧,这季节里性冷淡的母蛇,你们都是我今晚的风月俏佳人。”
  ……
  “你有女朋友吗?”
  “有。”我本想回答没有,可是没说出口。
  “干她,并且爱她。”他显然是喝醉了,可我觉得在他说的全部话里,这一句最像诗。
  
  月亮,像用旧的金属壳子,像纯洁的悬挂着的诗人。
  
  人物五
  杨炜,从很远的地方来,独自闯世界。他开始只是甄子领来到7?305坐坐,后来大家成了朋友。他说有一次他演出时介绍自己说我是贝司手杨炜,结果台下听成了贝司手阳萎,闹了个大笑话。所以他后悔取了这名字,他说有一天要是混出了名堂,得另外取个艺名。他还说到那时请7?305的所有人到五星级香江宾馆吃鱼翅。“敞开了吃。”
  杨炜来了便讲朋克,重金属那一套东西,他甚至还熟知中国民歌、美国乡村音乐、爵士音乐等与音乐相关的一切。我们都认为他很有才华,所以毫不介意他常来平大蹭饭吃。可是有一次我在平大外面看见他,看到的他让我很难过。
  当时我和另外一同学在逛街,杨炜正站在百货大楼门前搭建的台子上表演。后面还有几个袒胸露背的小妞伴舞。他们头顶挂着条横幅,上面写着“月球牌保暖内衣秋季大赠送”,杨炜似乎唱得挺投入,还频频嘲台下挥手。台下围了很多人,个个表情呆滞。
  我当时心里发酸,就像受了欺骗。我也说不清骗我的人是谁,只知道丢了一种心情,我所认为的那种高尚东西,在这台上没了高尚味道,而只能被当作一种哗众取财的道具。更让我难过的是杨炜竟向那个嘴巴涂得跟猴屁股似的女人大献殷勤,只为了卖两套内衣。
  “这不是常来你们宿舍那位吗?他怎么混成这份儿了?”我同学问我。
  “逼不得已吧。”我说。
  
  几天以后,杨炜真的拉我们全宿舍人吃了一顿,虽然没鱼翅,可也够丰盛,他说他要走了,到另外一个城市去。我们都说佩服他身无长物浪迹天涯的本事。他说其实这没什么难,只要肯低下头说我是狗屎。
  吃那顿饭时,杨炜一直涨红着脸,显得十分激动。看他那样子,我的情绪也一团糟。
  也许吧,要在这城市里生存,首先要放弃一样叫尊严的东西,或者重新给这东西定义。别为做了一回孙子就心态失衡心灰意冷,做爷还是做孙子在这社会里没有定式。
  
  我们是水泥丛林里的软体动物,天空和地面一样高远,这么可怜的处境让我们没法脚踏实地,也无法飞行。我们朝鸟类顶礼膜拜,可美丽的祖先也没法帮我们解脱,他指着经书上圣地的方向说:“去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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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5 16:45:15 |只看该作者
六 最后一只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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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下头时吃草,抬起头时就啃树上的叶子。

我终于强作平静地跟叶琴提出分手,她说这在她的预料之中,她还说我从来也没喜欢过她。我想说不是,可一想既然到了这份上,说不说都不再有什么意义。叶琴觉得我是默认了,她突然大发脾气,非常激动地朝我吼叫:
“你以为自己是谁?离开我你别想找比我更好的。”
“你别扯远了,咱俩关键是解决现在的问题,最好和平演变,我不想做仇人。”
叶琴这时哭了,看她掉眼泪我心也像要碎了一样。
“我以为分开一阵,等我们冷静了,还能重新开始,我还想着我们有将来。”
我点了一支烟,尽力不让她看出什么来。
“你当初说什么来着?”
“说什么了?我好象没对你有过什么承诺。”
“放屁,我堕了胎以后,你说愿意照顾我一辈子。”
“可愿意和真正去做是两码事。”
我能感觉我说话的表情像一块死猪肉,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叶琴拿我没办法。她气得要命,骂我,用拳头捶我,一直到精疲力劲才停手。我很想抱住她,跟她说我是为她好。到那时我才体会到,她对我有多重要。
几天以后,在足球场边上,几个男的把我围住打了一顿,他们出手不算太狠,其中一个我认识,是叶琴从前在体育学院的男朋友。
叶琴走过来替我擦了嘴角的血。
“不是我叫他们来的,可我也没阻止他们来。就这么被你甩了,我得出口气才行。”说到这里她居然笑了一下。
我一点儿也没生气,反而想到她这种调皮任性的可爱性格只能作为我今后的怀念了。我也笑了一下,我知道没机会再对她笑了。
叶琴跟着那帮人走了,走时挽着她前任男朋友的胳膊。可我心里清楚她是在气我。她早就对那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没意思了。然而,她毕竟不是秋去春来的候鸟了,我只有下辈子才有机会再泡她。

几个学生在球场中央边弹边唱beyond的歌,唱“喜欢你” “海阔天空”,我听得要哭了。我心里一遍一遍说叶琴你回来吧,回来吧,可这句话我只能在心里说,不能当她的面说 。头顶的天上移动着个亮点,不是萤火虫是飞机,我当她是飞向西雅图的,我当叶琴就坐在飞机上,它越飞越远,最后和星星混一起我看不见了。
我想明天什么都会好起来的,我没了叶琴不等于什么到没了 。我还要在这城市里生存,像蜗牛一样生存。
我自己想了一个词叫“生存思想”,包括为什么而生存,怎样才能生存,怎样又不能生存。我觉得这不仅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冠冕堂皇,是很具体的思路,一种思想的状态,我把自己的四年大学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迷惘时期,第二阶段是迷惘加苦闷时期,第三阶段是觉醒时期,我和叶琴从头到尾的恋情是一连串的证明。那么现在,我想是我该真正做点事情的时候 了。
当一缕早晨的阳光照耀在我身体上时,我便开始了忙碌的生活,星期一二在学校上课,星期三至周末全天做手机促销,这其间还包括一份周六晚上的家教,这种紧凑的生活方式我 一时还不能适应,有时需要喘着气应付。可这样也好,首先能免去想很多事情,其次能学到东西,比如促销手机,那些买手机的人形形色色,言谈举止里都能折射出一些思想,要是把思想掺和一起拧出水分,就是都市人的精神状态。学到这些有利于我早一天随波逐流,变成一平庸小市民。
甄子近一段时间的心情不怎么好,听说他们的败类乐队要掰了,原因是经费不足,压力大过了动力,三环边上的农舍也没钱租了,最后只能赶好天气到郊外去练习。乐队里有人提出去做一些商业演出,挣点外快,可甄子不同意,他说那帮傻逼群众能听懂什么呀,他们只关心猪肉多少钱一斤。
有个叫黎曼的女生追了甄子两年,孜孜不倦地。我们看了都感动,可甄子从来不把她当一回事,就跟没这人似的。我们认为甄子挺独的,可凭他的固执个性,谁也不知道怎么才能给他点教育。 有一回小舟突发奇想地用了一个办法-------他给甄子讲古希腊故事,他说那时候有个人叫那喀索斯,是特酷一人,很多女人追他他都无动于衷。后来女神特别生气,施魔法让他对自己水中的倒影发生了爱情,从此他每天看着倒影执迷不悟,一天一天憔悴死了,死后变成了水仙花。
甄子听了小舟的故事后没什么反应,他正为乐队的事烦着呢,枉费了小舟的良苦用心。
甄子和志辉之间的争吵其实不可避免,因为大家心里都憋着东西,吵是早晚的事。
那天黎曼又来找甄子,在楼下碰到志辉让他叫一下,志辉上了楼就跟甄子说:
“黎曼找你,在楼下呢。”
“怎么又是她,阴魂不散的。”
“都两年多了,她摆明了是要泡你,你要是不表个态,人家连青春也荒废了 。”志辉调侃道。
“是她犯贱”。
“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人家毕竟也是个女生,总还要点面子吧。”
“关你什么事?”
“当然关我事,我就是看不惯你那副清高样子。你因为自己是谁呀?会摆弄个破吉他有什么了不起?也不照镜子看看你现在的德性,好象全世界人都是你仇人,都欠你十万大洋似的。”
“你他****还说我,你好到哪里去?成天勾三搭四叫一滥。”
俩人吵得面红耳赤,要不是我把志辉扯开就要动手了。在一起三年多从没这样过,不知道最近犯了什么邪。
后来我下去见了黎曼,她问我:
“甄子呢?”
“他不在上面,你有什么事我可以转告他。”
“也没什么事,就想见见他。”她说话时眼睛朝楼上扫了一下,看得出她心里失望透了。
“你改天来吧,要不我让他去找你。”
“她沉默了几秒钟说:
“没机会了,过几天我要去日本,以后可能不会再来平大了。”
那时我才明白,她是来见甄子最后一面的。可她真是个可怜女人,因为甄子不想见她。
“怎么都要出国呢?”我像是在跟她说,又像在自言自语,我在一瞬间里又想到了叶琴。
“你说什么?”她问我。
“没,没事。”我苦笑了一下,觉得心里发酸,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
“那你留个电话号码吧,回头我叫他打给你。”
“不用了,我知道他不愿意,你把这个给他吧。”
“是什么?”
“一盘摇滚乐队的专辑,他一直都没买到。”
黎曼走了,我把事情跟志辉说了一遍,末了我加了一句“你真是一傻逼。”我当时很情绪化,甚至也想像志辉那样跟他吵一架。可是甄子没说话,始终把头低着。以后几天里他没怎么回宿舍,即使回来我们也没跟他搭过茬,也不是要故意孤立他,只觉得中间多了挺厚一层隔膜。一星期后,他说南方某城市的一个朋友叫他过去做几场演出,他答应了 。他请了假并开始收拾行装。临走时他跟我们每个人都打了招呼。看着他出门的背影,我觉得我们那么做也有不对的地方。

2
甄子走的两个星期里,7---305变得很安静。听不到他的歌儿和吉他声,总觉得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打个比方说,没有甄子的7---305像一杯放久了的碳酸饮料,连我们也做不成上窜下跳的气泡了。

小舟开始准备考研,买了一大抱的书回来。班里有一多半的人跟小舟一样,他们说不论结果会怎样,过程都是最重要的。也许他们说这话时口不对心,纯粹是为了留个后退的余地,但是客观地讲,他们的话没错-------过程比结果重要。因为不可否认,考研是要毅力的。单凭这一点,我做不到,志辉也做不到,我们都是懒人,懒人永远也体会不到过程的意义。
志辉除了交女朋友以外,所有时间都花在了电脑上。他已经玩得不错了,相信以后可以靠这点伎俩混饭吃。他老爸来电话说如果这边工作难找就回去做工厂主,可志辉说做衣服鞋帽之类的东西太俗,要搞也搞点高科技。
至于我,在这期间帮于莉搬了一次家。她把原来的大房子卖了,在一环路边上买了套小的,只有六十平左右。她说大房子住起来太旷了,小一点反而觉得紧凑。要我说呢都是有钱闹的,乡下的草房还一排一排呢,下雨就漏,不下雨又种不活庄稼。老天爷就爱拿农民逗着玩。我问她怎么还不结婚,他说自从离了一次婚以后就再不相信男人了。我又问她为什么会相信我,她回答说从来也没把我当作男人。我注意到她 说话时候脸上满是沧桑,一点青春烂漫的影子也找不见。我觉得她也是个傻女人,也在稀里糊涂地浪费自己。
我还帮手机店里的一个同事租了套房子。我俩整整在平大周围转了一天,看了数十套出租房。每看一套她就掰手指算来算去,到头来也差不多。好一点的房租太贵,房租少的条件太差。最后还是选定了最先看的一套。房东是个老太太,牙都快掉光了,话却说得利落。她误会了我俩的关系,所以三番四次说没事的,你们只管住着,做什么我也听不到的。我只好一劲儿地跟人解释,怕毁了人家姑娘清白。可从老太太诡秘的表情里,看得出我说的话她一个字也不信。
回到平大时我俩累得没力气了,她要请我吃饭我推辞,直推到俩人肚子叫起来,后来我俩的手不知怎么拉到一起了,似乎是被那种叫爱情的东西冷不丁刺激了一下。
我想以后我也会和她一样的,拿微不足道的薪水过微不足道的生活。之前认为读书,毕业,参加工作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现在看起来其中还有许多琐碎事都能让你头疼。
每天报纸上的新闻仍是层出不穷,这一版报道明星的最新绯闻,内衣款式以及打哈欠时所摆的pose,另一版则通篇是海难空难,战争和瘟疫,让人触目惊心,好象根本不是发生在一个世界上的事情。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麻木,越没同情心,对着每天都发生的一烂摊子事,还能说个什么呀?本来就是个怪异无常的花花世界。
甄子是在一个下雨天回来的,看上去精神不错。他该每个人都带了一样小玩儿意,等于是道了谦,只是嘴上没说而已。大家都接受了,又恢复了从前那样的一团和气。让我们想不到的是,甄子从南方回来以后就变成了一个基督徒,还是特虔诚的那种。当他从旅行袋里掏出一堆圣经和教义时,把我们吓了一跳,以后的每个星期天,他必定风雨不误的去做弥撒,中规中矩的样子都让人认不出是他了。
我从来也没宗教信仰,不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有时觉得生活特没劲了也想找点依托,可我始终认为宗教太博大了,那么多教民,主能照顾得了几个呢?甄子一不留神成了主的宠儿,不但变得和善可亲,还逃脱了水仙花的诅咒。那么葛振辉呢?他误入歧途,葬送了阳光灿烂的前程。

一晃都大四了。跟做了场梦似的。
平大好象没什么变化,公厕依然又脏又臭,一到夏天就爬满蛆虫。广播里的播音员也还是咬字不清,总把“湖南”读成“胡兰”。系里面的老师每天坐一起谈论的是房子问题。而炒股炒得油光满面的教授总是开着奥迪迟到十五分钟来上课,用他们的话说--------给你们上课纯粹是义务奉献,在平大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我买瓶滋补药酒呢。每周三有英语角,每周五有接靓女去度假的名车大款一族。这些早成了平大里的风景,还能让我们的金钱欲望空前勃起。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我们这群老帮菜,夸张一点说,我们到了人生的又一个转折点,转不好就会掉进沟里,落个人仰马翻的下场。学习好的,有一大堆证书,奖章啊什么的,翻出来是值钱货。我这种呢?只有拿着空饭碗望天,盼着天上掉汉堡包。学校领导说用不着紧张和害怕,车到山前会有路的。那摆明了是套话,慰安性语言。我们听多了,不想让耳膜再做无意义的振动了。
十一月一到,天气明显转凉了。树上每天掉下很多叶子,迟早会掉秃的。这个月里的发生的一些事情让人没法高兴得起来,先是我们班在系里面的篮球赛上输掉了冠军,然后是隔壁的小福建被确诊为肝硬化。他听到这消息特别伤心,认为自己活不长了,可是睡了一觉之后他说要抓紧时间报爹妈 的养育之恩。小福建在班里个子最小,贪玩,心地善良,大家都很为他难过。可是换个角度说,有些人执迷不悟一辈子,也找不着一个出口,有些人因为某件事而在刹那间猛醒。如果真的只有对着死亡才知道该为了谁做什么事情,至少我是愿意的。
生存的无助,你一定也体会过。

3
我行走,我奔跑,我穿越丛林,趟过河流。有高山的地方我装上翅膀飞,我在月光下打盹儿,在太阳底下扯着嗓子嘶鸣。
我是一只独角兽。

外面的繁杂世界,眼耳鼻舌口搭配各异的人们,任命千奇百怪的念头我见过了,然后我钻到犄角旮旯里写,写那些人们,也写我自己。在这整个过程里,我似乎扮演着世界以外的角色。
大一大二时我写散文,散文诗,到了大三突然没那么多情感可以抒发了,所以我开始写被我叫做小说的东西。写字的习惯是高中时养成的,那时我还想过写本回忆录,将我初中的传奇历史记录下来,不能为人称道也可以警醒后人。后来学习一忙就耽误了,从痞子到“文学爱好者”是个伟大转变,简直是蜕变。而当我真的蜕变了以后,我时常对着镜子相面。
我能做的只是说出来我的感受,语句里也许还带点思想,思想是寄生虫,我对小说的理解还没摆脱记叙文教育的阴影。管它呢,我并没别的目的,仅仅是我写了,你看了,我的故事讲完了。
每天工作回来,我即使累也会写新的 一段。跟吸毒成瘾的人一样。那些吸毒的人最后只剩皮包骨头,晾几天可以直接拿去做骨骼模型。那我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也写成皮包骨头,要是那样的话,遗嘱里会说明把我送给我喜欢的姑娘,让她炖一锅我的排骨汤喝。
有一天我翻出了一篇日记,上面记录了我来这城市时的 一段故事:
时间:九月十二号清晨 地点:p次列车七号车厢 天气:太黑还看不清
昨天我和于雷一夜没睡,卓颖睡了。
我们谈的净是想象里的大学和城市,它们是那么新鲜。
“你们说咱们要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呢?”
“很大,肯定还有肯德鸡。”于雷说。
“什么鸡?”卓颖托着腮帮子问。
“是外国鸡。”我抢着回答。
“还有摩天大楼,大楼里有电梯。”
“跟咱们村对面山头那么高吧?”
“别打岔,比山头高多了,高耸入云。”
“那你说大学里有多少人?”
“应该有三五万吧。”
“有那么多啊?”
“真的,村里以前上大学的那个马艺说的。”
“那教咱们的是教授吧?”
“当然,而且都是这种姿态。”于雷从座位上站起来,做了个日本皇军的姿态。我和卓颖乐翻了。
半夜的时候,卓颖说饿了。我们就吃了几个咸蛋和面包,还喝了两瓶矿泉水。那水还没井水好喝,却卖三块钱一瓶。卓颖吃完就说困,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睡相跟头猪似的,还打呼,早知道不给她那么多东西吃。
我和于雷还继续说。
“毕了业你打算做什么呀?”他问我。
“做------县长。”
“那有什么意思?”
“我不管,我要先把那个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乡长给废了。”
“等你做乡长时肯定也和他们一样。”
“我不会,我要给老百姓撑腰。就算中国的官儿们都成了****我也不会。”我的表情颇为大义凛然。
“你呢?”
“我只想多挣点钱,再拿钱去找小貂。就算走遍世界也要找着她,让她别做那个了。”
“她要是嫁了呢?”
“把她抢回来。”
……
天亮了 ,于雷就要到目的地了。他将比我们早看到城市和他的大学,真羡慕他。

我打算把这篇日记留一辈子,那一天不会再来一次了。过去的日子只留下这么点痕迹,痕迹连起来是轨迹,是一辈子。这是文字的作用,它永恒。
现在我不太想自己是那种人的问题了,大一大二时老想。因为我这人没个准头,初中时是一小流氓,打架斗殴跟撒尿那么频繁。后来变成了一缩头乌龟,胆小怕事。有人说我是给那次帮派械斗吓的,可说不上是吓好了还是吓坏了。“矫枉过正”-------基本可以概括我的发展经历。
到了大学就迷迷瞪瞪地过日子,脑子里净是性幻想和一些左不是右不是的矛盾想法,偶尔写出点东西,居然有人走对面时就喊我文人,我当时还受宠若惊,后来一琢磨才知道,那是讽刺,人家肯定在说文身的文。
有时我还挺自负的,觉得自己特牛逼。可是该我在人丛里表现牛逼的时候,我两手空空身无长物。关于这问题我还和甄子争论了一回,当时他正看一本介绍这城市地下摇滚的杂志,
“这女孩儿怎么样?”他指着一页里抱吉他的一小妞问我。
“一般,额头大了点。”
“可人家歌儿写得特棒,都开演唱会了。”
“这种人对我来说----是飘的。”
“怎么会呢?他们也不是高不可攀。”
“我不是那种意思,我倒不觉得搞摇滚的人牛逼,他们是在不切实际地飘,那未必是才华。”
“那你拿得出牛逼的东西来吗?照你说的世界上没一个牛逼的人了。”
我一下子没话说了,我俩在朝着两个问题上激进。
然后我又自卑起来了-------我常这样。自卑是我脑袋里的一条蛆虫,有时自卑没完没了。有个朋友说那是因为我喜欢这样,属于顾影自怜的心态折射。这说法太高深,跟专家解析疑难杂症似的。其实我是搞不清自己的价值。人活在这社会里总得有个价值吧,就算用人民币衡量也要有个数儿啊。社会上的人形形色色,三教九流,我该摆在什么地方啊,算牛逼的人还是普通人?或者是大部分时间里普通偶尔牛逼一下的那种人?后来我想通了一个问题,就是应该把“牛逼”这词广义化------能轻易找着幸福的人,得到一丁点就满足的人,讨人喜欢的人,一辈子爱一个还能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做了缺德事心安理得的人,他们都很牛逼。然而,这么多人里还是没我,说到底我永远做不了牛逼的人。
只能少安毋躁,顺其自然。
我也想命运,抗争,伦理,道德,文明,羞耻,本能和禁忌。可有时又觉得这些东西都在虚无缥缈间,没什么可以是明白无误的,比如省点时间睡大头觉。我最讨厌自诩定力如何如何的家伙,那要诱惑摆眼前时才知道。也有人说我背后看像正人君子,要是有美女脱光在我面前。人性就得到趴到凉快地方饿着。我从乡下到城市,最后离不开城市,这是最好的证明,是人性背叛。
我想,厌恶城市的人是虚伪的,就算你在草原的屁股上乐而忘返,那追究只是吸引而非魔力,牧羊女的笛声所笼络的是她的羊群,不会是你。

最后一只独角兽即将死去,化作天马行空。
七 寒冷也要狂欢

1
森林,围墙。
金璧辉煌。

冬天到了。
雨还是经常下,每下一场雨,天气就变得更冷一些,穿多了衣服也没用,冷气会像水蛭那样把体温吸光。
开始找工作了,大家变得像一窝蜂,谁都怕慢一点会掉队。
报纸上说今年的就业形势比较乐观,但愿我不是表示分母的那一部分。
到这时才想起一丝严肃问题,比如我会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可它们在我脑袋里搅成了一锅粥,我已经惶恐得无暇去考虑了。
首先我决定留在这个城市,尽管它没有丝毫让我留恋的地方,可对我来说,它仍是个庞然大物,我不能一声不响地走开,怀着一种沮丧的心态,我希望当我有一天打算离开时,我给城市留下的是一个缺口。
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呢?我没法搞得清楚,可有一点毫无疑问,先要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还记得杨炜说的那句话??只要低下头说我是狗屎,那就这样吧,我是狗屎,我一无所有,我唯一可以挥霍的是青春,所以输了也没关系,可以从头再来,全部给你吧,我无所谓,我追求苟延残喘之后哪怕只有一分一秒的令你屈服。

最先找到工作的是志辉,他应聘了很大一家网络公司,各方面的条件待遇都不错,他总算可以在他的工厂主老爸面前扬眉吐气一回了。那个晚上,他用了七十四分钟在电话里给他在另一城市的女友之一讲述他的求职经过结果,让我感到压力隐隐而来。
??小舟考研,甄子的出路不在于此,我不同。
我仍旧每天夹着数份简历出没在各大学的双选会上,收获的仅是重复不断的打击。不是英语不够要求,就是因为平大牌子不够响亮,我都快没信心了,每次都是硬着头皮,我指望着什么时候天上真的掉块蛋糕下来,砸昏了我也愿意。报上有条消息说,某年某城市某高校的某女求职了一百零一次,在最后终成正果。她让我感到难过,我想不明白,像她这种人应该是什么妈生的。

有一天走在街上看见商场门口和橱窗里的装饰,才想起快到圣诞节了。天气阴沉沉的冷,狂欢是取暖的最佳方式。
上万人在平安夜聚集到广场上,他们戴着红帽子蹦跳,却不知道为什么而蹦跳。每年的圣诞节总是最热闹的,它像一部进口的好莱坞大片,迅速沸腾又迅速冷却,受益菲浅的只有那些商家,从某个角度上说,狂欢的人群全是他们的玩偶,不过也难怪,我们的文明太含蓄温婉而缺少狂野激情了,所以才滋生出国人的拿来主义情结。
我从狂欢的人们边上走过,像旅行者遇见了森林舞会。他们是幸福的,而我是吹风的孤儿。

一直到一月份,工作还是没着落。我的标准只能退而求其次,再次。可我仍然像一堆垃圾,让人不理不睬。春节的晚上,家里打电话来问我工作的事,我说没什么问题,让家里不必担心。老妈还问了我户口的事,我敷衍两句,匆忙把电话挂了。
头一次在外面过春节,没家里那么暖和。

有段时间我始终呆在宿舍里,过着有规律的生活,七点起床,晚上十点睡觉,这中间的时间用来写小说,写些乱七八糟无关紧要的文字。我像蛰伏的蛇,沉溺在肚皮与泥土接触的温存感觉里。
其实我写小说只是出于虚荣心,我想把懦弱包起来过这个冬天。
可我一点灵感都没有,写完一页就撕掉一页。“我脑袋里有一堆大便,我想使劲把它拉出来”。可是便秘的病让我十分痛苦。
有一天于莉来我,要我到她家去,一见面她问我:
“最近忙什么呢?”
“写一些滥东西。”
“找着工作了吗?”
“没。”
“到我这儿来吧,不会亏待你。”
“不。”
“看不起卖药的工作?”
“不是。”
“你来也一样要试用,不合格我还是会炒你鱿鱼。”她的样子很认真,像个天真的小女人,她肯定不理解为什么那么高薪水还请不动我,其实我也不理解我自己,也许为了狗屁尊严吧,我就是这么一人,打肿脸来充胖子,可胖子就胖子吧,这个时候我没什么可以更在乎了。
“别说这些了,烦?”
“烦就喝点酒,我常这样。”
“好啊,我要一打。”
“疯了你,我是做药的,又不卖酒。”
……
那天晚上喝了很多,于莉还给我抽了一支大麻,那东西不错,感觉跟飞似的。
“你抓我一把,要不我飞起来再掉下去就摔死了。”我说。
“我也正在飞,要摔死一块儿。”她说。
城市的夜景真美,有那么多点灯的房子和汽车,汽车就像满地爬行的甲虫,把街道穿梭成一道一道亮线。
我是今晚的夜游神,就算全世界人都睡了,我也要醒着,我要随城市??这块颠簸的浮冰一起,漂向未知的荒芜地带。
“我曾经很努力地,面对这城市,也很努力地弥补自己,我真的很努力,可她还是不肯接纳我,不肯接纳我。”我对着于莉说,她睡了听不见。

2
森林里翘望的松鼠,苔藓长在眼角边。

于莉也喝多了以后就倒在沙发上睡觉。我感觉很无聊,就拿她的电脑上网。有个叫“格子”的陌生女人很快过来跟我搭茬,我看了她的资料??格子、女、22岁、号码34401712,重要的是她也在这个城市,我感觉她也许并不远。酒精和大麻还在刺激着我的神经,我想吐,想找个人一起,唱歌,跳肚皮舞。
“格子,你是什么人啊?”
“我是个女人,你呢?”
“那我可能是个男人吧。”
“你怎么了?”
“我喝多了,抽了一支大麻。”
“为了什么?”
“我被抛弃了,我他****被抛弃了。”
“失恋?”
“不是,城市不要我。”
“你说什么呢?你在哪儿?一个人吗?”
“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这不是我的地方,我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她是我以前的老板。”
“你在工作吗?”
“没有,还在上学,可我已经不把自己当学生了。你等一下,我得拿条被子给她盖上。”
两分钟以后我重新坐下来,问她:
“你现在想干嘛?”
“无聊,想找人陪我。”
“上床吗?”
“我得了解你多些再决定。”
“见个面吧。”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报纸上经常有少女被网友骗的消息。”
“我是不好不坏那么个东西,随你便吧。”
“那好你来吧,看在都是大学生的份上。”
“‘大学生’这名字真他妈管用。”
我们约在国贸大厦的门口见,她说她就在那附近的网吧里。我喝了杯冰水,定了定神,总算想清了国贸大厦的位置。
我关了机子,走出于莉的房门,下楼,拦了辆的士,一路上我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可我似乎很激动。二十分钟以后当我在国贸门口停下时,发现我把事情想糟了。
格子不怎么漂亮,很矮,还有点胖。见了面我才发觉,其实她根本不是网上那种性格,她显得很拘谨,甚至有些不安,我俩走了一会儿她说:“今晚的月亮真美,咱们去开房吧。”
我俩在附近的一家旅馆里开了个双人间。那房子又脏又破,还有股发霉的气息,可这一切都合我心意,我希望它更脏更破。我心里怀着怨恨,怨恨让我脑海里充满了卑鄙无耻的念头。
我俩没有多余的话说,我们脱掉衣服,用了十秒钟相视彼此的裸体,我们开始游戏,然后我发现,她竟然是个处女。
“怎么是这样的?”
“你别管。”
我有些紧张,这让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
“对不起,我??”
“说了不用你管,干嘛要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什么了?”她似乎生气了,我看见她眼里的眼泪,呆了一会儿她平静下来。
“不是处女我不会来。”
“为什么?”
“要毕业了,我可不想带着那层膜走出大学,宿舍的姐妹说那是奇耻大辱。”
“你没有必要听她们怎么说。”
“我四年里一直没听过,我想法让自己很忙,就因为这样,没一个男生约过我,没有人给我送过花,他们背地里说我丑,还说我是学习狂。”
“你挺漂亮。”
“别骗我了,我讨厌有人在我面前说谎。”
“可我是垃圾,你不该找上我。”
“男人都一个德行,都是色狼,连海明威、巴尔扎克、福楼拜那些人也算在内,毕加索还干过强奸的事情。”

天快亮了,我俩好像还在回忆到底发生了什么,房间里的空气像被什么粘住了,在我完全酒醒了之后,我感到一阵胸闷。
“留个联络方式吧。”我说。
她苦笑了一下:
“你滚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那我先走,你呢?”
“我要在这儿大哭一场。”
我出了那家旅馆,窜了两条街,终于找到一家花店,除了留一块钱买车票以外,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买了玫瑰花,有一大束。等我跑回去时,正碰到她红着眼睛从旅馆里出来,我把花递给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拿了,她做了个想要说话的表情,可是没说出口。我知道她想谢我,就算没说我也知道。她抱着花又忍不住哭了,可这次我却不知道她为什么而哭。刚刚升起的太阳照着整个城市,我们在城市的另一端被镀上另一种颜色。曾是彼此俘虏的猎物,而此时的姿势却像一对相濡以沫的情人。空虚和堕落,肮脏和怨恨都被太阳光洗刷一空。我将拿一块钱,买一张车票,回到原来的世界里去。

我把写过的文字整理到一起,居然有很厚的一沓,连我自己也吃惊什么时候写了这么多。上面有我的笔名??古盗鸟。这名字没什么特殊含义,好听而已。我此前很想它们能变成铅字发表,也登一回大雅之堂,给许多人看到。至少可以证明我不是个一无是处的东西,这几年我还算做了些正经事情。我跟志辉说要是能成真的话我死掉也愿意。可志辉说问题是你还要继续活着,而且吃喝拉撒一样也不能少,活着就要现实一些,文字对你来说就像个风骚放荡的女人,靠不住的。
是啊,我又犯了一时的冲动,说了孩子气的话。其实文字可以只是我的一种游戏,得分和规则都是我自己空间里的秘密。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我又回到求职的人流里去,跟他们一样希望失望,一样额头渗出汗水,我要把未来画成一幅市井图,轻描淡写还带感情色彩。
我首先要做一个平庸小市民,每个月拿紧巴巴一点薪水,一到周末就掰手指计算花销和节余。要是又女人的话,就拿一些钱每星期给她买一束花,要是没女人,就用买花的钱去找鸡,除了满足自己以外,还能为她们早日衣锦还乡帮点小忙。在这世上赖着,大家都不容易。
我要为了升职或分房什么的去送礼,送给管我的领导,或是领导的老婆和孩子。我会先买一台VCD在家里,把好莱坞大片和色情片分开放进两个抽屉。
我还要抽空打打麻将,赢了就想办法挥霍,输了就难受几个晚上。
临死时我会写首十四行诗,让它像《阿甘正传》里那片鹅绒一样,在这城市上空飘呀飘。

3
故事是只尖嘴狐狸。
有开头就有结尾,结尾是沿着草叶滑行的露水。

我还厚着脸皮继续活着,只是很久没见志辉有点想他。他正在伟大祖国的首都实习,前两天把电话打到宿舍里说他正苦闷,原因是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可是却没办法跟她过性生活。他对她满怀崇敬,她是他穿水晶鞋的美丽灰姑娘。因此情欲和崇敬对他来说,像小矮人戴了一顶硕大的太阳帽。真难以想象,在志辉所谓的这个“性爆炸”的年代里,他居然迷失了自己。对此,甄子、小舟和我也爱莫能助,只能以最同情的语气叫他节哀顺变。
小舟的考研大计最后以两分之差宣告破产,但他很快找到了令自己满意的工作。他说考研是迟早的事,考不上他誓不为人。由于工作地点的关系,小舟和他的女友正式分道扬镳,两人还在火车站挥泪送别,演出了一幕现代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结束一段感情经历的小舟做总结说:“爱情,是个好东西。”
至于甄子还一如继往地坚持他的理想,准备一毕业就旅行西藏,到喜马拉雅山脚下去捡拾灵感。可有一样,他现在逢人便提宗教如何如何拯救人类,教人向善,害得我和小舟避之惟恐不及。可不管怎样,甄子是个苦孩子,希望他能成为第二个柯特•柯本。

四年的大学就这么走到了尽头。四年,占了我生命的十几分之一,我要是个短命鬼的话,就是几分之一了。四年里我得到什么失去什么也没法说个清楚,我想以后的日子会证明一切。
我有时还喜欢游荡在夜晚的街上,像只吃饱了出来遛弯儿的猫,城市每天都有大变化,我的想象被她牵着到处跑。
每回我想起大洋彼岸的叶琴,就掉一滴高纯度的眼泪,也许她正跟汤姆.克鲁斯一样的男人上床,还用英语说爱来爱去的话,我真的这么想,她要接受洋马的播种了,说不定生出的混血儿英俊之极。
喜欢我的和我喜欢的姑娘全都离我而去,好像是生活故意把我拉回起点,说我犯规罚我重跑一次,可是不管怎样,我谢天谢地,谢生养我的父母,谢哪怕是嘲笑过我的人们,我还完好无损地活着,活着就能做想做的事情。

“月亮森林”是我清醒着走进城市的唯一感受,我把它用做我一篇小说的名字。我的慌乱表情,我的颤悸,都已成为涂满凡士林的标本,城市是个永动的加工厂,产出美或丑要看你投进哪种思想原料,别盼望一场洁白无瑕的大雪,没有棱角和个性线条的城市更加不是你想要的。
我愿用我一辈子,忘记那个长发轮回的处女。

好了,我的故事你听听算了,别计较故事是真是假。如果在这过程里你有过一秒钟的感动,我会觉得荣幸。

世界很大,我们是同来同往的伙伴。

后记
??病孩子十七乐章

这仅是一篇后记,我却给她起了一个花哨的名字。病孩子是谁?是你,也可能是我,是最后一个住进7?305的精灵。
文字是病孩子的舌头,他用舌头舔你心上的睫毛。
这是一篇没法叫小说的东西,或许他只是一本流水帐。小说里会有许多创造,而流水帐只有吃饱了撑出来的耐力。可不管怎样,我心是片紫色天空。
我拼命追求一种纯粹纯洁的东西,一个没污染的胎儿,可当我痛苦分娩了之后,只生下了这个不好看的孩子。
跟你们一样,他是无辜的。

我是这个城市的病孩子,你也是吗?我带着不会传播的瘟疫流浪,有时为了挣俩铜板而为路人歌唱。我不知道我和城市离着多么远,也不知道该快步追赶,还是坐在这个路口等他。
在写这篇文字的过程里,我从没停止过对生存姿态的考虑。可我却陷入了焦躁和矛盾之中,我像个引火上身的小屁孩儿,文字是我脱下烧破的衣服,冒着焦糊气味。而到最后,我只有裸体站在青色的精神麦田里,做孤寂而迷茫的守望。
那么你们呢?思想空间里还剩下什么?纯真,还是漂流的劣质欲望?在这个暴风雨让心灵脆弱的年代,我们都还没忘记挣扎,挣掉紧身不透气的鳞甲,可是痛苦也随之而来,折磨祖先留下的器官,这决定了我们以一分钟一千次的速度反复取舍,而终于毫无结果。
我怀念亚细亚草原,草原上的风,还有我的帐篷。

人是奇怪的动物,是不停旋转的彩色棱柱。所以当精神和肉体相互嘲讽的时候,你也不必难过,高唱着分离去生活吧,高尚和鄙俗同是古代英雄石像上的蓝宝石眼睛??不会哭,没有一滴眼泪。
这是我教给你们的唯一东西,是病孩子的日记体遗嘱,我希望你们快乐,快乐曾是革命前辈高举无悔的旗帜。
就这样吧,我在一个没有阳光的早晨写下献给你们的最后一个字,跟故事开始时相同,《月亮森林》是我写的第一本长篇大叙的文字,也许是最后一本,也许只有一个疲倦的哈欠,记住吧,我不是你回家路上的那棵树,而是树上看过你哭鼻子的大鸟。
对我说再见,饭香了,妈妈又在叫我快回家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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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8 14:22:29 |只看该作者
我决定把这篇文章打印下来。是原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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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8 16:33: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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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分崇拜
可以拜你为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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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2-8 18:23:49 |只看该作者
流行直白写法、文字流畅
我看到了一个大学生的赤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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